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决策程序。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进一步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按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告说明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履行情况。规定程序未完善的,不得申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属于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审议或者报告范围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征求意见的广度,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要坚持从群众、企业、下级机关的角度解读决策草案,充分提示决策关键要点与重点焦点。要优化重大行政决策事前、事中、事后解读方式,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短视频等方式广泛发布行政决策及其解读说明。
三、提高决策质量。对专业性强的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采取部门论证、专家咨询、行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推动其动态深度参与,把好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关。
四、完善评价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措施,各承办单位要定期对政策内容、实施情况等进行客观公正地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全面评估政策效益,适时优化完善,确保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五、重视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妥善保管,做到一事一档,已经开始实施的项目,承办单位要注意收集已经形成的相关材料,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2023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0日
附件
2023年度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单位 |
报请审议时间 |
备注 |
1 |
九龙坡区新增拓展区域建设用地详细规划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草案编制中 |
2 |
九龙坡区公共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
区卫生健康委 |
2023年12月 |
草案编制中 |
3 |
重庆市教委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共建实施方案 |
区教委 |
2023年12月 |
草案编制中 |
4 |
重庆市九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 |
区生态环境局 |
2023年12月 |
草案编制中 |
5 |
重庆市九龙坡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
区交通局 |
2023年10月 |
2022年决策事项动态调整,意见征集结束 |
备注:本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