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体: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龙坡府办发〔2020〕136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已于2020年12月1日经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

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扎实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妇幼发﹝2016﹞73号)、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妇幼卫生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办发﹝2020﹞6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以宣传倡导、健康促进、咨询指导、科学筛查、全面干预为重点,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家庭、面向育龄人群,充分发挥卫生健康服务网络优势,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建立综合解决人口问题新机制,切实提高怀孕夫妇的风险意识,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促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具体指标如下:

(一)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6%以上(以市级下达任务量为基数)。

三、目标人群

户籍地在九龙坡区(高新区直管区除外),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非九龙坡区户籍,居住在九龙坡区满半年的流动人口中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

四、实施原则

符合生育政策、计划怀孕的夫妇每孩次提供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如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后未按计划怀孕,或者怀孕后出现流产、死胎、死产再次准备怀孕时,应根据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五、服务内容

夫妇双方优生健康教育、建立健康档案、病史询问、体格检查、生殖系统专科检查;女方白带常规、淋球菌检测、沙眼衣原体检测、血常规、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体、甲状腺功能检测(促甲状腺激素);夫妇双方尿液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谷丙转氨酶)、乙肝五项、肾功(肌酐)、梅毒螺旋体筛查;女方妇科B超检查。风险评估和咨询指导;早孕和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孕前优生服务。

六、工作职责

(一)部门工作职责

1.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的统筹、部署,制定全区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规划和实施方案。联合相关部门编写、制作优生检测相关知识宣传材料,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优生优育知识。组织辖区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各项工作,开展孕产期保健、产后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将准予接产的医院全部纳入出生缺陷监测范围,落实出生缺陷登记制度、转诊服务等,汇总辖区内的《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将统计报表同步上报市卫生健康委。

2.区财政局。保障资金投入,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标准460元/每对夫妇,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给予经费支持,按照实报实销的结算方式,每半年结算一次。

3.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区民政局负责为结婚对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向其发放相关的宣传资料,做好优生筛查知识的宣传,让结婚对象自觉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区融媒体中心充分负责利用九龙电视台、九龙报、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普及优生知识,提高优生知识知晓率。

(二)镇街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宣传倡导、健康教育及健康促进,并协助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本镇街计划怀孕夫妇的相关信息,组织发动目标人群参检。配合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早孕和妊娠结局随访服务。

(三)服务机构职责。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承担,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配合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作技术服务规范(试行)》开展工作。

1.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负责全区孕前优生技术人员知识培训和指导,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档案,签订知情同意书,规范采集信息、病史资料,健康教育、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优生风险评估、咨询指导及干预,做好信息统计、汇总、反馈和上报工作。并做好早孕、妊娠结局调查、随访、上报等工作。如发现出生缺陷儿,应及时填报《出生缺陷儿登记表》,按规定与统计报表同步上报,不能确诊的应组织专家确诊,或转诊到有关医疗机构复诊。

2.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优生宣传倡导和健康教育,普及优生知识。

七、服务流程

计划怀孕夫妇→健康教育、发放宣传资料和叶酸片(所在镇街、村居)→开具免费服务卡(所在镇街、村居)→定时定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订知情同意书、收集夫妇双方一般情况、进行体格检查和临床检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出具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结果、提出评估建议(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早孕随访、妊娠结局随访、出生缺陷儿登记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相关部门和各镇街要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的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定专人开展工作,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的、意义、内容、步骤和要求,使计划怀孕夫妇及时了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知晓优生科学知识,建立科学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着力提高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群覆盖率。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的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纳入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存在问题、经费落实和使用情况等,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四)严格资金管理。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经费由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使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专账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区卫生健康委和区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经费使用。

九、附则

自本通知发文之日起,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7〕336号)废止。

附件: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九龙坡区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项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文明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由区融媒体中心、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卫生健康委,由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吴献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