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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卫生健康委机构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统筹编制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区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执法由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二)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推进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事前备案,负责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六)负责全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七)落实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各镇街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十)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区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区委、区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十一)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二)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点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委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落实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委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调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领导及分工

蒋立强(区卫生健康委党委书记、主任):

主持党委、行政全面工作。

赵  怡(区计生协会会长、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

负责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分管工会联合会、团委、委妇联

焦俊秋(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规划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招商引资、信息化建设、统计工作,分管体制改革科、信息化建设与统计管理科。

刘峥嵘(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统筹党建工作。负责组织干部、宣传统战、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人事人才、科研教学、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分管组织宣教科、人事科教科。

汪  静(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驻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主持驻委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主管驻委纪检监察组。

邓兴龙(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负责基础建设、财务、审计、卫生应急、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基建财务科、卫生应急科。

杜  霜(区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副主任,区疾控局局长):

协助主任统筹传染病防控相关工作。负责基层卫生健康、公共卫生、疾病预防控制、健康促进工作,分管基层卫生科、公共卫生科。

张华丽(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负责医政医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干部保健、中医管理工作,分管医政药政科(中医药管理科)。

刘永伦(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队长):

协助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党建工作。

张  华(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负责法治建设、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老龄健康、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协助主任联系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秦廷明(区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查考核、政务公开、信访、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协助主任统筹援藏、对口协同发展、新龙合作工作,协助主任联系办公室,协助分管领导推进信息化建设与统计管理工作。

夏松山(区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

负责爱国卫生工作,协助主任联系爱国卫生科(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胡荷蕾 (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挂职):

协助分管医政医管、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干部保健、中医管理工作。

区卫生健康委党政领导干部建立AB角制度,在其中一方外出期间,由另一方代行负责工作。AB角:

赵  怡—刘峥嵘

焦俊秋—杜  霜—张华丽、胡荷蕾

邓兴龙—张  华

秦廷明—夏松山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制定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组织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文秘、信息、目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来信来访、档案管理以及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处理和督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牵头开展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二)人事科教科。贯彻落实人事人才政策;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制定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各单位开展科学技术项目研究;组织全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考试、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医药人才培训、毕业后教育、师承教育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外事交流管理工作。

(三)组织宣教科。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统战、群团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科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四)体制改革科。承担健康中国战略九龙坡实践协调推进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规划与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督促落实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担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组织推进全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统筹本系统招商引资工作。

(五)基建财务科。负责机关和区属医疗卫生健康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卫生贷款项目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基建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大型医疗设备配置的监督管理;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六)信息化建设与统计管理科。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信息化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承担本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区卫生健康行业统计调查管理,开展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大数据智能化应用和产业发展。

(七)法规监督科(行政审批科)。组织协调全区卫生健康政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牵头全区卫生健康领域法治政府建设;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指导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工作:监督指导医疗单位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牵头工作;深化落实卫生健康行业“放管服”改革,负责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工作。

(八)基层卫生科。承担综合管理基层卫生健康相关工作,落实有关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和开展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离岗村医)相关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拟订相关管理办法、考核办法、服务规范等。

(九)公共卫生科。负责制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重大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妇幼卫生和精神卫生工作,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标准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相关政策、标准;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防控工作;组织全区营养健康监测与评估、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公众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目标、规划、政策和规范,承担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日常工作;负责提供健康教育技术指导;承担卫生健康系统科学普及工作。

(十)医政药政科  (中医药管理科)。负责全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承担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工作;拟订公立医院运行监管、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组织协调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医疗纠纷的处理;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及有关单位医疗照顾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中医发展规划、综合性工作计划;负责协调中医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中医科技创新体制建设,组织实施中医科技项目成果推广;组织对传统中医药理论、医术、秘方、验方的整理、总结、推广和传承;组织医疗卫生适宜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推广。

(十一)卫生应急科。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全区卫生应急保障工作;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总结评估;承担全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行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十二)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承担全区人口监测及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育政策制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市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负责老年权益保障法规和优待政策落实, 承担老龄健康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拟订全区医养结合的政策、地方标准和规范,负责组织推进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委日常事务工作。

(十三)爱国卫生科(重庆市九龙坡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全区爱国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活动、法制宣传和信息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和群众性卫生监督活动;组织实施全区除四害活动,制定除四害规划,组织开展除四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效果评价以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管理除四害药械;组织实施农村改厕工作;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承担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卫生健康系统环境保护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西郊路27号区府2号楼233

邮政编码:400050

电话:023-68786459

工作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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