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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2-18

20201116日至17日,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凝聚各方合力,全力推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统筹规划,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区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税,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全面依法治国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在税收工作中的全面贯彻。

(二)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区局从深刻理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出发,形成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促使全局干部职工吃深悟透做实,做到学用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通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展开针对性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20211-12月,九龙坡区局完成总收入222.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35.2亿元(其中:中央级65.8亿元,地方级69.4亿元);其他收入86.9亿元。

)完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建设。区局结合工作实际,统筹部署税费优惠政策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同时根据财税文件、重庆市地方文件,依托重庆市税务局梳理的政策指引,做好培训、宣传工作;强化跟踪,抓好自查抽查发现和上级推送问题的整改,做好政策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检查评估,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

)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区局根据总局、市局要求,按照积极稳妥有序的原则,编写区局权责清单。在编写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区局及税务所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奖励及其他等八大类行政职权的设定依据、使用条件、裁量标准、追责情形等,明确权力运行环节和工作流程,提高权力运行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接下来,将按照总局、市局要求通过税收行政执法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把法治要求落实到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中,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最大限度的防范执法缺陷和制落实风险。一是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确保程序完备,实体到位;二是做好外部门来文会签会办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要求,审核区局涉税规范性文件;三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定期对现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稳步推进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党委工作规则,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了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结合征管体制改革后职责新变化,切实保障决策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二)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依照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明确审核事项,规范审核范围,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顺利展开奠定基础;结合本区工作实际,拓宽法制审核范围,将税收违法案件发票协查工作中拟处罚决定低于裁量基准规定、破产案件税收债权处置疑难问题、土地增值税清算事项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的案件纳入法制审核范畴建立健全权责清单落实机制并报市局备案。同时,区局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21年组织召开重大税务案件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审理委员会议5次,审理部分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16件及减免税项目共计8件,审议部分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申请共6户,不予加收滞纳金3户,核算方式补备案事宜2项。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规范部署、夯基固本,形成区局总体性和具体化操作规范,据执法实际需求采购、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设置约谈室,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和语言行为。二是宣传引导、阳关监管,运用执法公示信息等平台定期更新数据,实现文字统一、数据监控、工作留痕、场景记录。三是队伍建设、强化能力,积极探索在工作中更好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启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总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区局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过罚相当、奖惩结合的原则,贯穿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全过程。

(三)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申办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把握税收执法一线和办税服务前台工作情况,对只能由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的工作,必须由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不断强化新入职公务员的税收执法资格考前培训,通过参加市局统一培训、组织集中培训、摸底考试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效果。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能力,及时化解涉税争议。一是全力化解复议诉讼风险,法制科持续接收各税务所提交的执法风险疑难问题,牵头研究、调查核实,充分运用“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权内化解争议,确保征纳双方沟通互动渠道和纠纷反应渠道畅通,及时把握舆情风险。二是全面总结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执法经验教训,使之成为防范执法风险的重要借鉴,并根据总局、市局工作指示,深入研判执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动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发现、总结执法问题,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努力从源头上规范处理,减少纠纷。四是强化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行政复议、诉讼风险的能力,配合建立健全区局征纳纠纷争议的解决机制。

、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月、税法宣传月等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参与营造本区“尊崇新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提升税法、税收政策遵从度。2020年,被各级媒体采编信息57篇(含新媒体),合计85篇次,其中被CCTV、国务院官网、经济日报、央广网、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采编22篇次,重庆电视台、新华网重庆等省级媒体58篇次,九龙日报等区级媒体5篇次。信访方面,2020年信访件83件,其中社保纠纷19件,涉税举报51件,涉税咨询9件,其他4件。

(二)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九龙坡区税务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精细服务为出发点,通过力推线上办税、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部门合作等有力举措,不断压减办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降低税费成本,从而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线上打造“微信公众号广覆盖、纳税学堂强输出、税企互动重精准”的主动宣传模式,升级“12366二级纳税服务热线+智能语音+QQ远程服务”新型涉税咨询模式服务能力,梳理制定热线即办业务清单,加强“十税合并申报”、“小规模点即报”等新功能推广应用;线下以推进事项前移为抓手,以功能优化为着力点,精简环节、压缩时间,对部分办税事项前移至大厅、部分事项扁平集成业务科室,减少纳税人办税环节41个,压缩办理时间76%,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2.3个工作日,同比提速41%

、加强税收法制队伍建设

全面推行依法行政,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法治工作队伍。截至目前,区局公职律师共14人,法律顾问12021年,区局继续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启动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不断促进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参与到涉税法律事务中,更加有效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严格按照市司法局、区司法局工作要求,开展对区局公职律师的培养和考核,增强税务干部的法治素养,有效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整体税收法治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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