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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23

2022年,九龙坡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高质量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区委常委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0次,共开展中心组学习80余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全区各部门各领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任务分工。召开全区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级宣讲团报告会、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队,通过座谈、院坝会、微党课等方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深挖传播渠道,采取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法治思想宣传力度;整合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法律明白人”等队伍进村社、进学校开展专题讲座367场。二是抓紧抓实中央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制定印发《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对重庆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全面认领29项整改事项,明确整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明确时间节点、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以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九龙坡全面依法治区和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三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各部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汇报,召开7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开展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研,全面推进区级部门和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法测评,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1.依法履行职责,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坚持“清单之外无权力、目录之外无审批”,动态清理全区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开展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编制工作,依职权领取发布284项行政许可事项并持续同步完善更新办事指南要素相关配置。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全年办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841件,证明事项4821件。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试点,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

2.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一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争创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市级示范区,牵头出台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宣传工作方案,构建1个总体方案+81项改革事项”实施方案体系。出台营商环境“久”满意工作方案,聚力铸造营商环境“久满意”金字招牌,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二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按照评审指标统筹指导各项工作。推动重点领域示范,在全市率先打造“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进行履约动态管理。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法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中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67.38万次,对纳入“红黑名单”的主体实施奖惩措施11203次。三是健全全链条全覆盖市场监管机制。制定我区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并公示,共制定联合检查计划18项,内部检查计划37项,发现问题19个并整改完毕。四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打造1+13+155+N”三级服务联动体系,推动政务服务阵地前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年马上办占比64.67%,网上办占比98.79%,就近办占比100%。开展“渝快码”场景应用,实现材料共享复用,累计扫码取号5565个,凭码办事3134件。着力推行监管事项清单制管理,市场监管领域依法实施减轻处罚406件,从轻处罚82件,不予处罚30件;城市管理领域依法实施减轻处罚264例、从轻处罚48例、不予处罚265例,对城市管理领域13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首违免罚。五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优化依申请公开,严格把关政策解读质量,全面强化网站信息公开监管。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2112条,高效办理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101条、区政府依申请公开26件,按期答复率100%。完成新版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手机适配版上线,优化调整25个全区基层政务公开试点领域栏目1062个,全面强化数据集成和智能交互,在全市率先上线“稳经济政策包”“智能问答机器人”等模块。

3.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更加高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建立群防群控群治的健康屏障。全市首创“九龙智慧防疫”系统、首推“重点人群常态化监测试点”,汇编“1+17+1”防控预案体系,动态编制《疫情防控实操手册》15版,出台《九龙坡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快速高效处置突发疫情。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一是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建设。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成2022年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和动态调整工作,起草《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试行)》,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力度,建立全区政府法律顾问库,实现全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把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程序。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坚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定期通报制度;审查起草单位提请合法性审查文件35件,提出合法性及合理性审查意见106条;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1件;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废止及修订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2件,完成94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核对入库。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执法工作更加公正严明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和重点领域执法专项检查,对本区域、本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提出问题23条,梳理一对一整改措施40条,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及时开展执法信息公示,在执法监督信息平台上公示全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数据共计133万个。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区45个执法部门1100余人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以及重庆市执法监管管理与信息服务系统培训;探索行政机关柔性执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三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自查自评、随机抽查和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点领域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50件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提出整改意见80条,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监督社会参与机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群众代表等12名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对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五)统筹发展和安全,法治化社会治理格局更加成熟完善

1.坚持党建引领基层法治建设。积极探索“党建+法治”基层治理新模式,打造品牌围绕“四大平台”建设主题,全力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打造“工作成效一流、工作保障一流、群众口碑一流”的品牌司法所。全区累计156个村(社区)“三治结合”建设全部达标,占比100%。石坪桥街道造漆村社区成功创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石桥铺街道张坪社区、二郎街道科城路社区成功创建第十批“重庆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2.持续开展扫黑打非专项工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搭建扫黑除恶554”工作体系,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打掉黑恶集团数、抓获人数、一审判决人数均居全市第一。强化非法集资打击力度。排查解债服务相关企业13家,“伪金交所”企业5家,累计化解44件。做好汇宇力案件资金清退工作,完成清退100人,累计清退金额199万元。

3.筑牢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建立完善诉调、访调、警调、复调等“多调对接”机制和行政调解组织,打造“贺岱法苑”“清姐连心屋”等品牌调解室,排查全区矛盾纠纷456件,化解221件,其中重点矛盾纠纷115件,化解68件,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隆鑫系企业司法重整工作,隆鑫系十七家公司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

4.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细化明晰区域内1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56个公共法律工作室、96名村居法律顾问的职能,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共616件,其中民事案件306件,刑事案件303件,行政案件7件,提供法律咨询3344人次。开启法律服务行业合作新模式,择优选取11家律所、3家鉴定机构与区公证处建立三方战略合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多方共赢。围绕“专精特新”发展方向,深挖律所特色,华栋、绮惠、鼎林律师事务所被市律协纳入“专业精品所”培育名单,全面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品牌价值。

5.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增加区法律援助中心事业编制4名,充实了行政复议办案工作力量。定期通报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败诉案件情况,加强区级部门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召开重大涉法涉诉事务会商11次,专题研究重大行政决策1次,讨论会商重大规范性文件8件、重大合同纠纷3件、重大复议诉讼案件7件、其他涉法涉诉事务5件。

6.全面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强化社会普法宣传。制定和实施我区“八五”普法规划,提升全民法治意识、法治观念。二是量化机关法治宣传。全区各级党委(党组)开展中心组学法262次,重点开展国家安全法治宣传进机关149场、民法典进机关法治宣传87场、长江保护法进机关42场。三是细化青少年法治教育。为全区74所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持续开展“开学第一堂法治课”“莎姐进校园”等青少年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四是优化法治宣传媒介。整合各类宣传阵地和新闻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84场。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行政权力行使更加规范透明

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全年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337件、区政协提案292件,实现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100%;主动接受监察和司法监督,认真办理监委、法院、检察院发出的监察建议、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加强审计监督,实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审计项目。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数字法治政府优势更加彰显

一是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智能化水平。改进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领域监管方式,建成城市管理移动综合执法系统和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投入使用后,案件即时录入率达到90%,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案件分级分类法制审核率达到100%,简易程序案件执法时效提升50%,一般程序案件执法时效提升60%,全年累计筛查发现的涉水、排污许可、危险废物等方面300余条问题线索,极大提升了行政执法工作效率。二是探索基层数字化治理模式。我区按照“公安引导+市场运作”模式,深化警企合作,积极开展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工作。智慧安防小区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注重与社区、相关职能单位的数据对接,通过视频监控、人脸识别、车牌识别、智能报警等科技手段,加强社会信息采集,拓宽便民服务渠道,强化实有人口管理,防范居民小区发案,提升预防和打击犯罪能力,不断增强社区安防和治理能力。三是智能化大数据助力疫情防控。面对疫情反复的严峻形势,我区深入探索大数据智能化赋能疫情防控工作,携手重庆联通研发“九龙智慧防疫”系统,打造全市首个把流调、排查、转运、隔离、解除隔离、居家管控等疫情防控全环节全流程信息化的防疫立体平台。借助大数据分析、数字孪生、即时通讯等手段,实现多部门协同监管,建立分类分级、责任分解管控体系,建立疫情指挥调度和决策支持系统,引入无人机、单兵流调仪、智能外呼等智能化流调技术,实现指挥调度和决策的智能化。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现有的行政执法手段难以满足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发展,较多依赖于传统方式,执法效能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个别执法领域存在执法不协调、执法人员素质能力不适应的情况。三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有待加强。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中,我区还存在执法案卷不够规范,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方法不多、创新不够等问题。

三、2023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2023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贯彻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结合起来,同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目标任务贯通起来,凝聚团结奋斗合力,努力在新时代新征程新重庆建设中把九龙坡各项事业推向前进。

(一)持续强化法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度、广度、力度,发挥好领导干部和法治工作部门示范带动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带动全区上下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各级党委(党组)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推动学习成果落地落实。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协调领导能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法治队伍建设,不断引进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专业人才;加强对行政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探索完善执法机制,努力构建规范有效的执法体系,全面提升执法水平。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检查、案卷评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注重前沿科技与行政执法监督相结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扩大监管覆盖面,减少执法盲区,有效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四)深度助推示范区创建。2023年成功创建市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对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逐项梳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不足和漏洞,制发我区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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