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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关于202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日期:2025-12-26

重庆市九龙坡区审计局

关于2024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251011日,区十九届人大常委会29会议听取审议了重庆市九龙坡区2024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提出要求。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20251128日,十九届人大常委会30会议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重庆市审计条例》等规定,现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准确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已收回未使用代编预算10项目资金;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预决算管理的通知》,明确将评审结果作为预算安排依据、及时分配下达代编预算和专项资金、规范区内各单位预决算编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财政收入秩序的通知》,严格规范有专项用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使用。

2)对重点专项支出绩效管理效果欠佳的问题。7个城市地下管网及设施项目已全部开工,资金拨付率已达11.81%;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完工并完成支付9.5万元;违规统筹资金已归垫。形成《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加医疗、社保、城管等7个行业(领域)绩效标准体系,规范项目绩效管理。

3)对银行账户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区财政局印发《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开展全区银行账户及结余资金清理,已将全区72单位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修改完善29个银行账户信息。

2. 关于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

1)对项目资金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修订《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已将未使用的183.9万元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退回区财政,书面催收九龙现代产业集团退还黄磏港项目经费;约谈2家工程咨询公司,后续加强概算质量审查。区科技局已拨付市级引导区县科技发展资金101.5万元,剩余22万元待项目终止或变更程序完善后拨付;修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强化资金审核及项目进度管理。

2)对内部控制管控力度仍不足的问题。区科技局等3家单位修订采购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学习政府采购等有关政策6次,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强化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未及时上缴的5.76万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区委党校清退重复申报的课题补助0.4万元并补缴个税0.47万元;修订《食堂管理办法》,针对食材按月盘存及结算

3)对过紧日子要求未严格落实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制定《工会经费使用制度》,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区委党校将工会结转结余编入年初工会预算,逐步消化沉淀资金;严格按照预算进度支付资金,杜绝年底突击花钱,结余资金纳入次年预算安排标准购买女职工特殊疾病险0.5万元退回工会账户规范培训用餐管理,采用建设银行智慧食堂进行计费管理;修订《区委党校对外培训管理制度》,统一培训场地租赁收费标准。

4)对内部审计工作未有效开展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区委党校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主要领导为内部审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研究部署内部审计工作,落实内部审计整改;明确办公室、科研科为内部审计机构;围绕民生、招商、投资、培训、可研等领域积极谋划2026年内部审计项目计划,1个内审项目正在开展现场实施,1个内审项目正在完善报告。

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汽车产业、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产业协同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区经济信息委加强与成都市新都区氢能及电子信息产业相关工作对接,联合申报国家能源局能源领域氢能试点,制定新都—九龙坡氢能产业供需对接专场活动方案,开展氢能对接活动。发布4批次79家企业201个工信精品、发布70家企业165个产品纳入电子信息产业供需机会清单。已废止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相关规定的1项补贴文件。

2)对产业项目管理不善的问题。红马项目已终止建设并追回投资款。博世氢燃料电池研发检测基地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国鸿氢能科技产业园项目已加强与企业对接力度,督促项目按计划达到投资进度,推动国鸿氢能项目加速建设。

3)对共同打造示范应用场景推动不力的问题。区经济信息委针对有减碳需求的企业、大宗物资运输、生鲜保供等场景,集中推广氢燃料电池车及市政环卫车应用;已启动西彭综合能源站建设工作;修订《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的政策措施》,已落实氢能产业发展资金;对辖区内所有充换电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将充换电设施安全纳入日常监管重点,44项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区发展改革委定期梳理充电站项目情况并向区经济信息委通报。

2. 关于提升城市综合治理水平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城市治理改造任务完成未达预期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已完成未达计划7公里“大美绿道”建设任务。道路贯通、电梯维护等2项民生项目已完工;2项供水项目已进场实施,预计年底主体工程完工,资金支付已达序时进度;水质净化项目整改已完成主体工程施工,目前水质检测达到设计要求。

2)对改革事项推进不力的问题。3项自建智慧业务系统完成系统优化。华岩隧道智慧化系统已完成机器人电力系统修复,接入综管服系统并正常运行,已扣减维护费用3.07万元;智慧园林绿化管理子系统更新数据418条,优化3处系统功能;智慧市政系统已更新完成移交的4条车行道和4座电扶梯数据,已扣减系统开发服务费12万元。

3)对市政、绿化设施运行管理有缺失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内控制度,推进经评审后的低价中标法,31个政府采购项目节约财政资金200万元;制定《电扶梯维护管理办法》,取消按实结算部分,电梯维保采购中标金额比较限价下浮约51%;追回不平衡报价问题资金38.08万元,核减3条道路未施工内容设计费用9.17万元;重点排查存在设置特定区域或行业荣誉、业绩等排他性条款,强化招投标文件审查;将道路设施日常维护纳入“大综合一体化”城市管理项目统筹实施;针对16个绿化项目中存在关联关系的5家公司,禁止参与近3年自主采购项目投标;已追回多结算资金132.03万元,已谈妥、拟扣减15.69万元;针对管护服务未达合同要求进行违约扣款53.22万元。

4)对城市市容市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函告桥下商铺、企业纠正使用明火等违规行为,2家商铺将植物燃料、液化气罐更换为电炊具,1家洗车场已补充安全评估报告;加强建筑垃圾执法监督,已约谈违规企业2家,对其中1家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并罚款1万元,对1家企业发放提醒函;针对管护违约企业扣减维护费3.23万元;市政整治项目已办理移交并修复质量缺陷,由点及面全面排查全区到期未移交项目。

(三)保障改善民生促进惠民政策落实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改造任务确定不合理、完成情况不理想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印发《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通知》,摸排收集已建成的290小区建筑面积约1868万平方米并形成改造数据库,将不属于改造年份的3个小区建筑面积4.67万平方米剔除改造范围,提高“十五五”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编制精准性、复核准确性;下发《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居民意愿调查相关工作的通知》,通过“互联网+微信群”等方式收集居民改造意愿。6个未按计划完成项目已完工,7个项目已更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内信息,15个项目已落实具体项目负责人,2个项目已更新项目单位信息,确保项目建设投资落地放量。

2)对改造资金筹集管理使用不善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建立项目督办台账,加快推动项目建设。通过调整概算批复、深化设计内容、变更工程增项、增加项目二标段等方式,确保4个后续争取资金项目完全符合资金支持范围及比例,确保11个中央资金项目使用、建设均符合上级政策要求。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已按规定用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补助、违规使用3.66万元已退回财政,上级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已报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备案,相关项目资金已分解下达。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财政局印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从资金分配、下达、使用、管理等方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标准。

3)对项目建设重点环节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开展采购及招投标规范性业务培训2次;针对6个未按图施工的项目查漏补缺完成改造,对已完工未实施部分扣款363.46万元;对编造虚假试验检测报告、检验频次不达标的项目重新开展检测,开除1名出具虚假报告的资料人员,修缮1个出现质量安全隐患的项目;结合PPP项目协议、方案、施工验收及结算情况,强化PPP项目投资控制。区财政局会同区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工作的通知》,规范设计、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及结算28个项目。1个设计文件前后矛盾影响使用的项目已重新论证,6个项目建设单位签署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5个项目建设单位重新对价格进行复核、完善设计变更手续。

2. 关于安置房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体制机制不完善管理有漏洞的问题。区土储中心明确职能职责,负责统筹全区安置房源征收安置的调配使用工作。区住房城乡建委积极对接市级主管部门,计划制定安置房规范管理细则;对安置房差异数据进行核实,要求各房源管理单位建立台账管理,摸清现有安置房存量底数3952套;已将163套安置房资料归档移交;已制定全区拆而未安过渡人员存量安置房源专项方案,现已安置682套。九龙城乡运营集团已调整安置房信息系统中错误房源信息。未纳入系统管理的房源已纳入国资委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2)对资金筹集及使用不严谨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督促房源管理单位强化购买价格评估审核,严格报批报审流程。区土储中心对接区规资局,已实施4112.92万元过户安置房资产划转。九龙城乡运营集团对165套安置房过户资金编制支付计划,纳入全区财政统筹调度。

3)对建设、维护及处置管理欠佳的问题。区住房城乡建委取消安置房市场化销售,切实保障群众住房权益。九龙城市开发集团已在项目结算时针对偏高预算控制价145.99万元进行调减,未造成经济损失;调整项目招投标的标准设置,后续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安置房建设;已完成幸福五社库、电梯等4施工内容整改,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九龙城乡运营集团强化38套安置房租赁管理,杜绝转租行为,拟通过司法程序追回未足额收取的物管费及租金53.67万元;收回被违规侵占的63套半山小区安置房;进一步规范安置房管理,制定巡逻制度,定期清洁维护。721套空置安置房已全部纳入全区拆而未安专项行动,待安置对象选中后立即进行修缮交付。

4)对征地征收补偿把关不严的问题。区征收事务中心充分利用《年代鉴定报告》《项目历史影像咨询报告》及市地理信息进行建筑年代辅助认定;强化项目测绘现场复核工作,规范测绘、评估等第三方机构选取,针对存疑数据及时开展复测并全程留证;健全源头信息联动核查机制,提前核查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情况,排除“治违、拆违”等不符合征收补偿政策的情况;联动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被征收人房产情况,精准补偿发放依据。区住房城乡建委已建立《公房管理办法》,规范公房信息管理系统,对招租程序遗漏、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二次租赁增加安置成本等情况,严肃责任追究。

3. 关于殡葬领域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殡葬设施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针对违法占林行为处罚7.7万元,针对违法占耕已完成土地复耕、围墙拆除,持续推进完善2非法占地殡葬设施相关用地手续区民政局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审批管理。铜罐驿镇完善3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控管理体系。铜罐驿镇大碑村已完善集中安葬点建设手续,已退回多拨付的8.31万安葬点土地流转费用,已完善12户未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2)对殡葬设施经营管理不力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公安分局针对公墓违规外包经营进行立案调查。区民政局公示政府定价文件及收费标准,开通价格监督举报电话。陶家镇、西彭镇加强公墓规范性使用宣传,2名不符合购墓条件人员已办理退费。区民政局建立墓位销售实名登记制度,确保预售墓位符合条件;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经营收入管理。

3)对殡葬惠民政策落实有待加强的问题。区民政局会同区财政局印发《关于加强惠民殡葬资金审核工作的通知》,联合各镇街建立两级审核制度,加强基础信息审核、政策宣传力度;制作九龙坡区殡葬服务指南,加强殡葬政策法规和惠民殡葬政策宣传;会同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镇街对困难群众进行梳理,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进行申请并给予补发,补发36名人员基本殡葬服务费用3.38万元。

4)对监管责任落实缺失的问题。区民政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殡仪服务机构非基本服务项目目录》等10项制度,强化殡葬行业监管;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年检制度,对用地、经营、墓穴、价格等进行检查。陶家镇、西彭镇等主体单位已完善项目建设、财务等5个领域管理制度,建立公墓墓位台账进行登记,下发通知规范公墓购买程序和档案管理。区民政局对龙居山殡仪馆历史遗留问题提起民事诉讼,同步函告高新区公共事务局配合做好殡仪馆收归国有运营事宜,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核查侦办。

4. 关于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和重点改革任务落实不力的问题。渝隆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将0.02%股权在国资产权信息管理系统上划转给市财政局,并按规定办理国有股权产权变更登记。区社保中心已将养老保险基金账户银行补息金额0.13元划转到城镇养老保险征缴户。区社保中心每季度将各险种利息单及时与银行核对优惠利率情况,严格执行统一计息办法。

2)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执行有偏差的问题。区人力社保局已为满足条件的92名低保、重度残疾人代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印发《推进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方案》,健全动态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健全用人单位补缴审核模式,建立集中会审机制;社保经办系统已增加数据校验提醒模块,对分段补缴业务进行预警。1263人暂停多个险种重复参保,仅保留一个险种参保。区中医院完成344人缴费基数维护,补缴养老保险费274.61万元。九龙安保公司已对截留养老保险费公司股东提起司法程序,区人民法院已登记立案。

3)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和转移接续不规范的问题。区人力社保局已清退未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的老机保个人账户1621人,划转资金438.22万元,已清退2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0.52万元,已通知剩余1人尽快办理个人账户申领业务;对多发养老保险待遇进行抵扣或追回,已向7人追回多发金额7.78万元,另向20人抵扣补发待遇55.08万元;2人家属已退回多领丧葬抚恤待遇5.28万元;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伤病丧失工作能力退休工作方案》,优化完善病退鉴定程序。

5. 关于公共投资民生建设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项目建设管理仍有欠缺的问题。尹朝社地块建设等4个项目审减工程费用2278.44万元。区实验一小等3家建设单位制定《工程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建设管理内控制度12项;强化对预算审核单位及跟审单位考核评价,扣减服务咨询费1.53万元、处罚1万元、约谈相关工作人员。九龙城乡运营集团加强项目收入预期评估,针对可能存在的收入不足情况,提前制定融资计划、成本控制措施等应急预案。九龙城市开发集团已对综合管廊漏水点采取水泥砂浆封堵,确保综合管廊安全运行。4个项目追责问责参建单位及相关责任人23人。

2)对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区实验一小等3家建设单位已按照决算审计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已督促施工方完成了工程质量瑕疵问题的现场整改,对4个项目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罚款9万元;制定《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延长工程项目质保期,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防护。

(四)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情况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 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国有资产缺乏后续管理的问题。区国资委印发《关于解决租赁项目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针对租金拖欠开展专项清查。九龙城市开发集团等3家区属国企通过发送催收函、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对30余家欠租企业催收租金,已收到2家企业还款166万元,已与2家涉及未兑付政策的欠租企业对接,通过抵账、租金入股等方式抵扣欠租。九龙城乡运营集团完善《资产运营管理制度》,建立设施设备巡查机制,12台被拆除充电桩已恢复。

2)对采购管理不到位,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对下属单位采购行为监管,严格项目招标依据、限价实施合理性的审查和管理。区固废公司委托评估公司对渔秋浩停车场2021-2023年的市场租赁价格进行评估,向兴财公司追回转租差价36.17万元。

2. 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金融企业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龙商担保公司担保强化业务风险控制,未取得质押物权利的55.48万元工程履约保函到期已自动解除。

2)对基金投资管理不到位,对外投资存在损失风险的问题御隆基金公司完善《投资管理办法》及《投后管理办法》,对民营企业合伙人认缴金额不到位的1个项目已收回投资款。

3. 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固定资产管理基础较为薄弱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对单位固定资产开展清查盘点,92.68万元固定资产已入账,141项折旧完成且不再使用的资产已处置,优化固定资产管理及设备抽查机制。区绿化处对民安华福苗圃和陶家苗圃现存苗木进行清点盘存,完成台账整理后进行价值评估,2处苗圃已移交至九龙城乡运营集团;区市政处对公共基础设施的增减变动进行评估并调账处理,增加上账金额83.14亿元、减少下账金额20.35亿元;区环卫处完成6处无产权证的不动产资产评估入账及1台燃料电池洗扫车验收入账。

2)对部分资产闲置或采购等不规范的问题。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已将闲置资产划拨至区纪委等6家单位。区科技局科学规划用车行程,合理安排闲置车辆使用。黄桷坪街道督促社区结合政策宣传、会议开展等日常工作,充分利用已购买的LED屏幕、音响等设备,在后续工作中结合实际需求进行采购,避免闲置浪费。破损座椅已完成修复并加强维护管理,户外桌椅已移至合适区域并纳入日常保洁范围。

3)对资产收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黄桷坪街道已督促6个社区将滞留非税收入20.09万元上缴财政,明确“收入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缴”的时限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已将154LED灯头等材料作为甲供材料在路灯维护项目中进行使用,节约资金33.66万元,价值1.19万元材料作为应急物资使用;已完成国宾壹号院闲置地块现场绿化调整、厕所等内装整改,与合作方明确投资金额、合作期限、收益分成,预计每年上缴财政3.37万元;已收回被无偿占用的5处房产,同时举一反三清理出23处被占用的房产,现已清退完毕,追偿租金16.28万元。区绿化处已完成申家坪苗圃3017株苗木的清理移交,针对死亡苗木协议追偿金额30万元。区市政处已终止1842.7平方米房屋资产转租行为,已向施工单位收回被占用的44LED显示屏。

4. 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查出的问题。

1)对部分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与新都区生态环境局签订《生态共建环境共保补充协议》,优化调整“强化环评信息沟通”等7项合作事项,纳入2025年工作要点持续推进;建立完善“告知承诺”项目未批先建核查机制,杜绝对“未批先建”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环评审批。

2)对未严格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对8家污水处理厂周边土壤开展监督性监测;已完成2024年度区级环境信用评价工作,6家医院环境信用等级均为“良好”;督促6家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数据超出许可排放量企业开展自查并完成整改;对全区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20232024年度执行报告进行规范性审核全覆盖区中医院2个院区已按照规定的管理类别办理排污许可证。

3)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区生态环境局已督促高新区人民医院等3家医院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与区卫生健康委、区农业农村委建立辐射安全许可管理长效沟通机制,9月以来核发辐射安全许可证37个;已督促29家符合条件的产生危险废物企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已对入河排污口项目感知设备进行系统数据修复,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自动监测设备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后续运维巡查检修。

、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510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24,主要存在部分问题需根据具体项目进度实施整改、部分问题涉及挽回损失所需时间较久、部分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较大等原因。

对尚未完成整改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

一是加强跟踪督办督促责任单位打表推进、提高效率,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按期完成整改工作。审计办、区审计局依据《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定期开展整改工作情况监督检查二是强化督查问责。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党建统领高质量发展成效考核,进一步强化整改贯通协同、落实整改考核问责。三是推动举一反三。强化审计问题清单管控,对共性问题、类似问题和关联问题进行深度剖析,推进新老问题一体解决、显性隐性问题一并整改,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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