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家镇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陶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大力指导下,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托由镇长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更新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依照节点按时完成各项阶段性任务,认真总结分析相关工作经验。
2.注重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学习。通过镇党委会、机关早会、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干部培训、党员冬训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保密法》 、《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 等法治理论知识30余次,提高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认识。组织19名在编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及考试,通过率100%。完成全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办证及已持证人员换证20件。确保每个职能科室均有2名以上在职在编人员具备执法资格。
3.加大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执行力度。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和规范政策文件工作,完善工作程序,全年共清理规范政策文件5份。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按程序选人用人,认真落实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二是用好法律顾问为助手,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了重大决策稳步实施。三是推动公正执法为考效,以抓重点领域、抓重点区域、抓重点时节、抓重点违法行为等抓四重点的工作方式,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工作,全年共开展执法检查1469家次,发放处罚决定书94份,罚款12000元。针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坚持“归零”闭环,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整改要求,有效消除隐患问题。
(二)健全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科学化法治水平。
1.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了程序完备、操作性强、运作有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经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及时发布各种服务事项、重点建设、财政执行、审批收费、房屋拆迁、人事管理、民生改善、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政务信息,2023年公开500余条。
3.强化规范性文件、权力清单、行政审批管理工作。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做到了应清尽清、应管尽管。
(三)加强社会治理,增强解决社会矛盾能力。
1.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三治结合”创建有机结合。坚持并深化“依法治理、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模式,在全镇稳步推开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全镇8个村、1个居委会均以通过区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达标创建。已完成了治安村、锣鼓洞村、文峰村3个村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形成特色党建品牌“蒲姐工作室”,成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
2.加强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紧紧把握全区和本镇重点工作,利用时间节点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定期开展各类普法讲座、宣传活动,全年开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三月法治宣传月活动,法律援助法宣传、全民反诈宣传、4.15国家安全宣传、防邪宣传、环境日宣传、禁毒宣传、民法典、宪法等学习宣传平均每月1-2场,派发普法宣传单及宣传礼品共20000余份,受益群众达11500余人次。邀请镇法律顾问开展法治讲座,西彭法庭驻镇法官在我镇开展了1次“巡回庭审”。牵头负责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社区矫正全年月考均未扣分,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102件次,协调村、社集体组织涉诉案件34件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及9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近600件次。
3.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优势,最大限度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按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排查得早,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全镇坚持每月18日召开一次基层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对基层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明确专人,限时调处。2023年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49件,其中录入卷宗153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602.64万元。
4.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司法所”。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重大意义。站在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政治高度,深刻理解“枫桥经验”重庆实践的重大意义。自觉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从微观做起,做好“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作,为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尽到绵薄之力。二是主动担当作为,大力争取上级机关和属地镇街的指导与支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分秒必争的行动排除万难、冲锋攻坚,确保“枫桥式”司法所如期建成。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思路困扰或资源不足的难题,此时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及时与上级机关和属地镇街沟通协调,争取指导与支持,做到少走弯路、精准创建,以便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三是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资源建立长效机制、打造创新亮点。陶家镇具有浓厚的“汉韵古风”“都市田园”地域特色,陶家司法所在“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过程中,深入挖掘地方特色资源,结合乡风民风质朴醇厚、文明创建成果斐然等特点,大力挖掘传统“乡贤”文化,赋予其新的时代意义,在村居建立“法律顾问+乡贤专职人民调解员”机制,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既体现出“德”“法”相兼的治理思想,又能彰显时代精神和文明进步。同时,根据“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时代要求,遵照“弘扬传统文化 倡导现代文明”思想理念,活用陶家汉韵文化元素符号打造人民调解“和”文化,探索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文化思想贯通起来深入学习,让思想政治“软实力”成为基层治理“硬支撑”,不断打造新的基层治理创新亮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陶家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过程中,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组织全员法治培训学习次数较少,部分干部职工对普法工作思想不够重视,法制学习主动性、自觉性不够;行政执法部门仍需加强普法形式创新,提升普法质效等。
三、2024年工作目标
1.继续在法治政府建设路径上推进“枫桥经验”。以“枫桥式”司法所成功创建为契机,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坚持“群众路线”,充分调动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引导治理主体注重与民众的情感交流,以“人文关怀”理念充分尊重与肯定公民的自身价值,在法治建设中实现“增进人民福祉”这一基本价值追求。
2.继续在法治政府建设路径上推进“八五”普法。深入推进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在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重要性的同时,突出宣传重点:一是法律援助制度及成果;二是法律援助范围、经济困难标准以及申请程序;三是法律援助典型案例、先进人物事迹。通过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强化青少年对违法犯罪的自防意识和对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通过有选择有重点地抓好法律援助周宣传工作,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都能积极参与到“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活动中来,共同营造治安环境良好的和谐社会。
3.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依据实施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行政执法证验证。采取以会代训方式,认真加强对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从严管理执法队伍,做到了依法、文明执法。
4.继续拓宽群众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渠道。利用公开电话、投诉信箱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监督提供良好条件。定期开展入户宣传、召开居民群众代表座谈会和向人大、政协小组报告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5.继续认真落实干部法制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全镇机关工作人员、村(社区)负责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举办《民法典》《行政复议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司法》培训班,提高干部的法律知识水平帮助他们熟悉和掌握相关内容和适用,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规范企业劳动用工,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
6.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当前正在推进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将原有的陶家镇公共服务中心进行整合,采取“一站式”为群众提供服务,同时注意精简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中心将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办事程序等一一在醒目处公示,方便了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7.继续切实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围绕加快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通过请辖区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定期召开居民群众代表座谈会座谈等措施,认真征求群众对镇政府诚信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进、加强工作,不断提高镇机关各部门在辖区群众中的公信力,提升了群众对为民办实事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8.继续扎实推进规范化服务建设。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本着便民的理念,积极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绩效考核制等制度,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规范服务的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树立镇政府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