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区仅仅围绕全区法治政府工作各项部署,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促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责任落实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亲自部署研究,细化任务分工,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利用“12.4”等时间节点,认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学习宣传活动,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深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
(二)依法履职尽责,增强服务效能
1.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设立)的程序,大力推进杨家坪街道西郊二村、九龙街道盘龙新城社区、华岩镇华岩新城社区分设;印发2023年度《九龙坡区村(居)务公开目录》,转发《涉村(社区)事项“四清单一目录”》,联合区委组织部开展村(社区)挂牌清理整治行动,从源头上厘清街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确保村(社区)干部履职有依据、群众办事有指南。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契机,抓好“一约三会”制度落实,开展各类宣传,助推移风易俗。
2.规范社会组织活动。一是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工作专项行动,全区61家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661.705万元、惠及企业2853个,为行业争取帮扶政策资金1252.06万元,推动会员企业为其他市场主体让利141.54万元。二是社会组织论坛活动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要求各社会组织开展自查清理并上报,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备案制度,对62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社会组织领域有违法违规现象发生。三是“僵尸型”社会组织整治专项行动,对年度检查发现的1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进行立案并开展行政执法程序。四是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发布公告、宣传图片和视频,取缔非法社会组织“重庆铁路九龙坡信鸽分会”并予以公告。五是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严格执行社会组织举办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备案制度,杜绝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接受境外资助情况或被敌对势力渗透利用。六是加强社会组织信用监管,28家社会组织被纳入“全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的“活动异常名录”进行管理,61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进行公示并定期更新。七是加强社会组织智能监管,做好政务公开工作,2023年“双公示”上报信息122条、行政监督检查610条、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28条,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100%。
3.促进依法行政。一是强化普法教育,通过主题教育理论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利用周一早会、干部职工大会、党政办公会等形式积极开展民主普法教育。加强殡葬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三方检查单位前往辖区6家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2023年前三季度检查殡葬服务机构29家次,排查隐患50处,已整改完毕。常态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检查,会同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拉网式大检查220家次,从住养老人的衣、食、住、用入手,逐个环节过筛子,排查安全隐患440个,已经整改432个。在日常安全监管中要求各机构定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风险点的研判,进行日周月安全检查打卡,上报安全台账,有效的督促了各养老服务机构时时重视安全问题,将安全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
4.依法化解信访矛盾。一是按照信访办理规定程序,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隐患,特别针对社会救助等信访事件较多的领域,严格按照规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不符合的解释到位。二是加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本年度未发生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三是完善行政调解制度。成立了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行政调解委员会,规范行政调解流程、调解规则、案件受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四是加强婚姻调解。持续实施“家和”计划项目,积极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以及志愿者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活动。
(三)先行先试,打造工作亮点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我区作为民政法治工作联系点试点区县,确定我区石桥铺街道为具体承接单位。力争通过两年的努力,在协助推进立法、推进民政执法、深化民政普法上先行先试,大胆探索,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立法、行政执法与普法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经验,不断拓宽法治联系基层人民群众形式,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持续提升民政法治工作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有待持续完善;二是民政法规政策较多,宣传不够精准,入脑、入心不够,需要不断强化;三是基层民政行政执法人力严重不足,加之民生福祉保障工作量较大,需要持续加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力度。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清明节、重阳节、“12.4”等时机,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我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提供法律论证及意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根据区司法局统一安排,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线上线下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法治思维、运用政策法律能力、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等执法专业技能。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