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

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2-15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我局成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区委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责任分解,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环保法律法规和民法典。二是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对于出现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及时召集开会研究解决,听取有关工作汇报;三是切实尽好本单位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行年终述法述职义务,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实行不见面办理,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直接免于环评管理,生态环境领域首批纳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达21个。

2.提升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依申请类事项实际办理时间比法定时限平均减少85%以上、平均跑动次数不超过0.2次、即办件事项比例达到50%以上。

3落实告知承诺与豁免政策。对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以及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部分工程建设项目等19类项目实施网上备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告知承诺;对扶贫项目、义务教育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24大类78小类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豁免。

(二)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我局严格按照《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重大行政决策,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起草相关文件时进行了必要的合法性审查、征求专家意见建议、在网站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提交局办公会集体讨论等程序,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备案审查。

(三)严格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1.完成执法改革,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市级改革要求,整合生态环境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已组建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统一行使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权。梳理了我区147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完成与其他部门的执法事项交接。联合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等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风险源、危险废物、医疗废水等联合执法。深化成渝双城经济圈联合执法机制,与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共同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组织1次跨区域环境应急演练。

2. 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推进制度建设,突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行政处罚程序办法,规范内部执法审核程序,保障执法公正文明。按照执法工作需求,坚持从日常执法最急需的入手,切实加强具体执法细化工作。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有效增强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努力确保执法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全市统筹安排下,20226月底前率先完成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规范化示范单位建设,为全市全面推开积累工作经验。

3. 加强环境执法,改善环境质量。全年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6件,罚款300万元,办理查封扣押案件1件,责令限产停产案件2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件,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遏制了环境污染,提高了环境质量。

4. 优化执法方式,服务企业发展。一是实施差异化执法,压减现场执法频次,综合运用通过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污染源自动监控、视频监控等大数据技术手段,发现案件线索,开展非现场执法。二是将215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免于现场检查,坚持无事不扰。三是在全市率先出台《九龙坡区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513种轻微违法行为首违免罚,助力企业发展。

(四)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我局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利用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的机会,通过传达文件、法律法规学习,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加强日常工作制度和流程执行,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和多元化解,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进一步加强投诉渠道管理,安排专人规范管理操作环保举报管理平台、群工系统等投诉平台,做到按时办理回复。畅通本局环保热线电话,做好24小时人工值守,确保不漏接群众来电。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广度、深度和覆盖面不够,在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好事迹上仍有欠缺,法治宣传渠道有待拓宽。二是法治队伍综合素质仍需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任务重、难度大,且行政执法标准越来越高,执法人员在法律意识及执法细节上稍有欠缺。

四、2022年工作计划

一是抓住每次行政案卷评查和执法专项会议的学习机会,及时组织执法人员传达并学习最新最严的行政执法标准和要求,并即时应用在各类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活动当中。二是定期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活动,结合执法实践,召开案件讨论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三是做好镇街执法人员环保执法培训、指导、监督工作,确保行政执法事项接得住、做得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