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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3-03-27

20221116日召开的党的二十大,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法治中国建设掀开了新篇章。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局在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谋划,凝聚各方合力,聚焦问题短板,紧密结合职能职责,统筹规划,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现将区局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学笃信悟思想,守正创新再出发,奋力推动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扎实做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和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坚决守住不收“过头税费”的底线,切实抓好税收征管改革任务落地,着力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取得更大突破性进展。

2.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区税务局从深刻理解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才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出发,形成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采取多种方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促使全局干部职工吃深悟透做实,做到学用结合。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加深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认识和理解。同时,通过开展把重要党内法规文件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方式展开针对性学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落实。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组织收入。2022年,区税务局共组织收入315.8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20.3亿元,社保费收入91.9亿元,非税及其他收入103.6亿元。

2.完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实施以来,区税务局党委按照税务总局、市税务局两级党委部署,第一时间成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既定时间表、路线图,统筹指导全局退税减税工作对表推进、挂图作战,通过制定、落实行而有方、行之有力、行来有效的职能运转机制,有力推动宏观税费政策直达微观市场主体,为保就业、保民生、保经济基本盘贡献税务力量。

3.严格落实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事中案件指导、事后案卷评查等方式,提高基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行使水平,有效维护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创新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涉税容错纠错机制,对资料报送、纳税申报和票证管理等10个方面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于税务行政处罚。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把法治要求落实到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废改立”中,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最大限度的防范执法缺陷和制度落实风险。一是严格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确保程序完备,实体到位;二是严格按照《学习九龙坡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目标,完成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按程序及时进行备案。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稳步推进依法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或推荐、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集体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落实党委工作规则,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了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结合征管体制改革后职责新变化,切实保障决策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2.加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依照税务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明确审核事项,规范审核范围,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顺利展开奠定基础;2022年,组织召开重大税务案件和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审理委员会议6次,审议申报比对异常情况审批事项1件,审议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批事项7件,审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事项1件,审议不予加收滞纳金审批事项6件,审议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事项6件。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重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运用、巩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工作成果,推进精确执法,推动本区税务执法的理念、方式、手段变革。在运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的过程中,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同时做好对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信息的脱敏工作。

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税务总局《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区税务局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统一,过罚相当、奖惩结合的原则,贯穿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全过程。持续优化调整《重庆市税务执法尽职免责事项清单》,为税务人员在税务执法过程中的执法行为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降低税务人员执法风险。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申办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把握税收执法一线和办税服务前台工作情况,对只能由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的工作,必须由具有税收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不断强化新入职公务员的税收执法资格考前培训,通过参加市税务局统一培训、组织集中培训、摸底考试等多种方式加强学习效果。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强化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能力,及时化解涉税争议。一是全力化解复议诉讼风险,持续接收各税务所提交的执法风险疑难问题,牵头研究、调查核实,充分运用“三项制度”中的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在法定职权内化解争议,确保征纳双方沟通互动渠道和纠纷反应渠道畅通,及时把握舆情风险。二是全面总结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中执法经验教训,使之成为防范执法风险的重要借鉴,并根据税务总局、市税务局工作指示,深入研判执法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动态,加强对行政行为的指导和监督。三是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发现、总结执法问题,及时作出风险提示,努力从源头上规范处理,减少纠纷。四是强化运用和解、调解手段化解行政复议、诉讼风险的能力,配合建立健全区征纳纠纷争议的解决机制。

(七)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开展税法宣传月、民法典八进等多种形式,积极配合参与营造本区“尊崇新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提升税法、税收政策遵从度。2022年,全局共发布69篇次外宣稿件,其中:被第一财经,中国税务报等中央级媒体采编稿件15篇,被重庆电视台、新华网重庆等省级媒体采编稿件48篇,被九龙报、九龙电视台等区级媒体采编稿件6篇。信访方面,截至202211月,全局共通过市长信箱和信访系统处理信访件24件。

2.发挥职能作用优化营商环境。区税务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以精细服务为出发点,通过力推线上办税、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部门合作等有力举措,不断压减办税次数、压缩办税时间、降低税费成本,从而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线上打造“微信公众号广覆盖、纳税学堂强输出、税企互动重精准”的主动宣传模式,升级“12366二级纳税服务热线+智能语音+QQ远程服务”新型涉税咨询模式服务能力,梳理制定热线即办业务清单,加强“十税合并申报”、“小规模点即报”等新功能推广应用;线下以推进事项前移为抓手,以功能优化为着力点,精简环节、压缩时间,对部分办税事项前移至大厅、部分事项扁平集成业务科室,减少纳税人办税环节41个,压缩办理时间76%,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1.8个工作日,同比提速21%

(八)加强税收法制队伍建设

截至2022年底,区税务局共有公职律师17名。为有效整合法律人才资源,搭建高质效的法律服务平台,更好为行政决策服务、为税收执法服务、为防范风险服务,今年9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40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税发〔20199号),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全局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水平,激发了公职律师队伍活力,为税收执法提供充足的法律人才保障,有利于促进全局依法决策、规范执法、严格监督,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推动法律正确实施。

二、存在的不足

(一)部分干部法治思维与依法治税能力仍有不足。部分干部在执法过程当中仍然存在对部分运用不正确和忽视税收执法风险的情况。

(二)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在推进税收法治进程中的作用较小。由于区局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分散于局内各科室与各税务所的不同工作岗位上,目前集中法律专业力量化解涉税矛盾纠纷、服务领导决策、防范执法风险的实践不足,需要进一步强化人才与制度保障,使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在推进税收法治化建设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获取纳税人和一线税收执法人员信息反馈机制和研究机制仍然欠缺。纳税人权利意识与涉税诉求不断提升,一线税收执法人员面临防范税收舆情、应对涉税纠纷的更大挑战。因此,定期获取、及时研究纳税人和一线税收执法人员反馈信息的机制亟需全面完善并切实保障实施。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统一执法口径,提高税务干部法治思维水平与依法治税能力。一是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将基准制度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干部学法计划。二是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结合总局、市局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各项基准制度的操作细节,增强基准制度的可操作性。三是分层次加强培训,结合区局实际,每季安排法治教育的重点内容,在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律、行政法律、规章的学习的同时,重点开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税收征管法、所得税法、发票管理办法等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以科所为单位,建立学法台账,按季度进行检查。

(二)提供制度保障,塑造主动担当、群策群力的工作平台与良好氛围。努力构建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为主、法学专家和知名律师团队为辅的法律顾问队伍。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让法律专业人才多参与各项决策会议,例如三重一大等事项、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等,让其列席参与,形成制度化。

(三)加强法制宣传,防范涉税舆情,营造良好法治政府建设社会环境。广泛利用互联网,重视运用新媒体平台宣传依法治税相关工作,注重网络舆情,做好舆情引导。同时,不断健全纠纷防范和化解机制,加强涉税矛盾和纠纷的信访工作,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的救济功能,积极探索纳税服务投诉处理方法。针对一线执法信息,及时获取、积极应对,通过分类梳理,列出重点区域,收集反映焦点,研究整治方案,落实解决措施,努力从源头、从根本上防范涉税舆情,在新形势下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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