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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城乡建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日期:2021-01-18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构

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基层单位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法制科,具体处理日常事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党委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督促落实,有效保证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有力开展。

、主要做法

(一)持续深化改革,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一是压缩办结时限,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严格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分类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压缩后的审批时限,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手续办理至少节省时间30天以上。配合区行管办调整建设领域审批窗口,实行“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划分为4个阶段,组建4个综合窗口,初步实现“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审批模式。

二是精简办事流程,降低企业审批成本。制定下发《关于简化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手续办理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小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办理程序,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质增效。落实“减、放、并、转、调、诺”六项措施,即:精减五项审批事项;承接四项市级部门下放事项;将质量、安全报监等九项事项与施工图设计联合图审、竣工联合验收等四项事项合并进行并联审批;将两项审批事项转变为政府内部协作事项;调整七项审批事项的审批时序;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对工伤保险、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申请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流程优化和再造,大幅降低企业审批成本,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

三是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规定的资质资格准入许可。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文件精神,已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三级资质认定”。今年我委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共取消证明事项4项。

(二)健全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应当进行听证;建立重大决策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制度。

二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制度。通过随机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行政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

三是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创新监管模式,全程提高建筑行业公平公开执法水平。

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强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实现日常检查“双随机”方式全覆盖,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法制等采取专项检查备案制,实行跨科室“双随机”联合检查,既强化建筑市场管理,提高监管效能,又减少检查频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考核机制

完善行政执法一般程序、行政执法公开制度、行政案件移交内部管理制度、信息澄清制度、行政协助制度、监督检查制度、错案追究制度、举报控告制度等执法制度。制作行政执法手册,规范执法人员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牢固树立执法就是服务,执法必须规范,执法就要文明的意识。我委与行政执法人员签订“行政执法工作任务责任书”,作为年终考核内容。

(五)清理规范性文件及行政权力依据

我委对自直辖以来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上报区法制办,同时对我委起草实施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目前,我委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九龙坡区推动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7个规范性文件。

我委对涉及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共清理行政处罚154项,行政许可12项,行政检查2项。清理结果已上报区司法局。

(六)健全建筑行业监管

一是理顺体系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主动理清监管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区、镇(街)行政辖区、村(居)行政区域三级网格,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监管体系,三级网格联动,协同做好全区建筑领域安全文明监管工作。

二是全面深入检查,确保措施到位。一是把握节点,突出工作重点。抓好春节、两会、节后复工、高温汛期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把握常态,有序推进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巡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施工现场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日常规范。三是全面铺开,开展拉网式排查。委领导带队,划片区对全区在建项目进行大排查大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科技兴安,推进智能监管。借助智慧工地、远程监控、工地安全卫士APP、城市管理综合巡查平台等科技监管手段,加强对项目人员到岗及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及文明施工情况的管理

四是注重建筑行业培训。今年我委组织了全区在建项目建筑行业管理培训会2次,约800人次参会。组织召开了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动员会,参建各方代表350人参会,取得良好效果。

(七)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针对领导班子成员,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针对一线工作人员,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针对广大干部职工,着力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今年组织集中法律法规培训1次,实现全委系统干部职工全覆盖。此外,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宣传日,深入各物业小区、各征收现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征收条例》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治意识。

、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缺乏相应的实施细则。目前反映强烈的群租房问题,《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出租住房的,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但重庆市一直未拟定人均租住建筑面积最低标准,导致查处违法行为时缺乏依据。

(二)行政执法单一问题。尽管近年来建筑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起到很大的震慑作用。然而,部分建筑企业实施的违法行为可能会涉及不同行政职能部门,若由建设行政部门单一实施行政处罚,执法效果很难尽如人意,应加强不同行政职能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征收项目房屋拆除、群租房问题、物业管理、维修资金、安全检查等涉及面广,关系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切身利益,执法形势较为严峻。目前,全区实施物业服务的小区达770余个,面积8000万平方米;我区现存CD级危房和疑似CD级危房还有20余万平方米;初步摸底89个物业管理小区涉及租赁房屋4339套;这些都亟需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管、执法尤其重要。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依法治国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通过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最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查找不足及时改进,力争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采取扎实措施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全委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建设法治政府的建议

一是为适应“放管服”改革,应加快制订修改上层行业立法工作。简政放权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但在改革过程中,部分改革措施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相抵触,建议加快制订修改上层行业立法工作。

二是解决行政审批、行政管理、行政执法三者的关系。

三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键是寻求政府行为和市场功能的最佳结合点,使政府行为在调节经济、弥补市场功能失灵的同时,避免和克服自身的缺位、越位、错位。

四是加强法治队伍的建设。建设法治政府应当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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