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关于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公告
一年来,全区审计工作聚焦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持续开展对2022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报告突出对财政资金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管理等中心工作的关注,反映了区本级全口径预算执行和决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民生专项、政府投资项目和国有企业等五类情况。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共完成审计项目25个,揭示管理不规范资金30.19亿元,核减政府性工程投资2803万元,移送问题线索18件。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单位有效落实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提升综合财力水平,优化支出结构,各项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全年积极争取新增政府债券发行35.4亿元、各类上级转移支付33.83亿元,年末综合财力198.98亿元,较上年增长21.9%。但全区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仍存在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之处。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审计重点关注了财政精细化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组织收入不到位。滞留非税收入,12个预算单位的租金、水资源费、捐款收入、利息等非税收入1549.71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
2. 预算管理不规范。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情况仍存在,47个单位未编制非税收入预算,实际实现收入5.15亿元。全年代编项目支出26.06亿元,占14.42%。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35503.89万元分配下达时间超30天,1320万元专项资金未拨付使用。
3. 财政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部门决算报表部分数据不真实,13家单位财政拨款收入账表不符,涉及金额6208.48万元。多家单位会议费、培训费等费用账表不符,涉及金额538.25万元。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开展了区教委、区经济信息委、区住房城乡建委3个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贯彻落实预算法相关情况的审计,进一步促进被审计单位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预算编制不精准。未逐年压减二次分配资金,区教委二次分配的项目资金比上年增长8.99%。绩效目标编制依据不足,区教委1545万元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编制无测算依据。
2. 预算执行不规范。区教委未及时分配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85万元。挤占项目经费,区住房城乡建委项目经费27.40万元用于职工伙食补助,在会议费中列支办公用品费3.15万元。
3. 内部控制不到位。区住房城乡建委在食堂供餐时间外出就餐,以加班名义报销。区住房城乡建委下属单位区管线中心2022年末突击充值加油卡10万元。区经济信息委新成立的智能制造专家库建立后未使用;重点专项资金验收未履行程序直接指定专家,同一批专家参与验收项目占比74%;违规轮流借用服务对象人员11人从事重要工作,且存在经办项目借用人员为供应商法人的情况。区教委政府采购325.70万元未按规定通过政府云平台采购。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审计
对全区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培育创新主体情况进行了审计,推动健全了科技创新制度机制。发现的主要问题:
1. 科技创新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区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到位资金2376万元,不足贷款余额的1/8。区民营经济发展局在第三方机构已申报中小微专项资金的情况下,仍安排其提供中小微专项资金审核服务,并支付服务费用18万元。区科技局向未达到评审要求项目下达补助资金10万元,24个逾期的科技计划项目未及时审核验收。
2. 科技创新资金使用不规范。首期创业种子投资基金1500万元未实际投出,符合相关政策支持条件企业未获得基金支持。3家企业以虚假资料申报并获得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85万元。企业将研发投入补助资金132万元纳入研发费用总投入额,重复申报并获得市级研发准备金补助785万元。
3. 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力度不足。按政策规定的人工智能等领域人才均未享受到青创公寓人才及区内购房补贴,未及时发放“鸿雁计划”奖励补助资金56.68万元。未将除“博新计划”外的博士后人才纳入“重庆英才服务卡B卡”服务范围。
(二)九龙坡区城市管理水平提升情况审计调查
对全区2019-2021年城市管理水平提升行动中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绿化品质提升和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审计,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
1. 计划执行不到位。9条道路未按计划实施改造,计划整治道路面积与实际整治路段面积相差4.3万平方米。
2. 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12个项目立项时间均滞后计划下达时间长达一年以上。城市道路及路灯改造工程已过计划工期,路灯改造仅完成14.16%,2个项目计划当年已完成总工程量的50%,次年仍处于招标挂网阶段。
3. 资金管理使用不严谨。区城市管理局以辖区居民户数为基数安排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7个街道与区城市管理局两年结算的入住户数较同期人口普查公报分别多出5.93万户和9.01万户。个别街道将垃圾分类服务费94.13万元用于安排其他工作经费。
4. 项目实施效果不理想。2个整治项目存在路面破损裂缝、塌陷等质量问题,社会效益未达预期目标。2个绿化美化项目植物死亡较多,乔木栽植生长情况较差,景观提升时效短。
三、政府投资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关注了渝隆集团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并对育才中学整体改造项目、中迪广场周边市政道路项目等8个区级重点工程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项目投资管控力不足。8个区级重点项目因工程量不实等多计投资2803万元。渝隆集团低于市场价格出租征收土地,涉及金额200万元。渝隆集团35个直接发包项目中34个未结合市场情况确定结算下浮比例,增大项目投资约1228万元。未经内控程序,无依据对已按规定在项目库中确定的抢险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变更,涉及合同金额800万元。5个项目通过组价、重复设计等形式,增加投资252.81万元。2个项目未能统筹管理,未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导致投资增加353万元。
2. 内部管理有缺失。渝隆集团和桃花溪公司等单位的18名职工将取得的职称证书注册在湘渝九龙公司,领取执业、职称和项目补贴共计39.8万元。部分项目存在未严格执行新增材料核价程序、部分签证单不完整、工程资料严重缺失的问题。
四、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审计情况
(一)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对全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要求开展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养老托育政策执行不到位。4个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竣工面积为3854.93平方米,其中2146.93平方米被作为社区其他用房使用。68家养老托育机构因消防不达标、房屋产权、管理职责不明确等问题尚未备案。80周岁以上老人1332人未享受高龄补贴,涉及金额39.96万元。按市民政局文件规定的应服务次数,“助浴”工作仅完成工作任务量的0.87%。4家机构缴纳的水费、天然气费和电费未享受居民生活类价格。
2. 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养老服务站与便民服务中心一体建设重复安排财政资金40万元。提前下拨7家民建公助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补贴286.4万元,违规发放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补贴21.7万元。区民政局将2021年福彩公益金27万元用于支付聘用人员劳务费。
3. 养老机构建设未达标。8个养老服务实际运营面积未达最低200平方米的要求,36个养老服务站设置在二楼以上,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或电梯。1家养老院1243平方米为违章建筑,存在安全隐患。
4. 养老机构运营管理不完善。个别养护中心收取的押金超过6倍月服务费标准,涉及金额7.63万元。27家养老服务机构押金未专户存储,涉及资金1977.6万元,2家养老机构未按规定结算押金利息。3家机构在未取得养老服务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收住38名老年人。
(二)医疗保险基金和三医联动审计
对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九龙坡区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使用、运行管理、政策落实和深化“三医联动”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 “三医联动”改革政策落实不到位。3个定点医疗机构在同批次通用名下高价采购非中选品种,涉及金额3.59万元。4家定点医疗机构未及时足额支付集中带量采购货款,涉及金额191.28万元。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线下采购109.53万元药品。个别医疗机构拖欠耗材货款722.19万元达一年以上。个别医院将现金折扣33.4万元直接计入医院其他收入,未将折扣让利于患者。个别卫生服务中心将财政投入购置的医疗设备闲置浪费,涉及金额10.96万元。
2. 医保基金运行管理不规范。2家定点医疗机构超医院级别使用限制用药,涉及金额0.24万元。多个定点医疗机构采取重复、超标准等违规收费形式多报销医保基金110.05万元。26个定点医疗机构用死亡人员身份报销医疗保险0.37万元。7个机关事业单位未全员参加医疗保险。
(三)2019-2021年度九龙坡区乡村振兴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关注了我区2019-2021年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及效益等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振兴产业发展不佳。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不够,喜乡遇合作社经济效益不佳,日常运营主要依靠各项政府扶持及补助资金,自身造血功能不足。英雄湾村“住商融合模式”乡村振兴项目运行效果不佳,存在项目进度停滞、合同执行不到位、房宅类型调整真实性审核不到位等问题,涉及投资额800万元。
2. 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个别项目重复建设,造成财政补助资金损失浪费118.65万元。部分项目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涉及财政资金151.07万元。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涉及财政补助资金6915.13万元。
3. 基础工作管理薄弱。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的院落整治、改厕改厨、便道修建等项目基础数据底数不清。未建立乡村振兴项目档案管理机制,申请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时,未留存原始附件资料,不便于查看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牵头部门未对乡村振兴项目统一归档,无法掌握项目整体建设情况。
(四)2019-2021年九龙坡区基层医疗机构医改推进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对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推进情况进行了审计,旨在进一步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现的主要问题:
1. 改革推进部分阶段性目标尚未全面实现。基层诊疗量占比未达65%的标准。“双向转诊”工作中各机构“下转”未达年增长率10%要求,6家医联体牵头医院未建立转诊标准和规范程序。“远程诊疗”工作未全面开展,未充分发挥在村级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2. 改革部分配套措施不完善且执行不到位。区卫生健康委对家庭医生“转诊”补助申请审核不到位。对部分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经营监管不到位,部分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未按非营利性公卫机构要求管理,未执行药品“零加价”政策。
3.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足。医技人员流动性较大,村医数量未达服务要求,2021年底我区常住农村人口9.13万人,我区村医共计34人,未达到每千名人口至少1名村医要求。5个基卫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未达80%,11个基卫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未达到30%,2个基卫机构药学专技人员占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未达8%的最低标准。11个基卫机构未严格配齐标配设备。3家机构缺乏住院服务能力。现营业的25个村卫生室中,20个村卫生室存药未达标。
4. 药事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4家机构将按日收费的护理项目,以提前收费的理由多计次数收费,涉及金额3.8万元,7家机构以多计次数方式多收取检测费用共计2.77万元。1家卫生院自设收费项目,涉及金额1.04万元。2家机构将医保乙类报销项目换成医保甲类报销项目,涉及金额2.47万元。
5. 医用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1家卫生院捆绑签订质控委托协议并多支劳务费1.68万元。6个基卫机构共有34台价值299.64万元医疗设备资产闲置,其中价值33.76万元的6台设备全新未拆封。7个基卫机构存在超品规引进药品的情况。
6. 经营管理不完善。7个基层卫生机构缺乏对机构内药品库存情况的记录,未掌握机构内药品总库存情况。石桥铺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采购公卫慰问品缺乏依据和附件,涉及金额9.9万元。
五、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审计情况
对区国资委国企改革及国资监管方面和渝隆集团落实国企改革任务、调整产业布局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上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不到位。区国资委未按规定推进并指导区属国企压缩企业层级,未对投资协议签订前的决策及投资后的效益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对4次资产处置事项未履行评估核准程序,涉及金额6.66亿元。渝隆集团未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措施,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
(二)投资管理不到位。渝隆集团个别项目投后管理不到位,存在违反协议约定提前转让股份和增资扩股、合作方知识产权入股未到位的问题。项目投资退出机制不健全,28个股权投资协议中14个完全未提及退出事宜,2个项目回购条款未执行。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一是围绕预算、政府债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财政管理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推动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二是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单位内部监督,保障各项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刚性约束,做实做细专项资金跟踪管理,加快资金分配和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加大政策执行力度,确保民生资金落地见效。一是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财政政策与各类政策的协同发力,优化专项资金投向,加大对民生保障的支持力度。二是进一步完善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民生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关键环节进行监督,提升监管合力。精准落实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惠民政策,确保民生资金高效、安全运行,兜住兜准兜好民生底线。
(三)强化工程全过程管理效能,促进政府有效投资。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对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充分论证,严格审核把关,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二是加强施工过程监管,督促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施工,监理单位严格履职,强化绩效评价,增强决策科学性。三是加强投资项目后续监管,严格验收程序,规范质保期管理,完善相关手续,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