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统相结合,严格履行法治主体责任,全方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坚持依法治统依法统计,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专门邀请市统计局执法总队负责同志到区委党校讲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基础知识,增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强化各部门支持统计机构依法行使职权的责任感。在局党组会、支部大会、干部职工会上专题学习统计法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统计工作文件再学习再深化,提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扎实开展执法检查。按照2021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检查方案,坚持预防、查处和整改相结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和高效廉洁原则,依据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有关要求,由持有国家统计局统一颁发的统计执法证的人员组成3个执法检查组,对10个重点统计专业,随机抽取92家企业,逐家实施统计执法检查,检查企业的上报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共计给予行政处罚1家,公示行政处罚结果1家。推选3名干部参加国家局和市局组织的赴外省外区执法检查、统计督察等工作,锤炼执法队伍素养。
(三)持续开展法治培训。利用专业季、年报会等各种时机加强对镇街、部门和企业统计员统计法治培训力度,不断压实源头数据质量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基层统计工作能力,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可信,全年共培训基层统计员1000余人次。开展“以案四说”抓好警示教育。通过黔江统计违法等案件,提醒统计干部引以为戒、警钟长鸣,教育统计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求统计干部从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摒弃看客“心态”,严守统计法律法规红线,依法开展统计工作。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统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作群众喜闻乐见的统计普法作品,提高调查对象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
(四)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积极组织统计法治知识竞赛,结合全国全市统计法治宣传重要活动,利用问卷星小程序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答,全区共计2136人参加竞答。积极推进企业电子台账试点工作,成立企业电子台账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挑选100余家企业开展电子台账试点,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下一步全面推进电子台账奠定基础。积极参与全国统计法治征文,按照征文活动要求,我局干部结合自身统计工作经历,撰写《我与统计共成长》报送国家统计局。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和统计行政案卷文书台账,及时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切实提高统计执法质量。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虽然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对统计法律法规等文件的学习还不够系统、不够深入,与工作实际结合得不够密切,在学以致用方面还有待提升;二是统计法治宣传形式还不够丰富,宣传形式较为单一。究其原因,是新形势对强化统计监督、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深学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能力还有待提升。
三、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带动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从全面系统实现理论学习“零盲区”、营造氛围实现法治宣传“零距离”、规范严明实现统计执法“零容忍”、选优配强实现队伍建设“零缺位”四个角度撰写署名文章《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努力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用实际行动把统计法治理论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统计工作发展的生动实践。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统计法治工作,组织制定年度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及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为全区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动统计工作规范化。一是加强统计法治宣传。积极创新法治宣传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增强统计工作者及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观念,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强化统计法治培训。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继续开展对统计从业人员的统计法治业务培训,通过对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统计人员法治素养,为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