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财投处〔2024〕16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一、投诉人
名称:成都聚文万嘉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虎
联系方式:199******5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1栋3单元6层602号
二、被投诉人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小学校
采购项目经办人:肖老师
联系方式:136******11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九龙坡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经办人:黄老师
联系方式:023-68143257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街道天宝路134号
三、投诉项目
投诉项目: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小学新建项目(一期)空调采购安装采购项目(编号:JLP24A00076)。
四、投诉内容
投诉人诉称:1、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采购文件未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绿色采购相关要求。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的产品为空调,采购文件第三篇商务需求涉及产品的包装、运输等环节未执行上述文件要求。违反了政府采购绿色采购的相关要求。
2、本项目落实国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不彻底,采购需求不明确。对于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未用醒目的方式标明。本项目采购标的均为空调,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要求,属于国家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品目清单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而采购文件未用醒目的方式标记该实质性要求。在采购文件的第四篇实质性响应审查表中,根本未将该条款列为实质性条款,导致项目采购需求不明确,存在重大缺陷。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前后矛盾,表述不规范,严重影响供应商公平参与响应。询价通知书“第一篇 询价邀请函”的询价内容已经明确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而询价通知书“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评定成交的标准中又标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享受报价政策扣除,这明显属于前后矛盾。并且,如果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也未明确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优惠幅度。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编制询价通知书时未明确采购需求,导致表述不规范,严重影响供应商公平参与响应。
4、未明确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以及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询价通知书中缺少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相关强制要求,比如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以及预期退还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诉求:1、撤销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小学校2024年5月22日作出的质疑答复。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必须逐一落实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的绿色采购等相关文件要求。
3、进一步明确采购项目需求,修改询价通知书后重新发布文件组织采购。
4、要求立即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五、投诉受理
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区巴国城小学校、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规定时间内向我局提出投诉,经审查,符合投诉受理条件,我局于2024年5月29日依法受理投诉。
六、调查取证情况
我局对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核实,依法调取、查阅了有关文件,就该采购项目(JLP24A00076)相关资料进行了调查研究,具体情况如下:
针对投诉事项1:《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一、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参考包装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明确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
采购人答复称:本项目采购的核心是产品货物,不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只要货物为全新且符合国家相关出厂规定,对包装不做要求,采购货物为出厂原始全新状态即可,不需要供应商再进行包装。其次,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中,明确提出供应商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果供应商提供货物涉及需要包装相关的,供应商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也包含投诉人提出的相关法规。
经核实,本项目为空调采购安装采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当进行修改落实上述要求。
针对投诉事项2:《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二、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附件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包含:10 A020618生活用电器 ★A0206180203 空调机 房间空气调节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经核实,本项目《询价通知书》虽然在第一篇询价邀请函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但在“第二篇、第四篇中未具体落实节能产品采购执行机制相关要求,应当修改落实。
针对投诉事项3:经核实,本项目于5月21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了更正,将“原询价文件中 第四篇:二、评定成交的标准 (二)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 注:政策性扣减方式: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享受报价政策扣除”更正为:“注:政策性扣减方式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享受报价政策扣除。 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询价的,对其投标货物的制造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 3.询价响应报价政策性扣减是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 注:(1)对于成交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了报价扣除的,成交结果公告中应公告成交货物的制造商的企业类型。(2)对于未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严肃处罚。(本项目为电子投标项目,项目内容有更新,需要重新制作投标。供应商请先撤回原来投标文件,并重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投标!)”,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告。
针对投诉事项4:《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
经核实,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第三篇 商务需求“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若成交供应商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提交财政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四)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第六篇 合同草案条款和采购合同范本(格式)“一、合同草案条款 一、合同主要条款 8.履约保证金 按按本项目“第四篇项目商务需求”中关于履约保证金的要求执行”未明确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未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应当修改明确。
七、处理决定
我局认为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责令区巴国城小学校、区教育发展服务中心予以修改,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送达回证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2024年7月1日
(联系人:马明国,联系电话:68781318)
附件
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送 达 回 证
送达文书 |
重庆市九龙坡区巴国城小学新建项目(一期)空调采购安装采购项目(编号:JLP24A00076)(九财投处〔2024〕16号) |
受送达人 |
成都聚文万嘉科技有限公司 |
收件时间 |
2024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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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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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