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化旅游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领导重视是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关键。我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始终把法治教育工作纳入全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一是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带领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法治文件精神,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和德治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重要指示。二是加大对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宪法宣誓,率全市之先开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办法》专题培训工作会,全区文化旅游系统业务骨干代表100余人参加培训。总体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工作人员抓落实、全委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格局,真正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修订完善《九龙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政务公开目录》文化、旅游方面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奖励、公共服务等行政服务事项294条。二是做好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我委及时承接市文化旅游委下放的文化和旅游行政许可事项,并纳入区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内向社会公开,确保“接得住、管得好”。三是加强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建设。全面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域标准化建设。编制文化和旅游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办事一指通、审查工作细则,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便民化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审批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编制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服务“四办”清单,面向社会公开文化和旅游行政审批办理途径、受理条件等信息,实现办理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结果有明确预期。五是我委是首批纳入区政务服务办“一窗通办”改革单位,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并联集成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实现集成高效审批服务,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三)大力推进文化旅游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完善“信用九龙坡”平台文化和旅游行业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持续推进“信用九龙坡”平台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信息报送工作,截至目前报送文化和旅游行业相关信息1097条。建立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跨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有效消除信息孤岛。
(四)着力提升文化旅游市场监管水平。一是修订完善文化和旅游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及工作任务。进一步抓好监管工作,确保每月至少组织开展2次“双随机”抽查工作。二是组建文化和旅游协管员队伍,新登记(建立)文化行业协会3个,协助网吧、文化娱乐等行业协会开展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年均开展行业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或培训演练约20次,大力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加强部门联动。与市场监管局、应急局、法制办等部门配合,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3月法治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和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中,加强文化旅游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四是构建执法监管新模式,联合区交通局、交通行政执法大队开展旅游包车检查,对旅行社的合同规范、包车安全、低价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等进行检查。检查旅游车辆12辆,旅行社27家次,发现问题3个,责令问题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完善。建立约谈机制,对问题严重的旅行社进行约谈。制定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保文化和旅游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常态化和全覆盖。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益岗位建设,签订公益岗位合同20份,新登记(建立)文化行业协会3个(数字文化产业协会、重庆市九龙坡区文化创新创业产业协会、九龙坡区渝汪文化研究会),积极推动执法辅助平台系统建设和正常运营。支持鼓励网吧行业协会、娱乐行业协会实行行业标准化管理台账,进一步增强行业自律和规范管理。
(六)加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市文化、旅游执法总队出台的执法规范履行执法监管职责,购买执法记录仪等一批执法设备,丰富完善执法现场取证手段;启动“紫光云平台的文化市场监管辅助系统”对辖区内二十余家网络平台直播公司实施监管;配合市行政执法总队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实施文化市场“红名单”制度,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市民对文化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网络、信箱、政府值班电话、信访、市场举报24小时受理电话等多种方式进行线索投送或举报。加强和完善大案要案协同机制,与公安、市场监管、应急局、环保等部门的信息沟通。
二、存在的困难
(一)执法监管力量保障不足。我区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分布散乱、数量众多,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任务重、难度大。且随着广大群众以及文化和旅游企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文化和旅游执法水平提出了新的挑战,特别是在旅游旺季,监管压力剧增,监管力量不足问题较为凸显。
(二)执法设施设备配备不齐。一是执法音像记录设备缺失比较严重,日常执法基本依靠工作人员自带手机进行实时记录,音像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二是执法工作人员一直采购、制作统一的工作服和标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法威信和形象;三是缺少调查询问室和听证场所,不符合有关规定,特别是对文化和旅游部即将开展的《全面推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督查工作显得比较被动。
(三)文化和旅游执法与相关部门存在交叉。文化旅游资源和产业要素分散于园林部门、宗教部门、林业部门等多个部门,部门职能和利益交叉,使涉及方方面面的文旅行政执法难度增大。行业监管转变为综合的文旅产业管理,致使出现文旅发展面越大,与文旅职能交叉的部门越多,文旅法律支撑就越薄弱的局面。
三、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贯彻落实好文化和旅游方面各项法律法规,扎实开展“扫黄打非”进基层活动,加强基层站点业务培训。指导帮助行业协会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和自查自纠能力,促进落实行业规范化经营台账。多种形式开展对游客文明旅游的宣传引导,严格依法治旅,维护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文化和旅游环境。
(二)严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扫黄打非、市场监管职责,重点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双随机抽查制度,适时组织开展文旅市场营业场所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暗访,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积极开展出版物市场、安全生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噪音扰民、超时营业等专项治理。加强案件特别是大安要案查处,畅通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渠道,加强对新领域新门类行政执法有效形式的探索。
(三)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合理划分现职分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执法监督审查工作,建立健全执法制度(含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程序(含重大行政处罚报请制度)、复议程序、听证程序、诉讼程序、信访举报(旅游纠纷)受理程序、执法监督审查要点、行政执法规范,推动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争取定期开展执法队员案卷探讨或法规培训考试。
(四)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探索研究非强制性执法手段的具体内容、方式及工作程序。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努力探索信用信息在多个领域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