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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元旦春节期间市民出行提出八项规定

日期:2021-12-22

12月21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97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负责人、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畔介绍,《重庆市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元旦春节期间市民出行有8个方面的规定。

一是减少跨省(区、市)人员流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严格执行人员外出审批制度。

二是非必要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

三是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向所在单位报备;所在单位要通报单位所在辖区村(社区),由单位所在村(社区)通报目的地区县。

四是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对高、中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来我市以及我市前往该省(区、市)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陆地边境口岸城市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五是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村(社区)和所在单位要督促落实。

六是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

七是合理调整企业放假和复工时间,引导务工人员错峰返乡返岗。

八是学校师生、人员密集型企业务工人员跨省(区、市)流动后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或返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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