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九龙坡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区域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心城区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办〔2021〕10号)文件精神,已完成意见征集,并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龙坡区机动车路内停放服务区域优化事宜公告如下:
科园一路、科园四路、万象一路纳入停车一般管理区域。
本公告自2024年8月31日起实施。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30日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