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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3-15

2023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为主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优化营商环境、严守安全底线、维护市场秩序、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推动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推进成渝双城经济圈法治协作

一是加强川渝执法协作。加强线索排查、案情通报等方面的执法联动合作。2023年向四川省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1件,协助四川省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办案件5件,与四川省广安市联合执法查办案件1件,向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涉网、“铁拳”行动典型案例10余件。

二是共护川渝市场秩序。共享12315投诉数据,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布2023年度消费警示信息两期,建立共建共享消费维权工作机制,联合举办“文明消费反对浪费消费教育引导”活动。

(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深化重点监管工作。依法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处置其他部门抄送我局无证无照信息27条,抄送其他部门无证信息57条,开展生活美容机构等涉及无证无照专项行动18次,全区无照经营情况持续向好。扎实开展经营异常名录管理。2023年以来,列入异常经营名录的企业5306家、农村专业合作社5家,标记为异常经营状态的个体工商户51152家;依法移出已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938家、农村专业合作社5家,恢复经营状态的个体工商户43818家。

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将优化营商环境与进一步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有关要求相结合,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抓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使市场活而有序、活而不乱。依托市级平台,建立健全事项抽查清单和随机抽查“两库”。累计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248个,覆盖全区市场主体21万户,累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205个;编制“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07条,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1条,实行动态管理。印发随机抽查实施办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分类量身定制监管规则,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实施科学抽查检查。2023年统筹制定并公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1项,内部计划43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并开展业务培训,已开展联合抽查21次,检查企业172家,发现问题66家,开展内部检查60次,检查企业546家,有效实施信用监管,形成监管合力,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真正成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基本手段。

三是推广“山城有信”三码建设。继“山城有信”平台率先在重庆自贸区九龙坡板块万象城400余家商户试点以来,九龙坡区又在药店监管中探索“信用码”拓展应用,开启“一人一码”监管模式,目前已实现辖区754家药店全覆盖。拓展“山城有信+”思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引导辖区党员经营户将“山城有信”信用码与党员“三亮”相结合,率先完成信用码使用,公示法定承诺、自我承诺信息,亮出自主提供经行政部门审核后的荣誉称号信息,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明白消费。截至202312月,21万户市场主体纳入信用监管仓库,全市排名第一。征集企业信用数据共计200万余条,为“信用码”使用提供有效数据支撑42万余条。各类人员通过“信用码”查询消费、评价投诉、发布自律公约7.4万次。

(三)着力提升行政服务质效

一是营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通过企业设立全程电子化,推动开办企业实现“一网、一窗、一次、一日”全流程办结,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持续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截至202312月,12144户内资企业通过“渝快办”开办企业,“一网通”平台1个工作日完成设立登记。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构建多元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完善企业注销一体化平台和简易注销制度。

二是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登记窗口建设,全面推进企业开办综合窗口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的“四办”机制,推行首问负责、推进“规范化标准化窗口服务”,实行“三清四办五心六零”承诺服务。截至202312月底,全年新增市场主体3.84万户,全区总量22.25万户,保持全市第一。

三是提升注册登记便利化。扎实做好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相关工作,按市局要求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具体管理措施,落实企业登记经营范围与申办经营许可的衔接,引导企业规范办理登记和许可。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加强与税务等部门业务协同配合,完善企业注销“一网通办”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注销登记服务。全面实施简易注销登记,持续优化完善系统建设和办事流程,降低注销成本。进一步深化电子营业执照在“渝快办”平台运用,在政务服务、商业活动等场景加普遍推广企业电子亮照亮证。推行企业办事“一照通办”,探索通过调用电子证照实现政府部门间内部数据共享,实现仅凭电子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实施企业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便利企业准入,防范虚假地址注册。

(四)开展反垄断竞争工作

一是提档升格。高度重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召集人提级为区政府分管领导,由分管副区长担任,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商务委相关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对本区督查、优化营商环境考核等考评体系,最大限度发挥体制机制“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持续做好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工作、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试点工作审查范围,实现区级各单位全覆盖。各单位不仅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还需重点审查其他政策性文件、合同协议、合作备忘录、“一事一议”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和做法,实现审查范围全覆盖。

二是制度引领。用好用活九龙坡区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区委宣传部等18个区级部门纳入成员单位,以联席会议制度方式建立起常态化联系机制,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规则,积极推进部门协同监管,为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夯实制度基础。出台《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协作、举报处理等机制,出台《2023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点》,持续健全完善督查抽查制度和营商环境考核机制,强化刚性约束。针对个别部门将“不涉及”与“不违反”混为一谈,专题研究部署审查必要与审查结果的难点问题,强化指导深度。

三是健全督评。持续推进督查考核,不断健全完善细化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今年对6个区级部门和3个镇街开展抽查督查,有效提升部门和镇街的审查意识和审查能力。持续推进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2023年,共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1941件。严审文件增量,全区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948件。经清理审查,今年以来,我区暂未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推进九龙坡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创新摸索商业秘密保护新模式,帮助和促进区内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目前我区已有3家企业入选2022年重庆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单位名单。2021年以来持续推进第三方评估工作,已对5个区级部门、4个街道完成评估,从评估结果来看,区级单位内部审查率从20%上升到100%,审查效果逐步凸显。

四是严格执法。依法查处13家车检机构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案、城市通卡支付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联合区公安分局查处“1040工程”传销案,涉及人员83人,立案查处13人、公安机关3人,立案查处某房地产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案4件,罚款151.25万元,强力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今年以来,立案查处不正当竞争案件6件,罚没21.5万元。公布《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向社会收集九龙坡区民生领域涉嫌垄断行为线索的通告》、《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的公告》、《重庆市九龙坡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的通告》。

(五)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一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严格遵守12315和“民呼我为”平台值守工作制度,保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2023年,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22797件,按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86万元。

二是推进12315“五进”工作。鼓励、协调和组织一批信誉好、规模大、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超市、商场、市场、景区,积极申报建站,不断拓展12315“五进”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全区已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73个,全年处理消费纠纷480件,和解成功率达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真正实现了就地就近化解消费纠纷,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

三是推进ODR企业机制建设工作。鼓励一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通ODR(在线解决纠纷平台),打造“消费纠纷绿色通道”,促进消费纠纷双方先行通过在线机制处理。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快速解决消费纠纷。全年新增ODR企业22户。

四是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制定投诉信息公示的审核程序,在全国 12315 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对收到的投诉按照“全量公示”原则进行全量公示。2023年公示投诉信息2108条。

五是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通过区消费者协会,联合区法院建立非诉讼消费纠纷处理联系制度、非诉讼消费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实现消费纠纷前端化解。与区律师协会开展法律服务合作,制定《九龙坡区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办法》,支持消费者个人诉讼和公益性质的集体诉讼,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依法维权。制定《关于联合组建九龙坡区消费维权社会监督调查中心工作方案》,协同市、区主流媒体建立新闻媒体消费维权联系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媒体记者和热心群众成立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队伍,参与消费调查、维权研讨、纠纷调解等,促使消费纠纷多元化解。

(六)行政执法体制权责统一、权威高效

一是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构建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和基层所三级监管执法体系。构建业务科室、执法支队和基层所三级监管执法体系,明晰各方事权清单,优化配备执法力量,建立协作配合、整体联动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深化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将餐饮服务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的处罚纳入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建立职责清晰、协同高效、便民利民的执法新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会同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打击违法犯罪部门协作制度、联合办案工作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形成强大的稽查打击合力。积极推动“两法衔接”平台的运用,年度共计录入行政处罚案件信息453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违法案件线索13件。高度重视“三书一函”的办理和跟踪问效,建立台账逐件对照落实,2023年共接收办理“三书一函”6件。

三是突出执法办案主业。认真落实执法办案主责主业,坚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食品安全、药械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市场、重点商品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形成执法监管威慑力。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专项执法行动、投诉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广泛收集各类案源线索,强化案源信息研判。2023年度,共收集到各类案源信息700余条,对各类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738件,罚没入库金额853.51万元。

四是落实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区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均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配发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区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3年度重庆市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及旁听庭审,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题法制培训3次。

五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多次开展中心组、党组会、办公会等集中学法,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周、10·14世界标准日、5.20世界计量日、民法典宣贯、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等宣传活动30余次。同时,结合专项检查、投诉举报、抽检检测等日常监管工作,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学校、商圈,开展各类普法活动。

(七)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区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科长任成员的区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领导小组,要求规范性文件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法制审核员的意见和聘请的法律顾问意见,且经法制部门审核通过,才能交集体审议。2023年,区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并按程序完成备案。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信息;严格使用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格式文书实现全过程记录,并依法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归档;根据实际情况为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积极推行全程音像记录;建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工作制度,对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定期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由区局党组成员集体讨论决定。2023年,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15次,实行法制审核并上会讨论案件145件。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做到“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和“过罚相当”,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2023年,依法实施减轻、从轻或不予行政处罚507件。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实施办法》,对本机关及派出机构、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及其相关行为进行检查、审核、评议、纠正,将监督结果作为评价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追究行政执法责任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积极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坚决履行生效复议决定及生效裁判,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意见、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回复率100%。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办6件、协办13件,办结满意率100%。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中,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并进行了专题研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制作相关标语、展板,在区局机关、各市场监管所进行宣传。2023年,中心组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2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重庆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进行了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区局建立了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集体讨论决定。在关系到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执法决定时,区局建立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案件须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经法制部门审核通过。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公平竞争审查方面。公平竞争审查没有行业审查标准,抽查督查各单位时仍存在力不从心的问题。二是案件查办方面。近年查办的案件涉及类型、相关行业相对单一,针对当前违法手段愈加复杂、隐蔽的新形势,挖掘、查办大案、要案的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2024年主要工作思路和打算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时传达、广泛宣传、加强领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以法治引领和保障全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并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继续加强行政审批快速便捷服务,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行政执法监督,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强化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法治思想贯穿于整个工作。继续加强重点行业监管,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围绕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统筹做好公平竞争审查,抓好公平竞争审查的宣传培训、督查抽查,开展第三方评估、纳入专项考核。在执法案件办理方面,注重发掘区域特色,着力查办一批特色案件,推动片区执法经验交流互动,实现在案件数量和质量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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