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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4-03-12

2023年,九龙坡区司法局紧扣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一条主线”,与时俱进打造新时代“红岩先锋”变革型组织,切实树立“大抓平安、抓大平安”的坚定自觉,聚焦稳进增效、除险清患、改革求变、惠民有感“四项要求”,抓实全面依法治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全要素执法监督、基层治理法治化、助力平安九龙坡建设“五项重点”,努力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两项建设”走在全市前列,打造具有九龙坡辨识度的司法行政品牌。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建设。出台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并进行政策解读,编制并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已出台重大行政决策1项,其余5项均按法定程序稳步推进。

(二)深化复议为民促和谐设立九龙坡区行政复议中心,建立健全“中心(区)—站(镇街)—点(村社)”三级行政复议服务体系;重新修订《九龙坡区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若干问题规定》,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逐年提高建立区政府负责人出庭轮班制度今年以来,区政府为被告的案件共开庭审理26件,均实现了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建立21名律师组成的行政争议律师调解队伍。

(三)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公开全区执法人员、执法事项和执法数据,公开行政执法数据107万余个;强化全过程记录制度,强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审核机制,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多次召集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议,拟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按照《改革实施方案》对“执法事项、执法力量、制度机制、数智引领、协调监督”等五个方面进行了明确,制定案件移送工作制度、协调工作制度监督工作制度社会评议工作制度等8配套工作制度

(四)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维护社会稳定。负责牵头推动隆鑫系企业司法重整(简称415项目)专班工作,牵头处置“喜联”集资诈骗和“钢运”非法集资案件,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提供法治力量。

)法律服务行业聚能增效。一是继续推进全区法律服务行业专业化品牌化特色化发展计划,围绕“专精特新”发展方向,深挖律所特色,引导、促进中小型所向专业所、特色所方向发展。召开九龙坡区法律服务行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会暨律师行2022年度表彰大会,表彰先进促法律服务行业发展。二是积极开展招商引资,融合各类优惠政策,开展“一事一议”,吸引北、上、广等地的大所、名所来我区发展。三是创新合作模式,区司法局、区检察院、正港司法鉴定所建立“益心为公”云平台联络协作机制,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多方共赢,提升法律服务行业品牌价值。四是强化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全区律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纯洁行业队伍;组织、鼓励参与各项论坛活动,3名律师撰写的论文获得第二届重庆青年律师论坛征文奖项。目前我区共有律所55家,其中合伙所36家,个人15家,市内分2家,外省分2,专兼职律师614人。2023年截至目前营业收入约1.6亿元。我区共有司法鉴定机构4家,司法鉴定人96人,2023年截至目前营业收入为2227.46万元。

)普法强基出实效明确普法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年度计划申报、年度普法总结, 对13个镇街60个部门申报的年度普法计划进行评审,征集普法典型案例76个,报市局13个,有序推进全区各部门今年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九龙坡区春秋两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及庭审旁听。全区197名区级新提任领导干部及14名市管领导干部参加此次考试,合格率均在99%以上。持续完善我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跟进石坪桥街道造漆村社区“民主法治长廊”建设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市级法治教育基地参评材料。不断推进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和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将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政策、管理和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不断落实精准普法,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法治宣传以及民法典、反诈专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等百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及宣传品8万余份,受众超过10万人次,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法律援助惠民生解民忧完善律援助申请、受理流程,制订大厅服务范围及工作制度、公示栏,推广法律援助电子化办公,提升援助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对农民工、军人军属、残疾人、未成年人、孤寡老人等5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指派女律师为妇女和儿童的特殊案件提供“贴心”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安排律师参与区领导信访接95次、参与认罪认罚提供法律帮助1556人次、在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4248人次;全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23件,开展援助志愿活动10余场,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543.79余万元。

紧贴群众需求优化公证服务。加强业务创新,强化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的协作配合,联合下发《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充分发挥了公证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推进社区公证员工作,公证员分片区负责本区的法律服务工作,针对行政执法、征地拆迁、企业融资、婚姻家庭等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线上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指引;完善公证线上办理通道,实现微信小程序和“12348”法网“全覆盖”;全年共办理公证5465件。

筑牢重点人群管控防线。不断健全重点人群工作体系,发挥重点人群专项组组长单位职责,协同各重点责任单位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排查发现、风险评估预警、分级分类管控、联席会商研判、协调联动处置、关爱帮扶救助等机制严格管控,组织镇街对全区2万余名重点人员进行梳篦式排查,做到应排尽排、应列尽列、应管尽管。注重风险预警,督促各重点责任单位指导镇街进行各类重点人群的风险研判,召开全区重点人群风险研判,对排查出来的风险,实行等级管理,有效防止危害扩大升级。牵头组织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全区4个部门和13个镇街开展了重点人群专项督查。

)扎紧社区矫正监管“篱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实时监管,全面推行手机信息化核查,严格做好外出管理,健全风险隐患排查研判工作机制,推行6+1+X”风险隐患排查模式,召开风险分析研判专题会议9场,扎实开展案件评查专项行动。简化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审批程序,帮助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谋事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社会矫正对象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启动并被央广网报道。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646人,社区矫正工作形势平稳安全,风险隐患可防可控。

十一加强安置帮教管理核查。截至12月,通过全国刑释系统,完成核查587人,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基本信息,排除“三假”情况。做好出监前衔接工作。全区新收772人,衔接率100%,重点对象必接必送率100%,人员无脱漏管情况。全面摸排,科学评估,按照市、区两级“1+4”文件要求,全年对全区近3000名安置帮教对象开展全面摸排4次,经科学评估,暂无新增风险人员。做好做细教育帮扶,帮助304名困难人员落实救助、低保政策,94人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和推荐就业服务,避免他们因生存困难再次违法犯罪。开展远程视频会见411场,接待群众1000余人,帮助群众降低会见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解决老弱病残孕等群体会见不便的问题。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7次,专题研究部署我区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完成“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加强法治建设各领域专项规划、年度计划的衔接协调。抓紧抓实中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着力构建闭环管理、高效协同、专班推进的整改工作机制,全部完成整改任务。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会同区委组织部开展区级各部门、各镇街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职责”述法测评,强化督查考核,提升我区法治建设水平。认真分析创建指标、印发《创建工作方案》、定期召开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全程督导指标推进,2023年,九龙坡区成功创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区司法局被重庆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表彰为“重庆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工作按部就班,亮点工作、创新工作不突出;二是信息宣传调研成果产出较少,宣传力度不够大,宣传意识还需加强。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举措

(一)在全面加强法治保障上持续用力。不断深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等必经法定程序。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数字化建设,完善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治公共服务。迭代升级“复调对接”机制,加强复议案前、案中、案后调解,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等手段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深化诉源治理,推动实现行政复议案结事了。

(二)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组织保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持续开展反诈、民法典、公共卫生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等法治宣传活动;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加强各村(社区)“法律之家”阵地建设,于2024年年底之前实现每个村(社区)5个“法律明白人”的目标。

(三)加强律师事务所“专精特新”培育。深挖律所特色,引导、促进中小型所向专业所、特色所方向发展。借力公证制度的职能优势和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公证行业的业务创新与发展,不断提高公证业务水平,创新业务发展,持续推进社区公证员制度,加大公证服务与品牌推广力度,推动“公证+”新模式探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

(四)持续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建设,完善区级矛盾纠纷综合调处中心建设,巩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镇(街道)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工作运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建设力度,确保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规范化运行。深入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攻坚战工作,加强联调联解,持续开展邻里纠纷“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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