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三“聚焦”抓好财政绩效自评工作
一是聚焦工作部署。区财政局及时印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明确绩效自评主要内容、时间节点、阶段任务,结合往年填报经验,消除工作“盲点”,夯实绩效评价基础。
二是聚焦自评抽查。区财政局构建“审核+指导+抽查”模式,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在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中,区财政局及时对各单位自评填报质量进行抽查,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三是聚集结果应用。区财政局根据2024年度绩效自评填报情况,提前开展2025年度绩效目标质量抽查工作,对填报质量较差项目,督促相关单位积极整改。同时将自评结果与预算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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