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积极赋能基层治理现代化
一是夯实资金保障。坚持“党建引领、财政赋能”原则,将基层治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优先保障,2025年安排村、社区运转经费较上年略增,行政村、社区覆盖率100%。激励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落实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按时足额保障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
二是优化财政管理。深化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全区所有镇街实现资金拨付“动态监控、应急直达”,基层事务性支出效率不断提升。制定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将部分公共服务交由专业机构承接,推动基层行政成本降低。
三是赋能人才培育。强化待遇激励,按照全区上年度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村、社区干部调整工资标准,配强基层治理“主力军”,及时拨付“万20”社区工作者配备经费、党员大规模教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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