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大决策预公开 >行政决策

重庆市九龙坡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

日期:2024-06-25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是新时代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十四五”相关规划要求,衔接最新“三区三线”成果,结合九龙坡区实际,系统调整我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形成与我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相适应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一、调整原则

(一)坚持底线约束

坚持以生态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不下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突破为底线,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硬约束,严格禁止降低要求、弱化管控的调整。

(二)强化空间管控

结合“十四五”环境管理目标和国土空间规划成果,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完善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

(三)突出分类准入

以调整后的环境管控单元为单位,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维度,优化调整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刚性约束,突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中梁山中心城区“生态主绿肺”功能更加凸显,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主要污染物和碳减排指标达到市级下达目标。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稳步提高,长江、大溪河、跳磴河、桃花溪水质稳定达标,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明显提升。全区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工业大区绿色转型示范、宜居宜业宜游山清水秀美丽九龙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生态功能完善,绿色体系健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常态,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山清水秀美丽九龙基本建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调整要求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要求

以系统化集成为基础,基于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资源管控分区等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重点两类环境管控单元,分区分类实施精细化管控,将部分重点管控单元进一步细分。原则上优先保护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保持基本稳定,重点管控单元的空间格局应与环境治理格局相匹配。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要求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理要求应保持一定的延续性,保持“市级总体管控要求—区县总体管控要求—单元管控要求”三个层级框架,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聚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调整全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产业准入和生态环境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新增、修订、废止的,依法依规同步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要素分区管控要求调整的,同时调整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四、调整结果

(一)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

调整后,全区环境管控单元个数由10个调整为11个。环境管控单元类型包括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由8个调整为7个,面积占比由13.91%调整为13.32%,较上一轮减少0.59%。

重点管控单元:由2个调整为4个,面积占比由86.09%调整为86.68%,较上一轮增加0.59%。

(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

我区结合调整后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突出问题和环境质量目标,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管控要求。调整后,全区总体管控要求共14条。

五、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

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织全区“三线一单”发布、实施、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做好全区“三线一单”实施工作,并积极参与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

(二)资金、技术保障

区生态环境部门牵头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区财政部门安排专项财政资金,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数据应用和维护等工作。

附件:1.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分布图(2023年)

      2.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2023年)

      3.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2023年)

附件1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管控单元调整结果统计表

(2023年)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

环境管控

单元分类

面积

ZH50010710001

九龙坡区长江和尚山水厂水源地

优先保护单元1

31.03平方公里

ZH50010710002

长江大学城水厂水源地

优先保护单元2

ZH50010710003

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优先保护单元3

ZH50010710007

尖刀山市级森林公园

(重庆市九龙坡中梁云岭市级自然公园)

优先保护单元4

ZH50010710008

重庆彩云湖国家湿地公园

优先保护单元5

ZH50010710009

九龙坡区生态保护红线

优先保护单元6

ZH50010710010

九龙坡区一般生态空间-水土保持

优先保护单元7

ZH50010720001

九龙坡区工业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九龙东城片区

重点管控单元1

201.97平方公里

ZH50010720002

九龙坡区工业城镇重点管控单元-九龙西城片区

重点管控单元2

ZH50010720004

九龙坡区重点管控单元-长江丰收坝九龙坡段

重点管控单元3

ZH50010720005

九龙坡区重点管控单元-长江和尚山九龙坡段

重点管控单元4

备注: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由市级统筹考虑。

附件3

重庆市九龙坡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管控要求(2023年)

管控类别

总体管控要求

空间布局约束

第一条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七条。

第二条以完善优势产业链发展作为方向,科学合理优化工业用地空间布局,推进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

有序推动九龙新城园区东部片区(原九龙工业园区)“东三街”和九龙街道工业用地转型升级,重点发展制造服务业;推动九龙西城新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往下游延伸。九龙新城园区西部片区(原西彭工业园区)内紧邻居住用地、中小学用地等的工业用地后续应严格控制高噪声、异味明显的项目入驻,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一定防护距离。

污染物排放控制

第三条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

第四条以重点行业为抓手,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减缓工居混杂矛盾。

以工业涂装、汽车维修、油品储运销等行业为重点,推动重点行业持续提升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进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加强投诉较为集中的重点区域废气排放企业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排污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和在线监控建设和运维。

第五条以餐饮油烟为重点,强化生活污染防治。

加大居民生活油烟排放治理,推动具备条件的餐饮单位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施,加强对重点区域无油烟净化设施露天摊位的管理。

第六条以交通和扬尘污染治理为关键,提升环境空气质量。

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汽油车,以运输企业和用车大户为重点,建立车辆档案并制定淘汰计划;严格落实中心城区高排放车辆限行措施;大力推广新能源车;加快发展城市轨道交通、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加快建设滨江步道,鼓励绿色出行;以九龙半岛、西部片区等区域为重点,加强施工扬尘监管,逐步推进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工地安装在线监控系统。

管控类别

总体管控要求


第七条以“三河六溪”污染综合治理为核心,改善次级河流水质。

持续推进“三河六溪”污染综合治理。实施跳磴河水质提升攻坚行动,整治突出水环境问题,完成重点流域雨污分流整治、河道清淤疏浚等措施;推进桃花溪流域雨污分流整治;实施大溪河流域整治,强化流域跨界协同治理机制;深化六条滨河污染治理,因地制宜开展水体内源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河湖水体自净功能。

第八条以农业种植和水产养殖为重点,强化面源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加强九龙西城西彭镇高标准农田管护运营;以九龙西城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全面推进池塘水产养殖综合治理,提高养殖尾水治理设施覆盖率。

环境风险防控

第九条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十六条。

第十条以保障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完善区域环境风险措施。

加强长江沿江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及危化品仓库环境风险监管,进一步完善九龙新城园区西部片区(原西彭工业园区)铜罐驿组团流域级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九龙新城园区西部片区(原西彭工业园区)应与下游饮用水水源取水口运营单位建立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

第十一条以保障“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安全为目标,持续推进污染土壤治理,守牢土地安全利用底线。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合理确定土地用途,推进工业企业腾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的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和修复无关的项目。

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二条执行重点管控单元市级总体要求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第十三条以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导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共治。

结合九龙新城园区西部片区(原西彭工业园区)近零碳园区建设,深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等行业减污降碳。

第十四条提升工业、城镇生活、农业节水能力,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工业节水改造,限制高耗水行业发展,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管。加强城镇节水,开展公共建筑节水改造、城镇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加强农业节水,推进九龙西城西彭镇5000亩农业节水设施建设。深入挖掘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利用。

                           注:市级总体要求详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重庆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调整方案(2023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便民地图

政策问答

数据中心

政务公开
可视化系统

营商环境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