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发布《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89号)要求,以高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助力全区工作再上平台。
(一)严格依法执行主动公开。
1.深化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推动2020年工作要点落地,重点围绕“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型政府建设等方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政府信息13741条。
2.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作发布《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九龙坡府发〔2020〕23号),结合市、区县、乡镇三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及行政权力配置情况和政务公开工作实际,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认定公开属性,明确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形成了涵盖173个一级公开事项、1820个二级公开事项的24个试点领域区县、乡镇两级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按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3.规范性文件“应公开,尽公开”。本年全区新制作规范性文件33件,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新制作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公开15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12件,其中文字解读5件,图片解读5件,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可读性、便民性。
(二)依申请公开制度全面规范。
制作发布《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规范》(九龙坡府办发〔2020〕111号),修改完善全区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信息公开答复处理“五步法”,提供28个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格式文本,制定统一答复文号,全年针对重点部门开展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办理培训座谈会2次,累计参训人数30余人。本年度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04件,答复率100%,均在法定期限内答复,处理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5件,依法保障公众信息需求。
(三)持续深化政务信息管理。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制作发布《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落实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政策解读工作要求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20〕132号),对主动公开、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范围、时限、程序等各环节流程做出明确界定,确保依法依规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将《新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和公务员初任培训必修课程,有效提升全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的知晓度和执行力。
(四)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
全面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秉持一站式、一体化服务理念,分类聚合政务服务资源,分批整合政务服务应用,按期保质完成网站集约化建设上线。
政务新媒体管理不断加强。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门户网站非日常信息发布的通知》《关于印发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的通知》《关于印发区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区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制度》等10余个文件,按季度组织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抽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五)加强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加强指导考核。成立专项督查组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日常检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进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4小时读网监测,集中开展错敏词、不可用链接等专项排查10余次,及时发现解决问题。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全年约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11家,印发季度通报4期,通报批评9家单位,促进工作落实。
抓好业务培训。全年分6批次对全区13个镇街、35个区级部门进行分批培训、现场查网、一对一点评、即时指导整改,创新运用数字化新模式直播手段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全区各街镇、政府各部门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的分管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员共计200余人参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33 | 33 | 253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89 | -17 | 20643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62 | 0 | 64395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289 | -84 | 2032 |
行政强制 | 132 | -9 | 643954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6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88 | 76320.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83 | 16 | 0 | 0 | 0 | 0 | 9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8 | 3 | 0 | 0 | 0 | 0 | 6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1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1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7 | 4 | 0 | 0 | 0 | 0 | 3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95 | 9 | 0 | 0 | 0 | 0 | 104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 政 诉 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
1 | 1 | 1 | 0 | 3 | 1 | 0 | 0 | 1 | 2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0年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认真学习、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监督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发布解读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够规范,四是培训交流指导不够,五是考核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等。
(二)改进措施。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一是加快推进全区政府网站改版升级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公开,便于公众查询获取,促进制度有效执行。二是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实效性,丰富政策解读表达形式,进一步提高解读材料的可读性、便民性。三是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四是制定常态化培训交流制度,积极不断推进全省政务新媒体健康发展。五是着力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不断强化常态化监管,积极探索推进政务新媒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务新媒体服务企业群众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cqjl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