-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4-00064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有效性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07
- [ 发布日期 ]
- 2024-03-07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区民政局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区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全区性社团和区内行业性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社会福利、养老、儿童收养、流浪救助和殡葬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承办本辖区的行政区划工作。负责全区镇、街道、村委会(社区居委会)辖区的设立、撤销、更名和变更的审核报批;组织本辖区的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承办辖区边界争议的调处事务;主管辖区地名工作,实施地名管理法规;主管全区婚姻登记工作,推进婚俗改革;负责推行全区殡葬改革,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工作;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发展全区慈善事业,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是行政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40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7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0.8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162.1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84.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2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406.1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312.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1.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66万元,其他支出30.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162.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35.6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220.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37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75.38万元,比2023年增加1184.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25万元,比2023年减少35.68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782.13万元,比2023年增加122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主要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费发放等工作。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8万元,比2023年减少22.2万元,主要用于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经费。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3年增加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编制不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3年增加2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3年增加18 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报废一台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9.13万元,比上年减少0.1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12.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怒林 联系方式:68435105
附表:1.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5.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6.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7.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部门收支总表
8.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部门收入总表
9.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部门支出总表(功能科目分类到项)
10.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1.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12.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政府采购明细表
13.2024年九龙坡区民政局项目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