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4年10月21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重庆市九龙坡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24年12月12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审计条例》等规定,现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预算管理精细化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建章立制。财政部门印发预决算管理制度,将各单位预算编制情况纳入绩效评价并与部门预算执行挂钩。二是立行立改。针对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已督促16家单位将可预见非税收入纳入2025年预算“一上”编制;针对预算分配下达不及时的问题,2024年7月以来,已强化资金分配下达,督促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二次分配、对未及时分配的资金收回统筹。
2. 关于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仍不够健全完备的问题。
一是对2个专项资金项目推进迟缓,导致资金滞留在财政问题,目前1个项目已开工建设,1个项目现场建设已完成85%,资金支付达合同金额的26.63%。二是对专项资金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相关部门已完善流程,强化项目申报、审核、监督、验收和绩效自评等环节。
3. 关于财政决算草案编制部分事项不准确不完整的问题。
一是对4家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决算编报较预算执行少编报问题,财政部门对其2024年决算编制加强审核,确保决算数据真实。二是对19家预算单位未对批复的2022年结转资金进行预算公开问题,已对2023年预算公开内容进行修改,将2022年结转资金进行了公开。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1. 关于财政资金使用低效无效问题仍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对1个部门项目推进滞后,市级重点专项资金滞留问题,现已根据工程结算进度完成资金支付,对项目拟结余资金已安排用于其他整治项目。二是对8个森林消防水池存在潜在修复支出的问题,相关部门严守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原则,对风险隐患加强日常巡查,视情开展修复,严控地质风险。
2. 关于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对1个部门历年结余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问题,存量资金已全额缴纳财政。二是对1个部门应收未收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问题,现已就欠缴租金事项获得胜诉。三是对10个项目未按计划推进,造成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专项经费结余未上缴区财政统筹使用问题,10个项目现已完工,专项资金已全部使用,专项结余经费已在当年安排使用。
(三)重大政策、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重大政策、项目审计查出的问题。
(1)推动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方面。
一是对部分惠民政策仍未落实问题,相关部门出台2项保障性住房租赁制度,明确租金定价标准和调价流程,取消33户不符合条件承租对象的续租资格。二是对促进消费政策落实有偏差问题,严格按照消费政策补贴范围进行资金发放。
(2)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方面。
一是对项目基础管理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0个镇街已追回多支付税金,加强项目管理,避免重复设计,加强施工资质审核,及时完善工程变更手续并进行工程款项支付,4个创文项目未收方部分重新核实办理结算。二是对部分项目后续提质管理效果不突出问题,1个街道对辖区闲置地块加强巡查,针对地块暴露垃圾、集中种菜等问题开展整治;2个部门与10个镇街对35个外墙整治、路面整治类项目重新验收并办理结算。
(3)2023年度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方面。
对投资控制不严问题,6个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重新办理结算,调减多计的工程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垫付资金已收回。已将相关跟审单位纳入黑名单,对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辞退处理;组织业务培训学习,编制工程项目服务类合同模板,规范项目管理。
(4)2019—2022年EPC总承包项目审计方面。
一是对前期工作深度不足,未体现EPC模式优势问题。4家区属国有企业出台、修订6项工程管理制度,严格工程决策审批,强化招投标制度执行。二是“三边”工程现象突出,影响投资控制问题,4家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前期研究,科学决策,合理选择项目实施模式;坚持先设计、后施工,细化过程变更管理流程,开展施工图设计合理性、经济性咨询审查,杜绝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现象发生。
(5)2020—2022年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方面。
一是对项目建设管理还不够细致问题,1家区属国有企业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工作,加强项目系统谋划“留改拆增”,避免资金重复使用;老旧小区4台闲置电梯现已投入使用。二是对项目监管运营还不够高效问题,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通过增加路内和社区停车位等方式挖掘新增可运营资产,将项目运营期考核纳入绩效管理,变更事项已完善审批程序。三是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不足问题,因地制宜探索构建政府、社会、居民三方多种合作融资模式。
2. 关于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的问题。
(1)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方面。
一是对促进就业资金截留滞留或发放不精准问题,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就业见习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督促1家劳务派遣公司完成稳岗返还滞留资金的清理。二是对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相关部门加强见习基地用工摸底调查,结合政策及经济发展需求审批见习岗位,已及时清退超过一年未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的就业见习基地14家,指导各镇街对114名不符合条件的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进行修正完善,督促1家培训学校按照办学要求变更场地并投入使用。
(2)2020—2022年度供销系统为农服务专项审计方面。
一是对社有企业无法市场化运营,基层供销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为农服务能力不强问题。指导各基层供销社完善内控制度16项,加大投资力度基层供销社薄弱改造、进一步带动社会资本、提升销售收入。二是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当问题,主管部门出台、修订2项资金管理制度,将长期闲置资金利息上缴财政,资产盘活用于经营发展。三是对社有资金缺乏监管问题,出台资金出借管理办法,收回所欠利息、股息,规范基层供销社运营收支管理。
(3)2021—2022年度社会救助等专项资金审计方面。
一是对救助政策执行不够精准问题,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政策起付线标准分别足额给予救助,清理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30人并停发低保金,对全区困难对象进行经济核查,街道已停发重复享受33人护理补贴,同时完善审核系统,杜绝重复发放补贴行为。二是对救助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2家街道通过归垫补助资金、严格执行“一卡通”发放补助资金等行为规范救助资金使用范围和发放方式;相关镇街注销稻草援助中心,成立慈善公益服务中心,设立社区阳光基金并成立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台2项制度强化基金管理;相关部门规范慈善物资、资金捐赠流程,通过区慈善会接收物资、资金捐赠,及时公示善款使用情况。
(4)基础教育政策落实和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方面。
一是对基础教育政策执行有偏差问题,5所学校足额提取校内资助经费,全额归垫挤占的课后延时服务费,强化课后延时服务老师专业资质审核。二是对专项资金管理有疏漏问题,已将义务教育薄改专项结余资金全额分配到相关学校并督促规范使用,2所学校全额归垫挤占的学前教育经费。三是对学校运行管理不规范问题,6所学校完成食堂采购、小卖部供货商公开招标,将小卖部收入全额上缴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出台研学管理制度,开发运用小程序优化服务机构抽取流程,严格进行价格比选,明确学校不得安排教师或工作人员代收代缴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费用。四是对工程建设管理仍需加强问题,完成19个项目变更审批程序,逐年归垫2个项目违规使用的专项债券资金。
二、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4年10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9项。其中未到整改期问题5项,已到整改期问题4项,主要存在个别问题需根据具体项目进度实施整改,个别问题涉及行业领域跨度大、需多部门配合协同整改,个别问题涉及历史遗留情况复杂、整改难度较大,个别问题涉及相关企业配合整改措施不够有力、未达整改效果等原因。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
一是加强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打表推进、提高效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定期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将整改工作纳入全区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和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进一步强化整改协调配合、落实整改考核问责。三是推动举一反三。在整改过程中积极推动强化本行业、本系统、本区域范围自查排查,做好整改成效以点带面,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屡审屡犯,真正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项机制、规范一片领域、推动一方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