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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医保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2-02-16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具体指导下,区医保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建设,认真履行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将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医疗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根据《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工作要求,将我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建立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法治力量建设。局党组中心组每年开展学法5次,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和常态化。二是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用制度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行为,实行依法决策,民主决策。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2021年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督察要点分工及时界定本部门工作任务对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等决策事项,全面履行决策前充分征求意见、上会前合法性审查及市场公平竞争审查、集体审议决策程序,确保决策合法可行。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推进便民惠企“放管服”改革。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走访调研群众反映多,办理不方便的事项,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清单30项,对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和再造,按照政务服务要求压缩办理时限,精减证明材料。二是推行医保窗口服务“一窗综办”。优化和改进医保前台服务,设置参保类、待遇类“综合窗口”,实现业务的综合办理,避免群众重复排队。三是推进医保业务线上办理。改变传统工作方式,大力推行“电话办、网上办”等工作新方式,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截至目前,线上办理业务9000余件。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二是完善机关运行内部管理制度。我局成立以来,建立形成39项内控管理制度,为全局干部职工依规依制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在提高机关运行效率的同时,确保各项工作依法合规有效。三是严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确保队伍不发生违法违纪的情况。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全局依法行政能力培训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关,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全局干部职工均取得行政执法资格证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检查制度、流程规范和相关标准,“三项制度”贯穿始终以促进监管流程规范化。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工作中主动出示相关证件,在实施检查、询问或者现场登记保存等调查取证活动中,注重全过程的文字、录音、录像等记录三是严格医保违规惩处。坚持虚假行为“零容忍”的管理理念,强化基金监管。对全区定点机构实现检查全覆盖,累计追回违规费用703万元,处违约金1212万元。综合监管成效全市排名前列。四是加强执法普法宣传围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推动以《条例》为纲的医保政策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五)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按时按质办理人大建议4件,协办政协提案6,满意率100%二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用好全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等工作。三是向社会各界公布举报电话。凡受理的举报投诉案件,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现场调查,病人回访,病历检查,网络数据比对等方式对举报投诉的内容进行详查,并召集涉及医院的主要负责人和医保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不足:执法队伍建设还没有达到法治政府的要求原因:法治工作专职专业人员力量有待加强,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区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还需继续加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医保局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医保改革、提升经办服务、强化基金监管,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医保监管。强化部门协作,充实人员队伍,增加监管力量,提升监管效力共同维护好医保基金的健康运行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网通办”医保业务开展,不断创新和完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提升服务效能,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丰富医保法治宣传的方式和手段,提升宣传实效。开展廉政教育和医保系统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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