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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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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九龙坡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87平方公里,范围涉及华岩镇4.05平方公里、陶家镇2.76平方公里、铜罐驿镇0.06平方公里。

特此公告。

附件:九龙坡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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