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对照《重庆市九龙坡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九龙坡委法〔2022〕1号)和《2022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九龙坡府办发〔2022〕85号)目标任务,区城市管理局聚焦城市管理领域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文明城区创建、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为抓手,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现将全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厚植法治观念,强固依法建设根基。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将法律知识的学习纳入每次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议程,全年共开展中心组集中学法6次。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开展以案释法、集中法制审核等专题会议6次,审查讨论案件11个,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参加公务员在线学法用法学习和在线考试,全局共计参考253人,参考率和通过率均达100%。
(二)浓厚法治氛围,加强普法宣传力度。2022年我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三月法治宣传月、民法典普法宣传、宪法宣传周和“3.19”城市管理服务主题服务周等主题普法活动,共计出动普法宣传人员30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共计1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0余起;普法对象 6000余人次。
(三)锻造执法队伍,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狠抓执法队伍法制化建设,组织全区执法队伍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和市容秩序、园林绿化、垃圾分类、市政设施相关条例及执法案卷制作、证据收集等开展专项培训5次,培训执法人员500余人次。围绕“美菌河谷体育运动公园占绿案”、“通用地产项目占用市政设施及公园绿地案”等重大案件,多次召开案情讨论分析会,通过执法实践与理论学习相结合,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整合优势力量,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优化全局系统法律顾问服务单位配置,加强统一管理,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及时处理各类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共处理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29件,邀请局法律顾问参加相关会议和会面咨询17次,审查合同文书115份。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确保我局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五)依法全面履职,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始终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2022年共受理群众网上自助申请出具各类电子证照6661个,免费为群众邮寄结果文件515件,让企业群众办事不再“来回跑”、“多头跑”;窗口接待群众咨询2996件,受理行政审批3557件,并全部依法、依规进行了办理,无办理时限逾期等情况发生,办结率达100%。通过微信扫码、短信评价、电话回访等方式开展“好差评”工作,共计收到“好差评”评价7489个,其中非常满意7481个,满意6个,基本满意2个,满意率达100%。在区行政大厅“双月”评活动中,获评流动红旗窗口2次。共收到办事企业、群众送来的锦旗5面,表扬信3封。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行为规范待加强。执法方面实体、程序、文书、着装、语言、行为“六个规范”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以及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协管人员准入管理、岗位监督、教育培训等仍需加强。
(二)监管执法方式待改进。城市管理执法领域涉及面广、问题多,且大多为占道经营、占道停车、占绿毁绿、违法建筑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在监管执法方式上较为单一,效果不佳。下一步要积极探索通过“非现场执法”实现“巡执分离”,充分利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视频监控设备、大数据共享等信息化手段发现违法问题,建立完善“前端及时发现+后端依法处置”的衔接机制。有效利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等设备在日常巡查、调查取证、信息互通、文书送达等方面优势,提高执法效率,减少执法冲突。
(三)审慎包容执法待完善。存在简单粗暴执法的问题,在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方面做得还不够,重处罚轻教育。下一步要不断完善和落实《重庆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柔性方式,鼓励当事人主动纠错,消除或者减轻社会危害。严格执行《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对发现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运行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切实解决好执法宽松软的问题。
(四)管理服务水平待提升。在城市管理助推经济发展、消费恢复、纾困扶持、复工复产等方面还需要加强。在推进非主干道占道经营规范摊区设置、落实规定时段外摆经营措施、支持商家促销活动等方面创新不够。下一步要继续深化和创新利民便民措施,为更多市场主体和群众服好务,让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法治宣教工作待增强。对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政策法规,特别是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及时性不够,形式较单一。要充分借助互联网平台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不断浓厚法治宣传氛围。
三、2023年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等形式,持续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综合运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任务上取得新突破。积极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市政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依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防“体外循环”和“隐形审批”,广泛运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等措施,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各项改革措施。分类规范审批程序、压减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及时更新城市管理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三统一”等制度,健全法制审核机制。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实施规范性文件备案,确保报备率、备案审查率达到100%。落实动态清理制度,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不衔接、不配套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的制度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的有效性。全面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前评估与事后评价制度,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对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城市供水、园林绿化等重大民生决策事项通过网上公示、举办听证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公开征求意见。
(五)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依法动态调整并及时公布城市管理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等部门工作衔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联动机制。抓好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全员培训工作。全面推行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持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全面推行城市管理执法“三项制度”。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入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关切和需求,在执法工作中充分考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餐饮店主、小商小贩面临的压力,寓管理于服务中,在职责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帮助行政相对人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实现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相互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