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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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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指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重庆市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社会公开2021年度报告。本报告信息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多部门齐配合”的工作要求,已建立由局主要领导总体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具体牵头,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全程配合的工作机制,并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上报、审核。2021年,我局聚焦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主线,及时公布各类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定期在政府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信息111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结合内设机构职责、领导班子分工调整、财政预决算等法定规定主动公开信息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其他焦点图片类和动态类信息共93条。在“重庆市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推送图文信息215条,微信公众号累计阅读量达0.8125万余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了《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了网上申请方式。2021年1—12月,新收依申请公开数量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17〕252号)的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审核程序,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保密审查、考核评价等要求;严格落实“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源头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规范、工作严密、安全有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二级网页、政务微信等方式开展,并指定专人负责局微信公众号的运营管理,明确基层信息报送主体、依规依据发送相关信息,公开、解读最新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措施,主动向公众征求政策制定和实施意见,及时发布国家、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动态,有力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一是印发了《重庆市九龙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内控制度汇编》,对信息发布工作做出了具体的考核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责任制。二是提高安全意识,加强权限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均指定专人妥善保存,不得泄漏,操作人员发布信息后及时取消登录。三是按照“谁发布、谁负责”原则,对因违反信息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规定要求,造成信息公开工作不落实或内容失实、泄密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公开的常态化与公众需求还有差距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政务公开意识。一方面进一步组织工作人员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等相关文件,对照文件认真理清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退役军人事务相关动态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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