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10N/2025-00069 | [ 发文字号 ] | 九龙坡财政发〔2025〕132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8-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8-11 |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区属国有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重庆九龙安保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规定,结合重庆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区县财政部门开展202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渝财监督〔2025〕15号)工作要求,为促进单位会计信息质量提升,我局决定选派检查组,对你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5年8月,具体检查时间将在检查进场前通知。
二、检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三、重点检查内容
重点关注单位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会计核算;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对规范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被检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做好检查组现场检查期间的统筹协调工作。
(二)积极支持配合。被检查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积极支持并配合检查组工作,如实提供会计报表、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资料,为检查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行政。检查组成员在检查工作中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区财政局将依据《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