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九龙坡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已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
九龙坡区推动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标精神,认真贯彻区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发挥九龙坡区产业和资源禀赋优势,创新建设跨境电商电子商务示范区,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为全区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在全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中走在前列,打造具有九龙坡产业辨识度、平台辨识度、模式辨识度的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到2027年,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超1亿元,培育跨境电商企业40家,实现九龙坡区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重点任务
(一)引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
1.加大跨境电商企业招引。专班化、清单化招引一批跨境电商重点平台项目及企业,重点对接和引进一批辐射带动能力强、行业影响力大的平台型、服务型、贸易型企业落地,支持在区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运营中心、服务中心、分拨中心等关键功能机构;结合九龙坡区产业特色,引进一批卖家型企业,增强与产业集群的深度对接,以卖家需求为导向,根据不同类型企业做好针对性引导和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
2.推动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支持具备产业链供应链服务整合能力的企业搭建垂直型跨境电商平台,赋能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现已涉足跨境电商业务的外贸企业和跨境电商卖家做大做强,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对发展成效明显、带动作用强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商务委)
3.完善跨境电商服务配套。大力招引提供专项或综合性服务的跨境电商服务商,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鼓励各类社会资源参与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服务资源整合,开发针对跨境电商小微主体的创业创新孵化平台和服务产品,打造本地化跨境电商全链条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
(二)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
4.高标准建设产业园区。结合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培育建设重庆高新电商产业园等跨境直播基地类、专业服务类、平台合作类等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参评市级数字商务企业、电商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5.壮大园区跨境电商主体。加大对园区平台企业、供应链链主企业、卖家等的招引力度,建立重点跨境电商企业招商名录库,组织跨境电商专题招商活动;强化园区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保障,推动园区与海关监管、快递物流、产业集群、海外仓等资源高效整合衔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招引优质实体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招商投资局)
6.联动发展推动集群效应。推动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重庆市加工贸易示范区等集群应用跨境电商,探索建立海外跨境电商展厅等新模式,提高跨境电商产业链供应链集群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三)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
7.探索“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放大已培育成功“触电”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探索“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放大竞争优势,带动中梁华岩高端汽摩装备制造集聚区、石桥铺老顶坡汽摩配交易集聚区、二郎汽油机制造集聚区协同发展,赋能全区外贸行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8.推动出口业态均衡发展。优化9710出口,大力推广9810和1210出口,稳步做大9610出口,推进跨境电商B2C和B2B业态同步高质量增长。引导企业完善业务国际布局,探索“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多模式联动,拓宽跨境电商出口新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9.拓展跨境电商进口渠道。进一步挖掘跨境电商进口潜力,推动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口和9610直购进口协同发展。探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态创新,发展保税仓直播销售等模式;创新进口商品溯源方式,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四)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
10.放大优势产业带动效应。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重庆枢纽港产业园九龙园等载体优势,以打造品牌、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为抓手,培育发展适合跨境电商出口的制造业集群;培育优质供应商,提升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推动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传统生产制造企业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九龙新城园区管委会)
11.创新“互联网+产业集群”营销。发挥跨境电商平台数据集聚优势,利用数据赋能产业链上下游,为设计、生产、营销等环节提供决策支持,更好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和精准化营销,提升产业链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经济信息委)
12.完善物流功能和海外仓储体系。拓展跨境电商国际物流通道,鼓励企业在主要国际市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以及中欧班列主要节点城市布局海外仓;引导海外仓提升服务能力,完善仓储配送、营销展示、货源集结等功能,拓展业务模式。(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委、区商务委)
(五)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
13.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政府、高校、企业、协会四方联动的人才培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企业培养一批实操型人才;加大优秀人才的招引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专项补助;组织跨境电商干部队伍专项培训,系统提升机关干部推进外贸新业态发展的能力。(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
14.发挥行业组织作用。支持行业组织发展,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桥梁纽带作用,主动参与和承办培训、论坛、沙龙等各类活动;持续参加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持续开展九龙“龙行全球荟”外贸沙龙,积极联动跨境电商发达地区行业商协会、境外商协会等,常态化组织开展跨区域资源对接活动。(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5.提升合规运营能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动跨境电商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进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动;加强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和品牌保护,提升企业在诚信建设、贸易风险预警等方面的能力。(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工作专班,完善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政策指导和协同配合,及时协调解决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充实、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二)压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评价体系,突出对标找差,强化探索创新,尽快在主体培育、产业带建设、创新发展等方面形成一批经验和典型。要压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区级工作机制,突出发展重点,细化任务举措,推动工作落实。
(三)加大支持引导。优化专项资金扶持政策,强化扶持资金绩效考核评价,提升资金扶持精准度、有效性。定期组织政策宣传、辅导,扩大各项惠企政策的覆盖面。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四大体系”和“四重清单”工作方案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四大体系”和“四重清单”工作方案
2021年9月,我区获批成为首批重庆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跨境电商产品主要包括母婴、化妆品、保健品等进口品类及摩托车及零配件、食品、陶瓷制品等出口品类,贸易伙伴遍及北美、欧洲、东南亚等55个国家和地区。
一、目标体系
在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中走在前列,打造具有九龙坡产业辨识度、平台辨识度、模式辨识度的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到2027年,累计新增跨境电商企业40家、年新增10家,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亿元、年均增速达38%。
指标名称 |
2024年目标 |
2025年目标 |
2026年目标 |
2027年目标 |
累计新增跨境电商企业40家 |
10家 |
20家 |
30家 |
40家 |
年新增10家 |
10 |
10 |
10 |
10 |
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1亿元 |
3500 |
4800 |
6600 |
10000 |
带动企业就业人数增长年均增长38% |
38% |
38% |
38% |
38% |
二、工作体系
(一)推进机制。成立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工作专班,负责统筹示范区全面建设,研究决定跨境电商重大事项。工作专班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统筹调度,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负责日常工作。工作专班下设招商引资、产业培育、转型升级、服务保障工作推进组:招商引资工作推进组负责统筹协调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引进和培育工作及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产业培育工作推进组负责研究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重点在贸易型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推进组负责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在生产制造型企业;服务保障工作组负责统筹政策和资金支持,强化督查督办和跟踪问效。同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会议协调机制、统计监测机制、通报考核机制等四大工作推进机制,主要加强创新经验、典型案例培育总结,推动跨境电商实现高质量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一是引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加大对跨境电商平台企业、供应链链主企业、卖家等的招引力度;培育引进跨境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二是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结合产业特色和发展重点,培育建设重庆高新电商产业园等跨境直播基地类、专业服务类、平台合作类等产业特色鲜明、功能配套完善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三是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深挖汽摩配产业优势,放大已培育成功“触电”企业的示范带动效应,探索“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放大竞争优势,带动中梁华岩高端汽摩装备制造集聚区、石桥铺老顶坡汽摩配交易集聚区、二郎汽油机制造集聚区协同发展,赋能全区外贸行业提质增效。四是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突出产业引领,依托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重庆枢纽港产业园等载体优势,以打造品牌、构建产业链供应链为抓手,培育发展适合跨境电商出口的制造业集群;创新“互联网+产业集群”营销模式,支持重庆欣仕达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打造优质供应商,提升国际市场营销能力;推动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重庆华世丹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五是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持续参加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持续开展九龙“龙行全球荟”等,提供政企交流及合作洽谈平台;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参评市级数字商务企业、电商示范企业,培育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三、政策体系
一是在国家层面:《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商贸发〔2024〕125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二是在市级层面:《重庆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渝府办发〔2023〕92号)。三是在区级层面:《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九龙坡发改发〔2022〕113号)。
四、评价体系
工作专班负责对各成员单位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为新招引跨境电商企业,新培育传统外贸、生产制造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新培育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培育跨境综合服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交流合作,跨境电商进出口额,提供跨境电商企业线索等主要指标,基础分值60,不设上限,设A、B、C、D档(A档:得分≥80分,B档:80分>得分≥70分,C档:70分>得分>60分,D档:得分=60分),按照季通报、年考核推进评价工作。
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年度考核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考核内容及分值规则 |
被考核部门 |
1 |
新招引跨境 电商企业 |
强化招商引资,引进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企业、进口供应链链主企业、跨境电商卖家,引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每注册落地1个跨境电商企业,加10分。 |
区商务委 区招商投资局 |
2 |
新培育传统外贸、生产制造企业开展跨境 电商业务 |
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推动优势特色产业以跨境电商方式出口,促进制造业与跨境电商深度融合。经重庆海关数据认定,每新增加一家存量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加10分。 |
区经济信息委 区商务委 |
3 |
新培育跨境电商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
强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激发龙头带动效应,每新培育1家跨境电商企业成功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加30分。 |
区商务委 |
4 |
新培育跨境 综合服务企业 |
培育引进跨境综合服务企业,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物流、报关、信保、融资、收汇、退税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健全跨境电商服务配套。每增加1家跨境综合服务企业,加20分。 |
区商务委 |
5 |
开展跨境电商交流合作 |
开展多形式跨境电商交流合作,参加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组织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或技能提升培训,举办专题跨境电商人才交流活动,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每开展交流对接活动1场次,加5分。 |
区商务委 |
6 |
跨境电商 进出口额 |
推动全区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每增加1家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加10分;每增加1家年度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加20分;全区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年均增速达到38%以上,加30分。 |
区经济信息委 区商务委 区招商投资局 |
7 |
提供跨境电商企业线索 |
提供跨境电商企业招商引资、培育转化等有关线索,不计入考核,单独通报。 |
各成员单位 |
附:1—1.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建设构架图
1—2.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四重清单”
附1—1
附1—2
重庆市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四重清单”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起止 期限 |
2024年目标任务 |
推进现状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027年 | |||||||
一、重大项目(1项) | ||||||||||
1 |
建设行业垂直类跨境电商平台或独立站项目 |
支持重庆长盈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卡乐佛科技有限公司等自建独立站企业发展,培育跨境电商企业建设行业垂直类跨境电商平台,发挥已“触电”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壮大全区跨境电商企业主体。 |
2024—2027 |
指导重庆长盈铝业有限公司、重庆卡乐佛科技有限公司完善独立站功能,提升流量转化。 |
培育重庆华世丹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组建专业团队通过新建独立站使用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开拓跨境电商业务。 |
推动形成全区10家以上生产制造企业跨境电商转型,培育形成2个集聚效应明显的家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
完成 |
发展壮大2家企业自建独立站。 |
区商务委 |
区经济信息委 |
二、重大改革(1项) | ||||||||||
2 |
探索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发展 |
放大汽摩配出口产业优势,推动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发展,支持市场经营者通过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
2024—2027 |
放大汽摩配出口产业优势,支持市场经营者通过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
壮大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形成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成功案例。 |
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融合发展对全区外贸高质量发展示范带动效应明显。 |
完成 |
学习大足区市场采购贸易试点经验,摸排走访适合融合发展的产业方向和重点企业。 |
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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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大政策(12项) | ||||||||||
3 |
《关于拓展跨境电商出口推进海外仓建设的意见》(商贸发〔2024〕125号) |
《意见》共包括五方面15条举措。一是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经营主体。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三是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建设。四是优化监管与服务。五是积极开展标准规则建设与国际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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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区交通运输委、区税务局、 |
4 |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
1210、9610、9710、9810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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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
区财政局、区商务委 |
5 |
《关于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的通知》(商财发〔2021〕39号) |
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扩大至所有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及区域)。今后相关城市(区域)经所在地海关确认符合监管要求后,即可按要求开展1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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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
6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稳外贸稳外资税收政策指引(修订版)(2024年1月)》 |
10.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适用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11.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12. 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零售出口无票免税政策;13. 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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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 |
区商务委 |
7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意见》(国办发〔2023〕10号) |
《意见》共包括18个方面。 便利跨境商务人员往来。优化跨境结算服务。推进贸易数字化。发展绿色贸易。推动跨境电商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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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大数据发展局 |
8 |
《关于公布首批重庆市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认定名单的通知》(渝商务〔2021〕324号) |
公布首批示范区认定名单:沙坪坝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九龙坡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西永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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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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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92号) |
《措施》包括15个方面。包括引育壮大跨境电商主体、强化跨境电商品牌建设、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建设、推动跨境电商产业带建设、推动跨境电商创新发展、健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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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区经济信息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招商投资局、九龙新城园区管委会 |
10 |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指南》包括3个支持方向:支持中国(重庆)跨境电商交易会参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独立站国际营销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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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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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关于印发重庆市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商务发〔2023〕9号) |
商务区域协调发展资金统筹用于外经贸和商贸流通方向,支持区县推动外贸外资外经高质量发展,引导促进内外贸一体化,促进会展经济和电子商务发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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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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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联合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九龙坡发改发〔2022〕113号) |
《办法》第五十三条【鼓励电商主体提升发展】对电子商务企业实物产品在线年销售额首次达1亿元且入统的、服务产品在线销售额达2000万元且入统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年服务收入首次达1000万元且入统的、跨境电商年进出口额首次达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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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展 改革委 区财政局 |
区商务委 |
13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20〕61号) |
《意见》提出:加快培育电子商务产业集群,支持打造电子商务产业园。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引进电商领军企业在区设立企业总部、区域总部。加快发展垂直电子商务平台,依托特色产业优势,推动产业上下游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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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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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22〕57号) |
《规划》提出:培育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大力推进跨境电商发展,引导制造企业与跨境电商协作,创新订单化生产与贸易模式。加快建设市级跨境电商示范区,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推广“产业带+跨境电商”模式,支持生产企业和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拓展国际市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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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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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大平台(1项) | ||||||||||
15 |
重庆阿里高新电商产业园 |
产业园帮助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通过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方式带动传统企业更好利用跨境电商发展,着力打造新型产业集群。 |
2024—2027 |
推动实现入驻企业32家,开展电子商务企业30家,阿里巴巴重庆产业带已入驻商家3300多家。 |
推动实现入驻企业35家,开展电子商务企业32家,阿里巴巴重庆产业带已入驻商家3400多家。 |
推动实现入驻企业38家,开展电子商务企业35家,阿里巴巴重庆产业带已入驻商家3500多家。 |
推动实现入驻企业40家,开展电子商务企业38家,阿里巴巴重庆产业带已入驻商家3600家。 |
服务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宣传跨境电商新业态,指导园区企业利用直播带货等形式更好开拓外贸业务。 |
区商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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