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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20年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重庆市九龙坡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城路71号留学生创业园E栋4楼;邮编:400039;电话:023-6860131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医保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配合完善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积极推动“好差评”工作,以“渝快办”为媒介,结合工作实际,精简业务办事流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主动公开。及时转发和学习国家和市医保局调整的最新政策,特别是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意见等重点内容,立足4月份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当口,围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居民参保筹资”、“医疗救助”等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2020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万余份,雨伞、指甲刀、购物袋等宣传品3万份,制作展板、悬挂条幅200余块(条),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

(二)做好依申请公开。印制《重庆医保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格式,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三)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区医保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具体抓的工作原则,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统计报送等具体工作进行规范,形成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统筹好政府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

(四)推进平台建设。深化落实“放管服”改革,按照“先业务、后综合”推进“一窗通办”,切实减少群众排队等候时间。同时将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异地就医手工报销、特病办理等业务下沉镇街、村居及定点机构,开设特殊人群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有效提升群众满意度。通过“九龙医保信息”,发布动态信息54条。上报信息61篇,完成市区约稿8件,被市区采用30余篇。

(五)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建立以评价、反馈、改进、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政务服务评价制度,积极引导办事单位和群众对“好差评”工作的主动评价,以办事群众需求为导向,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回访并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通过对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持续开展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摸排“欺诈骗保”问题线索,认真做好举报投诉调查处理,力求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2

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局政府公开信息在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基础性工作等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信息公开平台有待完善。

改进情况:2021年,我局将继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与相关部门之间的联系,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严格规范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开效率和质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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