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行政,大力加强法制体系建设
1.完善制度,依法执法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制作了《城市管理执法法规规章摘要汇编》,方便了执法办案依据查询;修订完善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准则(试行)》,拟定了《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执法重大执法决定(疑难案件)集体法制审核暂行办法》《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法制体系更加完善;二是不断规范依法执法行为,推行“721”工作法、开展作风纪律纠活动,建立了执法“纠察队”和执法“示范队”,采取不定时、不定点对全区城管执法人员和协管队员的队容风纪进行纠察,并将纠察情况纳入区城市管理工作单项考核,全面加强队容风纪建设;三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指导支队共计培训城管执法人员125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全区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办案水平能力,不断夯实队伍基础、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2.严肃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九龙坡府发〔2015〕34号)等相关规定,先后多次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和冲突;坚持开门清理,鼓励行政相对方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等程序,由局法规科负责对全局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合理性与可行性审查,并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3.依法执法,实行权责清单动态调整。严格按照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执法依据、处罚标准、运行流程、监督途径和问责机制,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今年按照全市相关工作要求,从4月1日起正式开始履行主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市违法建设执法职责。为此,我局迅速组建“城市违法建筑执法大队”,在全市率先完成8项违建查处职责的移交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即将由区政务办在2020年版权责事项清单中明确。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清单(2019年版),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共153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处罚126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征收4项、行政确认1项、其它行政权力8项);公共服务事项清单4项。
(二)依法履职,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
1.出台制度方案,转变工作作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九龙坡城管发〔2020〕91号)。加强内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解决审批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2.提高办事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1)线上线下集中办理。为方便企业群众办事,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其他权力等所有25项依申请类事项,全部入驻实体大厅九龙坡区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均可网上申请办理,进驻实体大厅比率100%、网办率100%。受理群众网上申请1151件,办结942件。
(2)环节整合一次办理。一是将企业和群众需要到各级政务服务机构办理的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环节办理的事项,通过环节整合、流程优化,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全流程办理一次办完;二是做好“一窗综办”申报事项的行政审批审查核实工作。对《户外招牌设置备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材料、表单、流程深度梳理,完成重复材料、过程材料整合与删减等前期准备工作。并对提交材料中涉及的营业执照、房产证租赁合同实行材料互认,不再需要办事人再次提交,方便了办事企业群众。通过同步办理,并联审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提升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效能。
(3)排忧解难服务办理。完成网审平台非居民用水办理(小型项目踏勘审核、小型项目接入通水、一般项目踏勘审核、一般项目接入通水)4项新增公共服务事项的领取、流程配置工作,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收费的“三零”服务,由供水企业负责先行建设,后续按照事权与财权匹配的原则予以补贴。
3.加强评测回访,服务热情周到。一是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来有迎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全年办结件情况咨询7588件,受理业务2362件,办结2205件,其办结率达到93.34%、对接访件,件件做到认真仔细的回复。共收到感谢锦旗5面,被区行政大厅评为流动红旗窗口5次;二是审批工作让办事群众监督,积极落实推进“好差评”工作。遵循自愿真实、公开透明的原则,窗口通过微信扫码、短信评价、电话回访等方式推进“好差评”工作。全年收到2304个评价,非常满意2134件,满意5件,基本满意161件,满意率99.83%。
(三)依法办事,注重运用司法保障途径
1.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了新修订法律法规《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重庆市户外招牌设置规范》的传达学习;充分利用“3.19”城市管理主题周活动、“12.4”宪法宣传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进行集中普法宣传;抽调单位业务骨干、执法队员组成法律法规宣讲小组,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大众普法;收集装订了常用法律、法规;印制《宪法》宣传资料、制作《宪法》宣传视频;积极发展8名普法志愿者,按照区普法办工作部署开展普法工作;形成重大疑难案件法律顾问随队办案机制。
2.加大执法办案指导力度。在今年的金华大厦停车场排危整治、西城映画乱停车专项整治、石桥铺占道亭棚专项整治、石坪桥后街占道经营专项整治、奥体支路广告招牌专项整治等大型执法活动中主动介入,加强指导,提供法律法规支持,督促依法执法、按程序执法,确保各大队执法办案无差错。
3.加大法律顾问保障力度。近年来,我局更加重视通过司法途径合理、合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法律顾问和律师团队的管理以及协调沟通力度,及时处理法律事务和诉讼案件。积极处理行政复议事项,在大型执法行动中,直接让法律顾问参与其中,规范指导,文明执法,依法执法,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草拟、审查合同等法律文书78件、法律咨询50余次、保障诉讼案件2起、非诉代理1起。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司法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虽然我局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的司法联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目前,大城管体制尚未形成,司法衔接机制还不够完善,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待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的工作,需长期坚持不懈努力。我局在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尽管做了一些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果,但还是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文件内容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程序意识还不够强,个别规范性文件在制定时,没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三是公众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执法人员混岗问题突出。各镇街普遍存在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在编不在岗的问题;各镇、街还存在把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当“救火队”“应急队”“万金油”使用,协管人员除了承担辅助城市管理执法工作外,还要担负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国土、住建、民政、河道巡查、防汛、消防、应急、信访等等相关工作,各种工作任务错杂交织,且管理权责不清,导致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精力分散,各类其他工作任务繁重,较大程度上影响了依法执法工作的推进。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章和《行政处罚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并积极参加公务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和在线考试,自觉做到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特别是今年新的《绿林园林管理条例》出台后,带头组织全局系统认真学习、准确掌握,坚决做到用法律法规管理人和事,全年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城市管理矛盾纠纷问题3件均圆满解决。在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积极践行法律大于人情、办事不可逾法,坚持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并结合全市“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主题实践活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形象。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为进一步规范局领导集体决策行为,推进重大问题决策法治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修订)》等规定,我局制定并出台了《九龙坡区市政园林管理局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该规则适用于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行政办公会讨论和决策重大问题。局领导集体讨论决策重大问题遵循民主集中制、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与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相统一的原则,局党委会重大问题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局长办公会坚持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保证局长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四、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一)切实加强司法衔接。加强法院(特别是执行局和行政庭)对城市管理领域执法工作的法律指导,同时加强与法院的联动,特别是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或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的案件,在侦办过程中应多与法院进行协调沟通,适时介入指导案件办理,确保实体、程序合理合法,切实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申请通过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
(二)继续做好普法工作。待“八五”普法计划出台后,认真抓好普法工作落实。一是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之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化粗暴执法为文明执法,化单纯处罚为教育引导,化解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的矛盾,切实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二是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解决信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之中。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教育上访者依法反映合理诉求,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三)持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区法制办《关于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的有序推进,配齐建强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突出执法支队在统筹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应急处突等全区重要城市管理执法任务中的作用。进一步开展执法人员队容风纪、职业素养、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和冲突;坚持开门清理,鼓励行政相对方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长期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进行备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公开”。
(五)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继续配合区级部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能提前完成的尽力将工作做在前面,认真完成区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决策部署,加快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