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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2-15

2021年,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要求,按照《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部门法治建设工作的通知》(渝城管局〔202189号)、《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九龙坡委法〔20212号)、《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九龙坡委法〔20213号)等部署,聚焦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城市管理治理体系,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领导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注重科学理论武装,聚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局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计划开展中心组学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宪法、《民法典》、党章和《行政处罚法》、《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组织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公务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和在线考试,确保通过率100%。严格执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执法重大执法决定(疑难案件)集体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局领导集体决策行为,逐步完善我局行政决策工作制度和程序规则,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今年专门制定并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九龙坡区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以解决城市管理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不断提高我区城市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备案等程序,对相关部门和公众意见及其意见采纳情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加强专家论证和审查把关,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开。编制《城市管理执法法规规章摘要汇编》方便一线执法队员开展执法办案工作,修订完善《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准则》《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庆市九龙坡区城市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行“721”工作法,增强为民便民亲民意识,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推动行政执法服务改革发展,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教育指导等执法方式。通过视频监控、在线监控等远程监控措施,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促进执法方式数字化、智能化,今年已完成渣土运输车辆智能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渣土全流程监管达标率≥90%的目标,并得到上级部门高度评价。

(三)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全面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职责

我局将25项依申请类审批服务事项统一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现“一窗综办、一网通办”,审批事项入驻率、网办率达100%。实现多部门、多环节办理事项合并办理,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将非主干道临时占道经营许可、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等6项行政审批权下放至镇街,实现“就近办”。对13项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压减,将原市级模板规定的60项材料压减至24项,压减比例达到60%;将办结时限260个工作日压缩至42个工作日,压缩比例达83.85%。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指导服务,在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施工和维护工作中提前介入,积极帮助施工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缩短前期程序办理周期,并加强对施工现场规范管理和督促指导。

(四)注重运用司法保障途径,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以来我局更加重视通过司法途径合理、合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推行仲裁法律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法律顾问和律师团队的管理以及协调沟通力度,及时处理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共邀请法律顾问参加我局各类专题工作会议17次、代理诉讼案件6件、审查合同73件,在大型执法行动中,直接让法律顾问参与其中,规范指导,文明执法,依法执法,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风险,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二、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继续做好普法工作。认真抓好“八五”普法工作落实,坚持把普法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之中,化粗暴执法为文明执法,化单纯处罚为教育引导,及时有效地化解执法矛盾纠纷。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入手,真正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

(二)切实加强司法衔接。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针对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或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的案件,在侦办过程中积极与法院进行沟通,邀请法院适时介入指导案件办理,确保实体、程序合理合法,切实提高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申请通过率和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

(三)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的有序推进,配齐建强全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突出执法支队在统筹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开展联合执法、应急处突等全区重要城市管理执法任务中的作用。进一步开展执法人员队容风纪、职业素养、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专业技能培训工作。

(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有待完善。机构改革和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后,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更新滞后,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存在“同案不同罚”等现象。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在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制定和公布新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基础上,规范城市管理部门依法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

(五)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解决规范性文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和冲突;坚持开门清理,鼓励行政相对方通过提出合理建议,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长期坚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定期进行备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有件必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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