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税务局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扛牢主责主业,提升税费治理效能
依法依规抓实组织收入工作。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原则,科学研判收入形势,强化收入统筹调度。2025年我局依法依规组织税收、社保费及职业年金、非税及工会经费收入,完成全年预期目标,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稳定财力支撑。
全面升级欠税综合治理能力。全年清理陈欠与新欠税款,清欠成果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实施重点欠税提级管理,对跨金库跨税种多缴抵欠制定创新性运维方案;全面推进催报催缴、欠税公告、约谈、控票等欠税管理手段规范使用,有效运用阻止欠税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境手段;依法启动税收强制执行,实现欠缴税款入库。
齐抓共管落实“税费协同”措施。提高社保欠费管理质效,一是规范欠费追缴,制发《九龙坡区税务局欠费管理工作指引》,明确时间线、流程图和文书细节,对标落实;二是主动与区法院沟通,明确欠费追缴主体;三是将社保费征缴争议处理工作纳入地方综合治理体系,协调相关部门,建成《重庆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联合处置工作机制》。全力开展社保欠费追缴工作,依法依规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抓实土地出让金欠费征收工作,在掌握欠费明细及具体原因的基础上,按照“一企一策”“一地一策”的原则牵头对出让性质的土地出让金欠费开展追缴工作,由区财政局及业主单位制定清缴计划,区税务局辅导缴款流程,成功实现追缴。
系统谋划提升税费征管效能。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条件下的税费征管“强基工程”,对标税务总局征管5C评价标准,以40项税费征管质效指标为抓手,坚守四项制度落实,常态化开展指标分析与优化建议反馈,2025年前三季度征管质效评价均稳定保持A段水平;严格申报管理,探索征期全链条管理路径,通过“分批次提醒”“分类别辅导”“分重点核查”等多样化手段,补全个体户登记信息,核查开票申报疑点,实现主体税种综合申报率大幅提升;深化未办税户长效治理,主动衔接区市场监管部门,运用多种方式逐户核实未办税户经营状态,及时将正常经营的纳税人纳入税务管理。
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开展“1+4+N”发票管理体系试点,对3项重点发票管理事项实行提级监管;落实成品油消费税提级监管工作,对风险企业实行发票额度动态管理;自主对金银首饰零售行业进行规范,查补税款。加强政策适用管理,对错误适用政策性搬迁递延纳税政策问题进行核实并追缴入库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工作成效获国家税务总局推广。
基层税务所规范化建设初见成效。深入推进“强基工程”,制定《基层税务所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五类税务所功能定位和岗责设置,全面完成各功能区升级改造,业务、所务运行更加高效有序。谢家湾税务所在规范化建设中的先进经验《重庆:一个城区税务所的强基提效探索》被中国税务报刊发。
(二)深化部门协同,赋能税收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与人民法院协同,高效处理破产企业涉税事项。2025年,我局处理破产清算(重整)、强制清算案件75件,及时申报各类税费债权。我局积极跟进破产程序,依法参加债权人会议,协助管理人完成税费债权清偿入库。协调处理重大破产重整案件涉税费事项,针对隆鑫集团等十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件中因资产处置新产生税款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处理进度,向市政府、区政府汇报相关工作情况,多次与重庆市破产法庭、区政府相关部门、破产管理人沟通协调,寻求妥善处理方案。主动收集破产企业涉税事项政策适用争议等实务问题,研究优化路径。本年度参与市税务局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企业破产涉税问题的磋商并形成会议纪要,助力税务机关与人民法院在破产涉税事项处理中凝聚共识。
有效运用“检察+税务”工作机制,强化公共利益保护。2025年,我局接到区检察院移送的19户驾校预估收入与申报收入差距过大的线索材料和《磋商函》。我局认真组织各相关科室研判风险,完成风险任务下发、核实数据、更正申报、补缴税款,依法依规整改,并向检察机关书面反馈核查及整改结果。检察机关与税务机关精诚共治,共同堵塞税收征管漏洞。
(三)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完成权责清单修订和公示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决策部署,本年度编制我局机关、各税务所权责清单14套,完成权责清单公示工作。通过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动构建区局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税收治理体系,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助力区局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申办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税收执法工作。2025年度我局共9名干部参加全国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均通过考试。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全区法治理论知识学习、旁听及考试,参考率及平均成绩均在标准之上。
“实质+形式”多维度推动执法质量提升。一是严格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与裁量基准,执行最新修订并于2025年2月1日实施的《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川渝地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执行标准》,贯彻“从旧兼从轻”的适用标准;通过各种途径及时解答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相关问题、分析可能涉及的风险,指导执法人员规范、精确执法。二是实施全局重点税收执法文书提级,制作归集常用业务文书模板151个,确保执法文书格式规范、要素齐全、程序合法,并通过提级管理推进执法行为提质和科所一体化发展。
(四)多渠道化解纠纷,优化法律救济和权利保障工作
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从源头化解征纳纠纷。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优化诉求办理,诉求咨询专人专岗承接,运用好“九龙小税”维权服务团队和“科所一体化”机制,协作处理复杂事项,推动涉税涉费争议在一线解决。2025年,“民呼我为”渠道共办理业务730件,平均办结时长4.52天,综合满意率92.04%。
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2025年我局处理行政复议案件2件,应对行政复议案件8件;应对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原告撤诉1件、我局胜诉1件。我局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和应对中,一方面切实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利,积极维护税收征管秩序、完善税务执法方式,另一方面,努力增进人民法院及行政相对人对于税法、税收政策及税务执法工作的理解与遵从。
(五)优化纳税服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创新推进便民服务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五办协同”,抓实“新一所”建设,优化“问办一体”服务,跨域办理水平有效提升,2025年度累计办理川渝跨区域税费事项161件。拓展便民办税服务圈,在辖区内设置17个税费服务点,12项基础类、高频类税费事项延伸至办税服务小厅办理。
构建“线上+线下”全覆盖宣传格局。线上开展可视答疑直播2场,实时回应纳税人办税疑问;用好“重庆九龙税务”微信公众号,制作发布公众号原创推文48篇,部分原创推文被重庆税务公众号选用。税收宣传月重点宣传,全年结合实际宣传,组织税费政策专题普法培训,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辅导,引导企业树牢合规经营和风险防范意识。
配合做好国企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快速联络反馈机制,对改革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主动对接改革企业,有效运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提供注销预警、容缺办理、提速办理等“一站式”办税服务,高效解决其涉税诉求;针对改革企业的涉税疑难问题,及时研究上报,本年度共召开问题协调会22次,帮助企业解决涉税涉费问题26个,助力涉改企业顺利走完税费清算“最后一公里”。
(六)强化内外监督,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强化内部控制监督。分析扫描违规“过手”税费资金、注销前作废处罚流程等重点涉税业务疑点数据,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对问题属实的督导企业及时整改,对存在过错的税务干部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有效运行内控制度,改变基层执法人员 “想防不会防”“犯错不自知”的状态,提升执法人员的自觉自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一案双查”,对涉税中介违规违法行为“有案同查”。全年参加全市税务系统全员警示教育大会4次,各党支部依托“纪检委员时间”每月固定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身边案、典型案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筑牢干部职工的思想防线。
有效运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全年通过“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对外发布税务执法信息共计11218条,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营造公开透明的法治环境。
二、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提升党建引领效能
带头学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2025年,我局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就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党内法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2次,多次结合工作重点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值税法、党规党纪等内容。通过领导干部会前学法,树立税务干部法治思维,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确保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领队伍、干事创业。
强化党建引领。积极开展党内法规宣讲及学习培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2025年,我局邀请党校教授、税务系统讲师讲授警示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党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
(二)全面落实依法决策,完善重大涉税(费)事项法制审核制度
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确定集体决策的议事规则,切实做到了“不事先充分酝酿不决策”、“不经过集体研究不决策”,切实保障决策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2025年,我局完善了重大涉税(费)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相关工作办法,严格落实“办审分离、审执分离”的原则,优化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全面梳理工作流程并制成流程图。为保障法制审核质量,选取全局业务能力强、具备“三师”资格、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组成法制审核团队,针对具体事项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同时清理规范议事机构,自新的制度运行以来,我局已承办法制审核2次。
(三)打造专业人才队伍,推动法律正确实施
积极发挥法治人才的作用。我局共有公职律师16名,通过持续加强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效能,制定行政复议诉讼和政府采购及合同审核两条线的轮班机制,全年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区局法律事务82件,既妥善化解税费争议,又促进执法规范运行,更好地为行政决策服务、为防范风险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四)扎实开展学习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税
扎实开展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2025年我局制发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分级分类制定领导班子、党支部及党员学习计划,统筹推进党委示范学、书记带头学、支部日常学和党员广泛学“四学”联动机制。其中,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3次,机关党委专题研究学习教育工作部署3次,局领导及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对党支部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指导。各层级查摆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后进行问题销号,推进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服务精准度有待提升。面对纳税人缴费人日益多元化的需求,现有的服务精准触达和分级分类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如对于涉税专业服务机构这类关键群体,虽已建立联系机制,但在引导其充分发挥政策传导、合规示范作用方面,举措的系统性和深度尚显不足。同时,在推进“非接触式”办税过程中,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税费政策宣传以及服务保障仍需进一步做实做细。
二是跨部门协同的数据壁垒有待打通。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深化税收共治过程中,信息共享不充分、系统衔接不顺畅的问题仍然存在。例如,在与市场监管、法院、人社等部门进行数据交换时,仍不同程度存在“多头跑”问题,协同处置复杂涉税事项时,职责分工和办理时限仍需要进一步明晰。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提升依法治税效能。我局将持续锚定税费征管现代化目标,聚焦税务机关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制定针对性培训计划,常态化开展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税费政策及业务操作培训,提升税务人员专业能力,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结合关键节点进行精准提醒,进一步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监管,及时化解涉税违规风险;提升数据治理效能,推进税收大数据平台深化应用,建设好“税收数据加工厂”、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税收管理等特色智能化项目;健全完善税收数据协作机制,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街镇的数据传递共享,广泛凝聚税费共治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