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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体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重庆市九龙坡区体育局向社会公开2020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11日—20201231日。

一、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准确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府工作本身,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的重要途径,也是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基础数据的重要支撑。为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重要作用的认识,切实提高工作主动性、自觉性,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实效,我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并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门户网站的维护管理,定期发送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定期在政府网站做好体育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01231日,通过“悦动九龙”微信公众号主动向社会公开体育赛事活动、主题教育等信息149条。按照主动公开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体育信息2。其中结合内设机构职责、领导班子分工调整、财政预决算等法定规定主动公开信息1条;关于注销重庆田雨体育场馆管理有限公司等企业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公告等信息1条。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20年,区体育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由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推进、指导和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

2.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政府信息审查制度,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确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完善《九龙坡区体育局政务信息指南》,根据文件要求,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及时准备的发布公开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完善《区体育局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公开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四)平台搭建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要求,认真做好区体育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对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各类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及时更新公开项目,确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挥局区政府网站、区级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悦动九龙”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制定《区体育局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严格主体责任、明确考核标准,定期考评检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合法性,二是设立投诉信箱、投诉电话(68780649)等,积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

0

1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总计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部分工作人员对有关政府公开法律法规有把握不够准确;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以上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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