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划定了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公告如下:
九龙坡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87平方公里,范围涉及华岩镇4.05平方公里、陶家镇2.76平方公里、铜罐驿镇0.06平方公里。
特此公告。
附件:九龙坡区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9日
附件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