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依法治区相关部署,加强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深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落实“放管服”,持续推进“互联网+人社”,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开展法治人社建设创建活动。作为全市首批申请法治人社建设评估的区县,我局按照《重庆市“法治人社”建设评估办法》(渝人社办〔2019〕145号)文件要求,从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基础保障;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放管服”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法治监督;普法宣传;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八大项115小项开展优化整改。于2020年9月3日,通过市人力社保局法治人社建设评估专家组验收通过。
(二)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着力提升执法综合能力。以成功创建“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示范区”为契机,着力实现“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行政执法,建立“互联网+执法”的工作格局,实现所有举报投诉案件全面实行网上办案,通过12333、网上举报投诉等网络平台受理各类案件,网上办案数量持续排名全市第一,在2020年这个特殊时刻,实现“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进一步强化了公共卫生安全;行政执法工作系统从执法流程、执法文书、证据采集等方面规范执法行为,按照处理类型,案卷分为ABCD四个类别时行管理,基本实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强化执法过程全记录,配备执法记录仪5台,高拍仪2台,高速扫描仪4台,移动执法设备2套。二是健全治欠保支机制。全面深化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完善了区人力社保局牵头,建设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区政府办、区督查局监督考核,区信访办、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协同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园区、平台公司和镇街履行主体监管责任和属地维稳责任的纵横全区的欠薪治理结构,全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取得2019年度该项考核全市排名第一的优异成绩。截至12月17日,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396起,其中信访152起,处置突发事件6起,为516名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412.68万元,处置工程建设领域重大欠薪案件6起,为315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356万元。三是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立起了法制工作机构为主,相关业务部门参与配合的行政复议共同办案制度。按照“谁主办、谁应诉”原则,健全法制工作机构牵头协调、涉诉业务机构具体承办出庭应诉机制。截至11月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126件。
(三)便民惠企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社保降费助企业减负。社保降费是激发企业活力、稳定经济增长的重要举措。截止11月30日,小微、困难企业1.65万户享受降费4.59亿,通过调整社平工资计算口径,下调缴费基数,落实降费16.32亿元,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降费政策,为2.3万户市场主体办理社保费减免,共计15.29亿元。二是优化业务流程。坚实贯彻《重庆市市级审批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第一批)》(渝府办发〔2018〕143号)、《八大便民惠企举措》(渝人社发〔2019〕3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多证合一”、“就近办”、“一次办”要求,大力优化社保业务办理流程,在人员增减、基础信息维护、社保信息查询、参保证明打印等多项社保服务项目上实现了网上办、一次办。并针对企业反映办理业务所需证明材料多的问题,对单位参保登记、参保单位为其职工办理暂停参保、参保单位办理工伤保险费率核定时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了进一步精简,切实减少了企业负担。三是创新机制建设。我区是全市商贸和工业大区,在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业转型升级的情况下,对有效化解企业职工劳动争议纠纷、探索劳动关系处理新模式、构建区和谐劳动关系氛围提出更高要求。我局通过不断深化和谐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进程,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健全政企沟通,企业维权、投诉的工作机制,继续做好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构建工作,营建新型“亲清”政企关系。四是坚持诚信体系建设。对673家企业开展了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工作,评选出A级企业35家、B级企业638家。有效引导企业合法守规经营,进一步提升诚信企业的竞争力。
(四)做好行政规范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方案。建立合法性审核台账,统一文书格式。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实施主体、职权范围、内容格式、制定依据、实施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法律赋予起草和实施主体的职权范围、文件内容是否有相关依据、是否与上位法或上级政策文件冲突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起草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对未通过合法性审查的文件,不得提交局党委会、办公会审议;二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坚持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三统一”制度。坚持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现存5件规范性文件,已全部报备,并汇编成册;三是清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重庆市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115号)、《人社部取消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目录》(人社部发﹝2019﹞2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目录》(渝人社发﹝2019﹞4号)等要求,对121项材料予以全部取消。
(五)创新社会治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积极开展信访积案“清仓见底”工作,由相关领导包案,对未结案信访问题按照“三重新”工作要求重新摸排、重新核实、重新研究,共化解和程序性结案12件。二是迅速处置因疫情影响引发的劳动保障案件,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启动快速响应机制,协同劳动争议仲裁院对因疫情影响引发的一系列劳动保障案件采取快查、快处、快立、快审的措施,妥善处理了包括人力社保部交办线索中食创贝(重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拖欠工资、社保、经济补偿金案等案件,有力维护了特殊时期社会稳定,保障了群众的基本权利。三是开展以“家门口就创业”和“为民而动”行动为代表的系列助力复工复产的活动,2020年7月5日,胡春华副总理就城镇困难群众就业问题视察了民安华福社区“家门口就创业”的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区级信息互通仍存在堵点。按照优化政务服务要求。政府部门间的信息应该实现互通,凡是政府部门保存的信息应该排除在群众办事应提交的资料之外,由政府部门自行提取。但目前我区在信息互通方面仍存在堵点。例如行政许可和确认申请材料中已要求取消企业信息资料,但目前尚无官方渠道可以查询企业详细信息。
(二)网审平台与现行办理系统不兼容。目前,我局全部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已经上网。但工伤认定、社保经办、行政执法、劳动仲裁按要求必须在金保内网专用办理系统进行处理,二者之间存在如何兼容协调的问题。
(三)部分领域立法仍然欠缺。尤其是在社会保险领域,有政策无法律,以不成文规定代替政策的现象仍然存在,造成各地对政策的把握和解读都存在差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党委在推进本地区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今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组织干部职工以学习会、座谈会的形式,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任务,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七项重点工作,立足新时代、找准着力点、推进新实践,加快九龙坡区人力社保领域法治工作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助力打造世界一流的营商环境。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明确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面依法治区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形成了分管领导抓具体、社会保险科总牵头、各科室和业务局各司其职的依法治区工作机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奠定了坚强的领导保障基础。
(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一是以制度为纲,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制定出台《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员会关于印发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修订)>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二是认真落实重大决策制度,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定,坚持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原则,坚持集体讨论过程和结果完整记录。同时加强公众参与,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建议,杜绝“水下作业”和“暗箱操作”,确保重大决策接地气、有实效、零失误。三是强化决策专业性论证把关。在围重大决策期间,注重专业性、技术性论证把关,通过组建的法律顾问团队、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团队、人事招录专业考官团队等,为重大决策和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例如,我局与国家劳动科学院合作开展和谐劳动关系调研工作,为创立国家级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提供了坚实的科学基础。贯彻落实《九龙坡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九龙坡区社会稳定风险分类评估办法》,引入社会稳定风险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重大决策实施风险评估。通过专业性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性评估为重大决策保驾护航。
(三)建立党政集体学法制度。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干部法治素养建设的意见》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区人力社保局《集中学习制度》、《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等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将领导干部学法纳入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全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宪法法律和党章党规,并做了心得体会交流;在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重要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在周五下午集中学习会议上,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并按“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涉及的科室牵头组织相关干部职工专项学习;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面,每年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以多种形式开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能力素养的培训活动,包括:组织参与行政诉讼旁听、组织涉诉案件讨论、组织行政法规专项讲座等,同时积极参加市区各项培训活动,确保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年培训学时不少于48小时。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部署。在巩固《2020年九龙坡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完成情况的前提下,积极谋划2021年工作,做好接受和完成新任务的准备。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贯彻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放管服”改革的工作要求,巩固精简便民成果,继续深挖简政潜力,落实好自贸区“放管服”政策。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通过对执法案卷开展评查及综合市局、区司法局案卷评查结果,对行政执法案件结案率、正确率、案件质量等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运用到绩效奖金和年终考评。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加强农民工工资清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重点领域的整治执法工作,加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案件的查处、移交、起诉力度,树立典型案例,震慑不法。
(四)强化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诉讼能力培训提升工作,定期研讨疑难典型案例。加强与复议、诉讼机关的交流协调,增强主动纠错能力。定期组织一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进一步提升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对生效判决裁定,坚决履行到位,对于司法建议、复议建议,认真办理,积极改进。
(五)继续开展创新普法宣传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1年普法计划和分工。创新普法工作措施,进工地现场、进农民工夜校等形式,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讲工作,助力根治农民工欠薪问题。继续开展“普法宣传月”、“法律八进”等活动,总结最新案例,以“以案释法”的形式重点宣传“四法两条例”。
(六)充分结合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继续深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以三方四家机制为平台,将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单位作为模板,围绕社会保险、劳动保障、职工权益等核心问题,开展深入企业和服务对象的法治建设宣传工作,打造符合新时代标准的和谐劳动关系,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