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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坡区医保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2-21

一、总体情况

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自2019年1月24日挂牌成立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对照《国家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落实信息公开组织领导,规范工作流程,畅通信息渠道,提高医疗保障工作透明度。

(一)落实组织领导。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多部门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审核、上报,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业务科室。

(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全局基本工作制度,全面梳理各项业务流程,取消多项生育保险、异地就医等申报材料,实施经办业务“一窗式”办理,多项经办业务实现“四办”,确保办事群众少跑腿、少排队。

(三)畅通信息渠道。区医保局遵循医疗保障职能职责,强化对参保单位、参保群众的政策宣传,强化对医保定点服务机构的政策培训与监管警示教育,强化与区卫生健康部门、区市场监管部门等横向沟通联系,广泛征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着力解决群众医疗保障方面的痛点、堵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80

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形式有限,主要以对外张贴公示为主,需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渠道。下一步,区医保局将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市医保局指导下,通过“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渠道扩大信息公开覆盖范围,接受各方监督,使我区医疗保障工作做到公正、公平、合法、便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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