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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11月1日开始

日期: 202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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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的摸排动员,11月1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分别在1953年、1964年、1982年、1990年、2000年和2010年成功进行过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人口普查10年进行一次,尾数逢“0”的年份为普查年度。所以,今年将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标准时点为11月1日零时。

人口普查是当今世界各国广泛采用的搜集人口资料的一种最基本的科学方法,是提供全国基本人口数据的主要来源。通过人口普查,可以查清我国人口的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还可以查清人口的社会特征、家庭特征、教育特征、经济特征、居住状况以及普查标准时点前一年人口的出生死亡状况等。

同时,世界各国都把掌握准确的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和人口分布等情况作为科学治国和宏观决策的基础,与每位公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最终,也将使每个参与普查的人受益。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

此次普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普查数据采集原则上采用电子化方式。一是普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PAD或智能手机)入户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二是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

整个登记工作将持续到12月10日。这期间,为了使登记过程更加顺利,居民可事先准备好身份证件、户口本以及同住人的身份证及联系方式,提前了解外出家庭成员的现住地址等信息等待普查员上门登记,普查员会对所有信息予以保密。值得注意的是,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将佩戴统一的证件开展工作,普查员上门时,居民可以先验证普查员身份再请普查员进入家中进行登记,普查过程没有任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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