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10次,专题学法4次。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第一议题”制度为引领,党组会领学25次,专题学法14次。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财政党员干部培训内容,通过专题学习、集中研讨、个人自学等方式,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开展支部学习8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探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2025年“不见面”开标率100%,有效打破地域壁垒,防范围标串标行为。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合同应用,政采电子合同占比81.28%,极大提高合同签订、公告及备案效率。深化“一网通办”,在代理记账许可申请和代理记账企业年度备案100%线上办理的基础上自加压力,主动将承诺办证时长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助力企业高效经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强化财经制度刚性约束。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起草科室自查+法制机构复审+法律顾问协审”三级审查机制,备案审查合法合规率达100%,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将防控重心从单一的业务风险拓展到财政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3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坚持改革破题,推动财政科学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改革,建立“531”项目工作机制。出台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核查、结(决)算审核等管理办法7个。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积极参与重大决策事项财政投入分析预测,通过健全完善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格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核等方式,累计节约资金超17亿元。严格落实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一事一议”具体事项,规定审核举措、压实各方责任。专家参与决策咨询59次,公开征求公众意见4次。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信息,指导74家预算单位完成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推动财政管理更加公开、透明、规范。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纵深推进财政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梳理并公示行政处罚权限130项、行政检查权限6项,组织34名执法人员上线执法系统,上线率100%。全面应用“执法+监督”平台实现线上办理、全程留痕,推行“综合查一次”和“扫码入企”等柔性监管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4次、行政处罚8件,数据完成全量汇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期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在“信用重庆”、九龙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执法信息公示率100%。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提升财政应急保障能力。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在支出中的优先位置,全力保障人员待遇及时兑现、民生政策精准落实、行政运行正常有序。2025年“三保”支出59.81亿元。严防政府债务风险,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加强金融机构协调,稳妥有序完成年度化债任务,按期兑付法定债务本息,全力保障到期债务接续,全区债务违约事件零发生,市对区考核指标均位列A档。筑牢资金支付安全防线,从预算资金和账户管理两端发力,修订出台《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展银行账户及结余资金专项清理。全年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及时处理支付预警9261条,对异常支付进行实时拦截与核查,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高效。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和谐稳定。协同推动监督与调解,将行政争议内容消灭在萌芽状态,聚焦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政府采购、会计基础工作等4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发现问题70个,督促整改54个。畅通交流渠道,用好用活“九久满意·亲清联盟”政企交流平台,通过主题交流、专题调研等方式,召开企业座谈会7次、政策宣讲会3次,针对性解决企业、个人诉求。加强行政调解,公正履行“争议裁决者”职能,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相关案件,举行行政处罚听证会1次,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案件36件。发生行政复议3次,均依法予以维持。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阳光运行。完善协同监督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等监督贯通协作。开展财巡、财审联合监督检查9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政府债务管理等事项,向区政协报告政府债务管理、资产盘活等工作。高质量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6件,满意率100%。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建设,积极开展涉企行政执法问题专项整治,出台进一步规范财政收入秩序管理机制,集中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数智赋能财政监管。创新推进政府采购平台管理。贯通“政府采购一件事”,打造区级“小额采购数智服务平台”,实现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交易、全量化线上管控。动态赋能数字监督平台,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财政智管等财政数字化平台,加强数据监控、预警、纠偏,有效扩大监督覆盖范围,设置动态监控规则276条,监督平台实用性不断提升。承接市财政局“数字财政”应用试点,推动“数字财政综合工作台”上线使用项目库、政策库、一码贯通、财会监督等模块,通过“控制规则”规范预算管理和硬化预算约束,强化财会监督闭环管理机制。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协助落实法治政府年度考核督查任务,按时按需完成法治政府督查相关财政数据整理与报送工作。全面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公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利用“财政大讲堂”“财智训练营”等业务培训载体,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系统学习法律法规4次,组织65名干部参加法治理论知识学习考试和旁听庭审。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拓展线上阵地,利用行业工作群、区代理记账协会等平台,及时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财政部最新出台的专业规章与标准文件。开展嵌入式普法30余次,发放资料500余份。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听取财政法治工作汇报,研究制定九龙坡区财政局《2025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5年财会监督检查计划》等,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同本部门财政业务工作相互结合,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二是坚持带头学法,在党组会上领学习近平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5次,党组、中心组学法14次,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带头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报告,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覆盖率100%。三是全面履行财政管理职责。带领局班子组织全体财政干部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全覆盖,持续强化用好财政各类资金,促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和过“紧日子”的要求。四是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完善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分配、政府采购、国资监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内控制度30余项。五是高度重视法治政府队伍建设,关心培养法治人才,在原有的34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基础上,2025年共增加了3名人员报名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为法治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三、 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思维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有待加强,部分干部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改革难题的主动性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特别是在应对新型、复杂案件时,专业能力仍需持续锤炼,执法案例指导和培训频次有待加强。三是财政普法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以开展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等传统形式为主,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财政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与依法理财。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稳法治财政方向。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将党的领导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重大财政改革推进中自觉同中央要求对标对表,确保财政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聚焦财政职能,提升服务发展效能。聚焦预算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联动机制,增强监督合力。加强内部风险防控,完善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对资金分配、行政审批等权力的制约监督,坚守廉政法治底线。
三是健全决策机制,规范财政行政执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执法制度规范与工作机制。加强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和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深化普法融合,增强法治宣传实效。压实普法责任,推动法治宣传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创新普法形式与载体,加大财政法规政策解读与宣传,强化智慧普法应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夯实队伍根基,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分层分类开展法治专题培训与岗位练兵,加强法治人才培养与专业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的财政法治工作力量,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保障法治财政建设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