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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4-03-07

2023年,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重庆市九龙坡区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2023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在委、政府和市局的坚强领导下,九龙公安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相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笃学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学习领会。及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市局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学习计划,以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委会第一议题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6次。并在“随行平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供全警学习,持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引向深入。二是强化培训教育。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入警训练、晋升训练、实战轮训等各类集中培训必学必训内容三是强化法制宣传围绕全民反诈、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依托平安九龙坡等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安窗口单位电子显示屏、标语展板等载体,灵活多样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了依法治市浓厚氛围。

(二)推进数智赋能法治化改革。按照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安排部署和推进整体智治的要求,坚持改革求变,加快数字政府和法治政府融合,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深层次推动数据共享、流程再造、机制重塑,大幅提升整体智治水平。2023年,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的“智慧公安我先行”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专项活动中,分局“易联调”科创项目斩获国家级重要奖项。

)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出台分局稳住经济大盘系列举措,新增8川渝通办便民事项,缩短26项政务服务办理时限,抓实渝快政”“渝快办”“警快办注册推广,持续优化一网通办”“一窗综办”“跨省通办文明城区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等专项任务圆满完成,派出所综合服务窗口建设顺利通过迎检。并按照区司法局工作要求,开展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有效杜绝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阻碍公平竞争的规定文件,努力为九龙坡区发展打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四)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一是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明确党委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中需要提请集体审议(讨论)的重大事项范围及相关决策流程编制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二是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行政管理及执法事项,通过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建议,主动听民声、测民意、解民忧,深化民意监测及结果运用,有力确保相关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坚持执法为民,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实施2023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牵头对旅馆业开展联合抽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开展联合抽查

二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执行落实执法制度分局组织培训学习市公安局下发的《无人机警情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网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执法指引》、《打击“网络水军”违法犯罪活动执法指引》、《公安机关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指引》、《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工作指引(试行)》等,并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及修订了受立案巡查制度、重大疑难案件合议制度、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法制员管理制度、取保候审工作制度、执法考核评议制度等一系列执法制度。推动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根据市公安局出台的《推行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实施意见》,分局对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及变更、移送审查起诉等12项刑事诉讼关键节点和重要措施,明确由法制部门统一审核把关,将法制审核作为案件呈批的前置条件;建立公安法制部门与检法机关的统一对口对接模式推动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严格按照“7+4功能”标准,建成投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推进办案区智能化管理、执法办案信息查询、现场执法视音频管理等系统建设,实现信息采集、讯问询问、案件审批、集中送押等“一站式”办理;推进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打造执法过程规范,执法环节可追踪,执法信息可查询,全程可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模式。实质化运行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由纪检监察、督察、法制、信访等部门组成的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以统筹、管理、指导公安执法活动,全面、及时、准确掌控分局执法状况,并对重大执法过错行为实施责任追究。通过召开执法监督委员会,对重点案件评查、执法过错认定等进行讨论研究,分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凸显。强化执法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执法办案“五个一律”工作规定,打造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可视化、可回溯闭环管控体系。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以及逐利执法、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执法办案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排查治理。将日常监督与集中专项监督相结合,日常考评与季度考评、年终考评有机结合起来,确保监督工作的时效性;建立事前预防、控制,事中监督、制约,事后查处追究的执法监督机制。实现办案效率、案件质量“双提升”。创新智能化监督管理在执法办案系统研发应用受立案监督功能模块,按照常发、易发案件警情逻辑设置100余条关键词,运用大数据技术与入库警情进行智能比对,及时发现解决应受不受、应立不立等突出问题。在执法办案系统研发应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模块,包含“常见犯罪案件证据指引”“刑事案件智能指引”、“到期提醒”三大板块,方便办案民警查询学习证据规格,适时提示民警案件办理进度,预防立而不侦、超期羁押等执法突出问题发生。完善执法监督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接报警信息、网上办案、办案场所管理、音视频资料管理、涉案财物管理等信息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切实加强网上审核、网上监督、网上考评,努力提升执法监督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积极开展法治理论调研。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方法论,开展新型犯罪打击、智慧警务模式探索等主题调研,硕结成果10件,反哺执法实践,相关成果在《公安内参》《派出所工作》《重庆警学》《公民报》等报刊发表。分局参与的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课题成功申报市局软科学项目,主题论文入选中国警学论坛。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建立预警劝阻、行刑衔接全链条打击处理工作机制和镇街专兼职队伍,精准宣防潜在被害人970人次,电诈案件2023年发案下降13.71%,追赃挽损额272539.9万元,移送起诉增长11.7%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分局细化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全面动员部署,深入宣传发动,创新135”工作法,广开渠道收集线索,细致问题核查整改,紧扣重点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在全市交巡警系统中首先成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强化民警执法监督和培训,坚决落实好专项整治各项措施共计向辖区重点驾驶员发送专项整治短信2.3万余条,发放调查问卷3000份,收集专项整治问题线索174条,纳入整治问题9个。

四是改进执法方式托公安部12389案件核查子系统、63758111督察公开电话以及信访、交办、转办等渠道,对受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服务群众冷硬横推等问题线索开展核查,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积极落实政法部门之间制约监督。一是加强纪法协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根据《重庆市公安机关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实施细则》,分局健全配合监察体制改革的工作机制,完善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规范,细化工作流程,确保有序开展。2023年,分局在案件侦办中发现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管辖的案件线索全部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中涉及党员、监察对象的共计62人,全部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二是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执行《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规定》《纠正和防止久押不决案件的工作意见》《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办法(试行)》《重大疑难案件公安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的工作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并将看守所与派驻检察室信息和监控联网,实现检察机关对看守所执法活动和刑事执行活动的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监督畅通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渠道。三是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执行常见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指引,健全落实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和规范化水平。四是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复议复核工作。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不捕不诉案件的复议、复核工作,是公、检机关互相监督,依法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违法犯罪不枉不纵,维护法律公平、公正的重要体现。对应当复议、复核的案件,分局坚持原则,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排除一切客观因素的干扰,坚决依法办事。

(七)规范行政应诉,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一是提高应诉能力。分批次组织分局民警现场旁听或视频观摩公开庭审,增强法治意识和应诉能力。定期组织应诉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解决“出庭不出声”问题。选优配强行政应诉队伍,充分发挥公职律师的应诉辅助作用。2023年,分局一审开庭应诉案件8起(含去年未结1起),人民法院一审已审结14起(含去年未结1起),裁定准予撤诉5起,判决驳回诉讼请求7起(含去年未结1起),裁定驳回起诉2起,一审未办结6起;办理二审应诉案件3起,已审结1起,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二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协助依法调解,促使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行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确保案件办理质量,促进诉讼顺利开展。依法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真研究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已按期回复并整改到位。三是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增强公安机关负责人在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代表公安机关阐明案件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的能力,有力维护公安机关良好执法形象。2023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8起,占100%

(八)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事项中分离出来,导入法定程序依法办理。积极开展治重化积、清仓见底信访专项工作和公安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专项工作,通过领导包案化解、司法救助、法律解释、依法终结等工作,疑难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化解。二是推进律师、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推动矛盾纠纷联排、联控、联调、联处,实行城区派出所“常规坐班”、城镇派出所“机动轮班”和联调工作人员“一托N”工作制。三是完善基层网格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按照“社区不少于10人、村不少于6人”标准配齐“平安家园护卫队”,社区民警综治力量进行统筹管理。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创建平安社区、平安单位、平安乡村,建设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四强化行政复议监督纠错功能。对提起复议的行政案件,从实体、程序、法律适用以及处罚适当性等方面严格依法全面审核,发生行政复议案件30件,市司法局现已办结30,其中复议维持19起,因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8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3起。同时对办案部门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督促整改,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

(九)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升能力素养。按照市局五大提升部署安排,推进规范执法、能力素质大提升活动,结合全警法制大练兵,依托公安法制大讲堂公检法同堂培训法律知识竞赛精品案例评析会法制答疑直通车等载体,加强法律适用培训,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加强法治理念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化解矛盾,推行教科书式执法和包容审慎执法,避免机械执法、过度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有尺度有温度。健全完善执法办案操作指引,落实不同层级、不同警种、不同岗位执法权责,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机制。聚焦执法重点难点,加强警务实战与规范执法融合式培训,深化法制实战大练兵,健全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提升执法能力。

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分局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精神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部署。

一是健全完善党委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党委会议事规则、党委落实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市委规划,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细化分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按图施工、打表推进。

二是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和定期公开,按照规定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同时积极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办理回复;并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市公安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广泛收集社会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分局主要负责人在2023年度述职报告中专章对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情况进行“述法”,总结汇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努力,分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需要进一步深入,在深学笃用、落地落实上还存在差距。二是队伍法治意识需要进一步提升,少数领导干部和民警的守法意识、纪律意识不强,民警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三是优化和改进执法方式还有提升空间,个别单位及领导对新形势下公安执法方式的研究不够深入,在依法实施说理式执法、“柔性”执法方面探索不够。四是执法监督需要进一步强化。接警处警、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强制措施、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执法办案重点环节管控上仍有疏漏,多种监督载体尚未形成合力。五是执法突出问题尚未完全杜绝,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执法不规范等方面的执法突出问题仍然一定程度存在,有待持续加强整治。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区公安分局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法治对社会治理的引领作用主动做好公安机关全面依法治工作中承担的任务全力推进法治公安建设,为新形势下平安重庆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一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警法治培训、公安“八五”普法的首要内容,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广大民警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二是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持续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抓好中长期任务整改落实,系统集成教育整顿经验做法,确保建章立制产生实效,打造“三个绝对”“四个铁一般”公安执法队伍。三是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依托全警大练兵、轮值轮训、部门警种专业培训、新警培训等活动,聚焦执法办案的薄弱环节,提高执法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四是狠抓执法监督管理,针对执法新形势、新要求、新期待,深度落地抓实执法办案“五个一律”,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等规定,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构建有权必有责,滥权必追责的执法责任体系。打造执法突出问题系统性治理体系,整治执法办案顽瘴痼疾,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档升级,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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