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书记、主任亲自过问、批阅有关文件,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集中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组织全系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学习文章《全面提高依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党委会、主任办公会研究卫生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普法计划、法律顾问聘请等涉及法治工作事项,对外签署的各类合同一律经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后执行。将法治工作纳入对基层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每半年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年度听取述职。
(二)加强公共卫生普法宣传,增强全民疫情防控意识
一是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贯穿疫情防控工作全过程,印发《卫生系统新冠肺炎相关法律法规手册》、组织全系统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网上竞赛;印发《九龙坡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卫生应急体系,提升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科学决策能力和高效处置能力;针对医疗机构、学校、企业的不同需求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宣传培训工作,制作微视频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传染病预防与控制。二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各医疗机构运用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宣传栏、横幅、宣传折页、短信推送等方式面向医务人员、患者开展法治宣传,组织疾控人员、卫生监督员并通过镇、街道面向公众开展法治讲座,重点宣传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物安全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职业病防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母婴保健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民法典》等,切实增强了公众防控法治意识,营造了依法防控的浓厚氛围。其中,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中,我区5万余人积极参与答题竞赛,位列全市第一。
(三)认真落实行政体制改革,推动行政审批有序开展
一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制定《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事项申报操作指南(卫生健康委版)》,引导办事群众在“全渝通办”“渝快办”上自助申报,在线受理、审批,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落实了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四减”、“零跑路”、“容缺办”、“两证合一”等工作。截至11月全市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平台在线申报卫生类事项726件。二是严格审批,落实“放管服”改革。简化审批流程,推进“全渝通办”、“渝快办”。压缩审批时限,医疗机构开办审批时限压缩在20个工作日内,医师执业注册事项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护士注销注册和执业证书补发3个工作日内办结。精简审批材料,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两证合一”,护士执业许可不再收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身份证明等材料。三是动态调整行政权力清单,实现网上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事项全部配置入市网审平台,在网审平台上制证、发证,实现了单轨运行。再生育证照跨区办,实现就近申办、数据网上流转、办理结果快递邮寄送达等。编制简版服务指南,制作区级行政许可“扫码办”,方便群众了解区级卫健委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各项行政许可要素。截至11月,我委在市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共计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144件,无错办、漏办情况发生,网上办件率100%,网上办结率100%,做到按时办结。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认真落实《九龙坡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保证政策文件的合法合规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通过率均达100%,未发生因未按程序办理而被通报的情况。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了评估论证、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核、公开征求意见、办公会议研究、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再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0年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件,其中继续实施9件,修改3件,废止1件,新增1件;清理部门规范性文件12件,其中继续实施7件,修改2件,废止3件。目前,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需要修改的文件已完成修订并发文。
(五)强化卫生健康领域执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强化行业综合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医托”、非法行医、医疗美容、欺诈骗保、销售未经许可的消毒产品等督查30余次,特别对某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未经许可生产消毒产品进行了严肃查处。联合教委对大、中、小学、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复课复学监督检查100余次,联合生态环境局、住建委开展医疗废水偷排乱排直排监督检查170余户次,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行公立、民营同质化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2020年“双随机”抽查385户,处罚违规单位41家,处罚罚金3.47万元。调查结果按照时限要求在“信用重庆”进行了公示;将卫生行政处罚纳入“信用九龙坡”和市卫生信用信息系统。联合人社局、镇街开展企业尘毒危害治理专项执法,对发现的不落实职业健康主体责任的企业责令立即整改。三是推进“互联网+监管”。2020年在重庆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领取“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32项,检查实施清单和人员均编制配置完成,上报事项27项。截至目前,共上报监管行为1200余条。四是认真落实行政处罚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今年以来,将某人涉嫌医师资格证买卖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件,法院对案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后准予强制执行。
(六)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三项制度”,完善了部门内部法治工作流程。分级分层明确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审核内容、时限、裁定形式等,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晰、时限明确、责任到人,确保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同时明确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和事后公示的内容、载体和程序,实现了依法公示。二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常年提供法律咨询,在实行行政处罚、征收、合同签署前咨询法律意见,截至目前共征求法律意见100余次,特别是疫情防控工作中,征求法律顾问意见12件次,为机关依法行政增加了一道把关。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实行执法资格管理,每年定期开展清理和申报,参加统一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020年我委共78名工作人员报名执法培训,均考试合格。四是认真执行《重庆市卫生健康系统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试行)》,2020年我委发生行政应诉案件1件,负责人出庭率100%,裁定结果为:准许原告代保荣撤回起诉。未发生被撤销、确认违法等情形。
二、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单位在工作落实上打折扣,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强,在医疗行为中的违法违规现象屡有发生,导致产生一些不稳定因素。
(二)医疗机构、医师、护士业务审核信息系统隶属部委,专业性较强,无法与“渝快办”进行数据对接交换,存在数据重复录入的现象。
(三)多部门信息共享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各部门协同工作有序开展,但无法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能适应运用大数据开展日常监督的要求,监管力量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措施
- 加强对区级和基层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指导,提高普法工作水平,广泛开展各类法治宣传,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社区群众的法治意识。
(二)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医生、护士电子证照改革工作,深化落实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医疗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
(三)争取财政投入资金建设网络监督系统,运用大数据加强卫生事中事后监督,创新监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