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277540K/2026-00043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公安分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8-21 | [ 发布日期 ] | 2026-08-21 |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公告
近期,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在办理系列电信诈骗案件中,依法冻结了涉案账户。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办发〔2016〕170号),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返还给受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9月20日。
1.张某某被诈骗案中,受害人张某某被诈骗资金转入账户6236441182070021263(户名:卢**,归属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普陀支行);
2.徐某某被诈骗案中,受害人徐某某被诈骗资金转入账户6230660131033051237(户名:姚*,归属行: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禄口支行);
3.曾某某被诈骗案中,受害人曾某某被诈骗资金转入账户04551107000000650(户名:广州粤署贸易有限公司,归属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增江支行)。
请上述账户相关的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分局二郎派出所
联系人:张皓;联系电话:19908331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