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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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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已于2022310日经区第十九届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29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重庆市九龙坡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政策和规划,为实现九龙坡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管理工作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

1.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基本建成

落实新一轮国家、重庆市机构改革精神,构建行政管理体系、组织指挥体系、救援力量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组建区应急局,镇街设立应急办。全区各级各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内设责任机构。对标市级“两委”设置,安全生产方面设“一委十一办”(安全生产委员会和下设11个办公室),防灾减灾方面设一委四指(减灾委员会和下设4个指挥部),建立“两委、十一办、四指”组织指挥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全区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专常群”(专业救援队伍、常备救援队伍、群众救援队伍)救援力量体系。出台《九龙坡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区级部门和镇街全部由担任党委(党工委)委员的行政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出台《九龙坡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清单》,编制完成《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制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开展行政执法改革,严查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以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以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工贸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广泛建立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持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区政府2018年、2019年、2020年连续3年在全市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先进单位”。2018年,区交委、区公安交巡警支队、区安监局被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表彰为“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成绩突出市级(含省直管县、直辖市所辖区)管理机构”。2019年,九龙坡区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华福路沿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2020年,九龙坡区同时实现迎接国务院安全生产与消防工作巡查考核“零扣分”和应对百年一遇“长江5号”洪峰过境“零伤亡”的目标。提前完成辖区所有煤矿与非煤矿山的关停工作。与“十二五”同期相比,“十三五”时期九龙坡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40%,总死亡人数下降38.46%,未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57.6%74%65%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

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由区减灾委员会统筹领导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加强灾害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不断提升风险防范和灾害应对能力。地质、水文、气象、地震、林业等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基本形成,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断增强。及时开展应急救助,积极实施倒房恢复重建,认真做好冬春生活救助,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进一步提升。完成《重庆市主城区突发事件应急避难场所规划(20072020年)》规定指标,建成中长期应急避难场所1个,短期应急避难场所19个,临时应急避难场所51个。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系列应急演练活动,加强军地协同联动演练,组织参加全市民兵联考联评2次,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得到增强。

4.应急救援与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依托市级应急指挥网络和现场应急指挥车,建成包括野战通信、卫星通信、微波图传、视频指挥系统在内的各类通信系统,极大提升九龙坡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完成集应急值班值守、预警监测、信息发布、会商研判、指挥调度、救援指挥于一体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完成区级、镇街级、基层单位三级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成立30人的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整合镇街综合应急(机关干部为主)、基干民兵和新成立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实现应急救援力量“三位一体”。建立村社区、重点企业、重点小区基层应急救援站,与微型消防站实现两站功能合一、队伍合一。利用专项资金充实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强化后勤物资保障,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不备”。加强装备设施维护保养,增加应急设备保养检查频次,应急物资仓库采取24小时待命,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突发事件应对能力明显增强。

(二)面临的挑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九龙坡区安全生产正处于爬坡过坎期,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城镇燃气、危房改造、城市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新问题新风险不断增加,安全基层基础总体薄弱,“十三五”期间发生的4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暴露出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诸多短板。安全监管任务与安全监管队伍不匹配,尤其是老旧企业、小微企业多,市场体量大,现有监管队伍能力难以满足要求。城市运营安全压力与日俱增,轨道交通、城市道路、铁路、桥梁、城镇燃气等重点建设和营运项目对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

2.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十三五”时期,九龙坡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改革工作仍“在路上”。安全发展理念未根植于心,贯彻落实不够深入彻底。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全社会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机制不够完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在实际执行时不深入、不彻底、不到位。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新兴行业、领域和业态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区安委会各专项办公室专项统筹监管能力较弱,统一高效的综合监管、专项监管协同配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3.应急力量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不够完善,专业救援队、群众救援队等救援队伍之间协调联动有待加强,不适应应急体制改革发展需要,尚未实现向“大应急、全灾种、综合性”救援功能转变。区级应急救援队伍受场地限制,训练具有局限性,高科技技术人员欠缺,智能化装备更新换代不足,森林扑火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水平较低、装备陈旧。

(三)发展的机遇

1.新时代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其中,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底线思维论”、新时期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思想、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等理论体系,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为“十四五”发展规划指明了方向,并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市委、市政府深化落实应急管理领域改革,有力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为应急管理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大力提升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能力,为应急管理工作凝聚了强大力量。

2.全面深化改革为应急管理注入了新动力

“十四五”时期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扩大内需战略深入实施,市委、市政府着力构建“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格局,为九龙坡区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九龙坡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科技水平急速提升,物资储备不断丰富,都为全面提升九龙坡区应急管理能力创造了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

3.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为应急事业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持续推进,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保障水平、应急救援等各项能力必将持续提升。智慧城市的发展为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大数据技术为应急管理风险隐患动态监测、超前预警预报和灾害事故高效处置等各方面提供了重要手段,能极大地提高应急管理的精准性与快速响应,有效节省成本和减少损失。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健康和安全已经成为民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核心组成。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对应急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为应急管理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灾害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强化源头管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事故灾害全过程精准防控,实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协同融合、统筹推进。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加强应急安全保障设施与其他行业、种类基础设施的融合联动,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安全设施配套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增强基础设施系统韧性,提升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快速修复能力。

坚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落实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2025年,应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应急能力现代化水平得到提高,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社会协同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大幅减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抢险救援有序有效,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职能明晰高效。机构设置及职责划分更加科学高效,应急管理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条块职能清晰明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分工明晰,“防”与“救”的责任链条顺畅衔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机制优化高效,镇街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更加到位。

事故灾害防控能力有效提升。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同比下降50%,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零发生,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效能明显提升,城乡灾害事故抵御能力明显提高,应急预案体系更加完善。

事故灾害应急能力显著增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健康有序发展。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应急运输、应急应战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支撑更加有效,应急处置与救援更加迅速可靠。区级、镇街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100%,村(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

应急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科技支撑、人才保障、信息技术、产业资源等要素配置更加完善。应急管理科技创新理论研究取得新突破,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初现规模,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

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技术服务、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清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安全监管到位,第三方技术服务全面加强,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动性明显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增强,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3.核心指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核心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目标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

约束性

2

5年累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起

约束性

3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40%

约束性

4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的比例

≤0.1%

预期性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人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人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应急管理网络

1.完善应急管理体制

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职责。厘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区减灾委员会之间的职责。按照行业部门主建主用负主责,应急部门管总管统管督导的思路,进一步理顺综合应急管理与行业应急管理的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工作任务分工。

完善应急行政管理体系。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要求,进一步健全区级、镇街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以及村(社区)、村(居)网格的人员配置。细化监管责任,完善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协同的监管体系。

加强镇街、社区管理机构建设。持续健全镇街、社区机构人员设置,改善工作条件,强化制度管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明确社区应急工作责任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社区应急救援站。到2025年,镇街、社区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成率100%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监管执法职责,健全监管执法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下移执法重心,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方式,健全执法制度,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2.完善应急指挥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灾害事故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机构,安全生产领域11个专项办公室,自然灾害等4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战时各部门统筹指挥边界职责,确保上下联动、权责一致、指挥顺畅、执行有力。

强化战时力量统筹。优化完善区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分类响应工作制度,细化明确灾害事故响应主体、职责任务、响应时间、联动方式等,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统筹指挥和现场调度,逐步完善战时指挥、力量、保障“三大体系”建设。

3.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营造依法执法环境。落实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执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按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利用执法效果评估和重大案件复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效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健全追责问责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预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公开通报制度,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考核,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镇街和村居。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探索出台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人文关怀、表彰奖励对应急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政策。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应急管理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应急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进一步优化完善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力清单及责任清单,加强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督促行业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管与自然灾害防治职责,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权、责、利相统一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厘清不同层级、部门、岗位之间的应急管理责任边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深入研究本地区重大安全风险,及时部署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进一步健全事故灾害分级响应机制,明确责任、运转有序。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区属国有企业安全监管体制,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治理机制。从增强责任意识、提高责任能力、落实责任行为、完善责任制度等方面,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推行“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强化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持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严厉追究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迟报责任。严格落实“四不放过”制度。加强对未遂事故和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严防小风险酿成大事故。将导致重特大事故发生的现实危险行为列入刑事追诉的范围,加大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惩治力度。完善应急管理责任考评指标体系和奖惩机制,定期开展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二)强化风险预防治理,增强事故抵御能力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到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条件的严禁准入。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除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外,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全区洪旱、地质、森林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实现九龙坡区自然灾害风险管控一张网,确保风险管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层级定期开展风险管控监督检查,掌握区域和行业领域风险管控情况,动态管理风险管控信息系统。

2.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开展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五个一批”(关闭一批、搬迁一批、改造一批、消除一批、挂牌督办一批)专项治理。持续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强华福大道、白彭路等重点路段货车违法行为整治。加强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巡查,完善相关检查制度,提高群众住用安全意识,积极推动解危改造工作。通过分级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创新监管执法机制,缓解安全监管任务与安全监管人员不匹配的问题。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推进辖区内油气长输管道历史遗留问题彻底整改。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系统布局防洪减灾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灾害。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实施长江干流九龙坡段防洪治理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实施森林火灾预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因地制宜新(改扩)建森林防火检查站20个,智能双光谱森林监控云台7个,实现林区重要卡口视频监控系统、红外林下火灾探测器覆盖率100%,加强森林道路+生物型组合阻隔带、森林防火应急通道、林区步道等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震、地质、气象、洪旱、森林等领域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和信息化联动平台,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联动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和隐患闭环式治理。

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长江九龙坡段水文预警准确率达到100%,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100%,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推动区级涉灾部门建立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健全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4.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安全生产规划,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与周边环境的安全距离。中梁山以西新建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三同时”。完善危险化学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职责清单,消除监管盲区。按照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和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控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严禁引入淘汰或落后产能,防止新增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设备和技术方法。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管理和排查治理4类安全风险。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完善和落实城区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引导沿江1公里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和化工园区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入园区。对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整治无正规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险化学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违规生产、储存、成品油非法经营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等重点环节、领域的“打非”工作。油气长输管道定检率、安全距离达标率、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域安装监测监控率100%。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评定细则及监督检查清单,运用“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提高精准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

消防安全。全面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围绕“责、规、建、管、防、改、宣、救”8个方面,持续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解决建筑消防设施、用电用气、消防车通道、消防安全管理等领域突出问题。聚焦地下工程和交通隧道、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等重点场所,分阶段实施集中治理。将消防设施改造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年度提升计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推动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问题逐步解决。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打造学校、养老机构、旅游景区、医院、文物古建筑等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标杆,实施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行业系统突出风险、重大隐患基本整改完毕。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消防大数据库。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深化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抓实重点人群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督促企业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制度。

道路交通安全。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全覆盖,全面排查补足生命防护工程缺口,新建公路要同时完成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未按规定实施生命防护工程的路段不得通行农村客运车辆和校车。完善中心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50米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双向六车道及以上道路、国省道增设中央隔离设施和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治理。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清理整治西彭、陶家、铜罐驿、中梁山、华岩等区域“马路市场”。加强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城市桥梁护栏升级改造。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持续推进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禁止设立乘客站立区的公交客车进入高速公路。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探索客货运驾驶人心理筛查疏导机制和公交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预防措施。积极推进互联网风险管理系统应用,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鼓励中小企业依法采取安全托管、企业联盟、技术服务等模式,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推进旅游客车进入旅游集散中心发车,强化旅游团组及车辆异地监管。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分步实施800公里以上道路班线客运退出客运市场。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加强城市工程运输车源头管理,建立严重违法行为市场淘汰机制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9座以上租赁客车安全监管。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化“打非治违”。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加强应急救援救治救助,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配合建设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

水上交通及其他交通运输安全。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路、铁路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切实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水域安全监管,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船舶港口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非法采砂、船舶超载、冒雾航行、违规夹带危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

建设施工安全。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城市安全韧性和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健全完善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安全管理。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各工程建设行业领域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坚决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及招投标环节违法违规行为,持续规范市场秩序。狠抓重大风险防范,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突出复杂地质、工况条件下隧道、桥梁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强化轨道交通工程关键节点风险管控,明确建设单位在总体风险评估工作中的牵头组织责任,以项目关键人员到岗、履职为核心,突出危大工程和分包单位管理,聚焦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起重伤害、车辆伤害五类事故的防控措施,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施工现场视频及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监控系统安装率100%。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提升行业监管能力。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完善事故查处联合惩处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

城市运行安全。结合“城市更新”,积极开展并加快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健全城市运行安全监管责任体系,细化明确城市公共设施、地下基础设施、城市公共空间安全监管和城市运行安全保障责任清单,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完好率达100%,市政供水老旧管网改造率超过80%。健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城市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台账、措施台账、应急预案台账,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各类平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智能化等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标准,实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清单化,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实现隐患排查整治全覆盖、穿透式。严厉打击城市违法建设、影响消防通道、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对影响城市运行安全的突出非法违法行为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加强联合执法,确保执法成效。大力推进城市运行安全“大城众管”,强化城市运行安全网格化管理,拓展深化城市综合管理“门前三包”“五长制(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健全影响城市安全的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强化城市运行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健全城市应急救援管理体系,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能力建设,建立城市应急救援信息共享机制,健全多部门协同预警发布和响应处置机制,提升城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城市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布局。

工贸安全。对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定期调度、“销号管理”。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开展园区外分散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专业市场、大型商业综合体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全覆盖。

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安全。建立健全城乡接合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行业管理属事责任、镇街的属地监管责任。配齐配强安全监管力量。科学编制产业布局规划,促进小微企业入园集聚发展。对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四山”等禁建区范围内、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范围内使用两违建筑从事生产经营、属于淘汰类产业的城乡接合部中小微企业实施淘汰性关闭。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

工业园等功能区安全。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部门监管责任。积极探索建立稳定园区安全人才队伍机制和园区安全管理模式,按照“园区+企业+社会化服务”的模式,构建园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优化产业结构和园区布局,禁止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5公里范围内新建工业园区。强化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规范园区内功能区域及企业分布,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园区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各类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园区封闭管理。加快智慧园区建设,提升园区风险控制信息化水平,建设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强化园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队伍、救援装备物资设施等应急准备,提升监测预警、接警响应、调度处置等信息化水平,为园区安全运行提供应急保障。

危险废物安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整治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城镇燃气安全。全面摸清辖区城镇燃气企业设施设备及管网底数,建立全区燃气管网数字地图。常态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镇街属地监管责任、部门行业管理责任落实到位。推进老旧管线改造,完成2000年前铺设的燃气老旧管网改造。保持燃气行业安全执法查处高压态势,全民安全用气意识提升、隐患整治主动性增强、参与安全监督积极性显著提高。全力推进燃气报警装置安装工作,督促使用燃气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重点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或安装位置不正确、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问题隐患。重要燃气管网和厂站监测监控设备安装率100%

5.加强自然灾害综合治理

洪旱灾害防治。强化水库、防汛薄弱环节、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制定履职标准,做到培训全覆盖。开展中小河流洪水风险普查,制订九龙坡区洪水风险区划图。支持洪旱灾害防抗、信息等技术创新与攻关。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治理。加强汛情旱情监测预警,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提早做好汛前准备,加强水利、气象、水文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水雨情趋势分析,加强抢险物资、队伍准备工作,做好物资储备及预案演练。做好汛期信息共享、值班值守、指挥调度,确保专家团队、抢险队伍、应急物资随时驰援受灾点。

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镇街、村居、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县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现智能化监测预警全覆盖,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精准度。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灾识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提升广大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能力。建设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队伍,配备先进适用装备设备,推动地灾防治装备现代化。

森林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九龙坡区森林防火应急机构职责。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区域、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七不烧”原则。加快推进建设火情瞭望塔、监测哨、电子监控、防火蓄水池、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认真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实行台账管理,加强春节、清明节、五一节、国庆节等重点时段的森林火灾督导检查。加强国有林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初期处理做到专群(专业救援力量与群众救援力量)结合、以专(专业救援力量)为主。

地震灾害防治。开展地震灾害隐患排查及治理,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提高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实施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保障地震应急响应与处置,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加强抢险救援训练,广泛开展群众应急避险演练。

气象灾害防治。针对大风、连阴雨、低温、高温、雷电、大雾等气象灾害风险,健全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全媒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着力提升灾害天气敏感行业预警管理水平,增强行业预警发布及响应实效,全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超过90%

(三)健全应急力量体系,提高救援处置能力

1.建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和“十有”建队标准,强化区级、镇街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应急救援队伍职能职责。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区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比武。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按照少而精原则,打造尖刀和拳头力量。探索建立区级、镇街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加大军地统建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民兵应急力量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建立组织指挥和联动机制,实现军地应急力量共建共训。组织开展民兵应急力量联考联评和事故灾害综合应急演练。

2.强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充分考虑区域特色、产业结构等因素,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和布局。组建区级专业保障队伍,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日常管理和应急调度机制。结合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明确救援人员配置和装备配备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比武。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应急救援技能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在各类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骨干作用。

3.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健全区级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明确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的方式、范围,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形成救援合力。加大应急实训设施向社会应急力量开放共享力度,提供集中救援训练和能力测评基础设施保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建立社会应急力量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做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增强应急应对保障,形成应急响应合力

1.加强预案体系建设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定期修订完善《重庆市九龙坡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区级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导则要求,督促指导镇街、园区、村居(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完成应急预案修订,加强各级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重点行业领域应急预案修订率达到100%

加强应急预案落实评估。将应急预案培训纳入相关干部培训内容。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应急预案进行广泛宣传。加强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预案支撑保障,确保应急响应启动后各专项任务措施执行到位。制订并落实年度应急演练计划,鼓励开展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演练成果转化,提高应急演练效能。

2.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强化装备物资保障,完善统一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采购供应体系。按照以中央库为依托、市级库(含区域库)为主体、区县库为支撑、乡镇(街道)储备点为基础、村居(社区)储存室(间)为补充的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完成九龙坡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生产安全事故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和改造提升,完善街镇应急物资储备点建设,村居根据需要配备应急物资。在救灾物资储备上采取区储备加市级应急物资及时调运以及与相关供应商签定物资保障协议的方式,解决应急物资,救灾物资的保障问题。加强应急装备设施维护保养,提高汛前汛后的检查保养频次,应急物资仓库24小时待命,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3.提升紧急运输能力

完善多方式联运应急物资投放模式,充分发挥公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等渠道的比较优势,构建快速通达、衔接有力、功能适配、安全可靠的综合交通紧急运输网络。参照市级应急物流保障企业名录,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应急物资配送。落实紧急运输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核准程序,健全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优先通行机制。推广运用高技术配送装备,支持危险地区、隔离区推广使用无人机、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快递柜、无人超市等,实现无接触配送

4.提升应急转换能力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依托现有公共服务设施、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为基础,调查分析避难场所容纳能力和城区人口疏散安置需求,掌握救灾物资、医疗救护能力等需求,优化应急避难场所布局,配置应急避难场所基础设施,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公共设施提级扩能,维护管理好现有的应急避难场所。按照市级要求,全面完成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新建工作。

5.加强灾后救助恢复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受灾人员救助标准,坚持灾后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相结合,完善救灾资源动员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组织、企业合作模式,支持红十字会、慈善组织等依法参与灾害救援救助工作。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规划。

(五)加强人才科技支撑,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加强应急人才培育

优化应急管理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类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强应急系统人才交流,建立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拓宽应急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

加强应急管理人员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应急体系、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突出应急管理主责主业。

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完善专家参与技术服务、监督检查和决策咨询机制,健全区级应急管理专家资源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决策咨询、安全诊断、应急会商等方面的作用。

2.强化应急科技支撑

加强科技创新理论研究。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制定应急科技发展扶持政策,鼓励加强应急管理前瞻性、基础性和原创性科学研究。

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鼓励相关企业、社会机构共同参与应急管理基础科学问题研究、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等方向的技术研发、设备研发和科技研发,集中攻坚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的科技水平。

建立科技创新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分类防范和应对处置机制,完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优化重大科技项目调整、变更、中止机制,将部门、科技协会、行业协会等纳入风险防控工作体系。

3.强化应急技术应用

积极争取支持,重点加强新型应急指挥通讯、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等方面的设备装备建设,持续加大适用技术装备配备力度,大力提升技术装备保障能力。

利用市级应急资源平台,将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入融合,为区级应急管理部门、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提供涵盖监督管理、监测预警、指挥救援、决策支撑、政务管理、行政执法等业务领域的应用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的推广应用。

(六)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1.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网格化。完善建立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合理规划网格,匹配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提高基层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能力。明确属地监管、基层安全风险网格化监管相关部门和网格员的工作任务,以村(居)为重点,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信息员、安全生产“吹哨人”和网格化管理制度。

完善基层群防群治机制。完善社区安全隐患和各灾种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定期开展镇街、社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快速排查和隐患快速处置能力。发挥“12350”有奖举报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继续推动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充分调动群众、组织群众、凝聚群众。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保障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管理,进一步发挥应急志愿者服务队伍在应急知识宣教、应急管理服务、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完善宣传科普教育体系

构建全媒体应急知识传播格局。按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社会宣传教育大纲,开展应急管理宣传教育。鼓励辖区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应急文化特色的融合产品。利用“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等契机,科普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进农村。

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依托现有文化公园体验馆、旅游景点、紧急避难场所、博物馆等,打造一批集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完善区内学校应急管理教育体系,推动应急知识普及进入大中小学生课堂,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活动,中小学安全教育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强化重点领域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重点领域、特种作业等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增强应急意识。加强基层网格员应急教育培训,开展常态化应急疏散演练,强化“第一响应人”的意识与能力。

3.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鼓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以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评价、评估、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鼓励各级部门购买应急管理服务,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巨灾保险,发挥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作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发挥保险机制的预防和保障作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强化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将安全生产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大幅提高企业违法成本。

4.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以改善安全状况、实现安全发展为目标,以体制创新、制度供给、模式探索为重点,推动试点示范工程。积极争取市级支持,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提前安排筹划,选择条件成熟的镇街开展全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县)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成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

5.加强应急管理协同联动

开展成渝两地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三不管”“流动作案”等典型案件,推动应急区域联动。加强与相邻高新区、沙坪坝、大渡口等区协调联动,建立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等有效的联防联控机制,协同布局应急力量,共享应急预案。加强联防联控、经验交流、资源共享、救援比武等方面的合作交流。

四、重点工程

(一)自然灾害防控能力提升工程

1.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开展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灾害风险评估,根据应用需要编制区级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有效提高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治能力。

2.森林火灾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加强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现有基础条件和水源分布特点,集中新建(改建)防水蓄水池168口,移动水箱19个,到2025年实现蓄水量达到4.3万立方米。根据水源分布及应急道路体系,规划建设输水管网142条,长41.164千米,实现重点森林防火区域全覆盖。

强化森林火灾智能检测预警系统建设。依托市级森林火险预警中心和综合检测站,构建“天—地—人”三网监测预警体系。天网:购置无人机2台,实现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巡查排查以及火险确认。地网: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3套和红外监测预警探测器285个。人网:面向林业巡护人员开发巡护管理APP,面向林业管理人员、执法监管人员、社会公众人员、森林防火人员等建立全民保护公众号。

补强林火阻隔系统建设。重点建设一批林火阻隔带,其中规划建设生物阻隔带64条、工程阻隔带15条、组合阻隔带4条、防火应急通道39条、防火步道107条。

3.防汛薄弱点位整治工程

开展城市防汛薄弱环节、内涝点整治,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完成九龙半岛滨江段涉河建设治理工程建设,消除万家台、九渡口、龙凤寺等薄弱环节,完成彩云湖、红旗水库等13个水库的隐患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城市内涝隐患排查防治,强化重点区域(主干道、立交下穿道、低洼地等区域)、重点时段巡查排查及隐患治理,完成石桥铺国窖名城、渝州路彩电中心车库、中梁山华岩二社等23个内涝点整治工作。

4.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与防治工程

强化地质灾害智能化检测预警。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建设33处,运用综合遥感识别技术,实现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运用自动传输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实现地质灾害预警提前发布。

加强地质灾害隐患防范治理。持续开展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实现全区地质灾害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灾害信息员全覆盖。完成一批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到2025年,完成地质灾害移民避险搬迁项目6个,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隐患治理项目10个。

(二)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工程

1.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完成重大危险源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三期建设工程。建设危化、工贸等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系统、事故灾害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运行监测系统、安全生产考试点信息化管理系统。

2.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系统、村级预警工作站,接入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森林等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构建协同联动、全域覆盖的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风险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三)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设工程

1.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工程

整合公安、消防、城市、建设、交通、水利、规资、应急等部门通信、网络、视频、监控、会商、远程指挥、图像采集等系统,建成集风险感知预警、隐患管控处置、应急指挥协调、监控调查取证等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按照全市指挥中心建设标准,建成一级标准化应急指挥中心。

2. 应急救援队伍和训练基地建设工程

规范我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镇街专职应急救援队伍、部门以及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在中梁山以西地区建成以危化领域为主的20人危化应急救援队伍,在华岩片区建成以工贸领域为主的30人工贸应急救援队伍,在杨家坪片区建成30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以区民兵训练基地为基础,以科学有效应对全区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轻损失为目标,通过实景和电子场景演示,重现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发展全过程,建设成我区集技能培训、考核、演练、竞赛为一体的智慧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和交流平台。

3. 应急装备物资保障工程

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在现有的4个物资储备库建设维护基础上,重点打造西区民兵训练基地物资储备库和东区巴国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库,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强化应急物资配置。按照《重庆市应急物资装备保障能力建设指导意见》,配齐运兵车、物资保障车、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测量侦检等装备。探索大型设备租赁管理模式,通过与商家签订战略合同,确保应急救援时,提供大型设备优先保障服务。

(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工程

充分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和安全示范城市要求,以“数字+”“互联网+”推动基础设计智能化升级,为城市建设和管理赋予安全职能。高标准建设城市防洪和抗震等安全体系,强化对桥隧、地下管线等重要设施及高层建筑的加固改造,持续开展城市易涝点整治,实施地下轨道交通、交通隧道、人行过街通道、停车场、海绵工程等公共设施项目。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实施高层建筑消防、道路交通、地下管线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城市综合应急和防灾减灾能力。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五)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工程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试行)〉的通知》要求,配备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设备以及行业专用等装备。持续完善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必需的基础设施,配备执法设备、执法车辆及制式服装。

建设“互联网+执法”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推动网上执法、电子文书等新型执法模式,整合负有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执法信息资源,建立完善互联互通的智慧化政府应急综合执法平台,搭建综合信息平台以及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行政执法、事故查处等中心业务信息系统。

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专业性要求,建立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不少于2周的复训。提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素质,提升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建立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客观公正追究执法失职渎职责任,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党委领导,完善党委研究安全发展战略、定期分析安全形势、制定重大政策的工作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决策咨询制度。将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应急管理专项规划、主要指标、重大工程项目纳入相关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应急管理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目标责任

区政府有关部门是本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成立规划实施领导机构,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落实规划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目标指标。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区减灾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协同联动与信息共享,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

(三)健全工作机制

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年度计划与规划的衔接,将规划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分解到年度计划中实施,并加强跟踪管理,做到责任有主体、投入有渠道、工作有保障,确保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大对应急管理的政策支持力度,科技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关键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支持,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企业安全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并切实承担好规划赋予的工作任务。

(四)完善政策保障

研究建立规划实施机制,共同解决规划落实问题,使规划实施规范化。统筹谋划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应急体系建设政策措施,着力破解影响安全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淘汰落后产能及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整顿关闭、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与使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机制,完善保险浮动费率机制,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预防作用。

(五)严格考核评估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减灾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加强对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测,及时掌握规划目标和任务实现进度,定期公布应急管理规划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重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适时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强化年度评估、中期评估、总结评估及专项评估结果的运用,评估结果作为区政府考核各行业主管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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