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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对接主动作为 助力政务服务惠民有感 ——区交通运输委窗口跨省协调道路货运车辆异动事宜

日期:2024-09-13

近日,我区一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办理了一台重型半挂牵引车营运证转籍江西省南昌市的业务。按照江西省南昌市交通部门规定,办理营运证跨省入籍需要提取车辆营运证纸质档案,遂该企业向我区交通运输窗口提出了上述诉求。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3号)第四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依托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内容,实现全国道路运输车辆管理档案信息共享。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车辆基本信息,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机动车检验检测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客车类型等级审验、车辆变更等记录。

我市依此管理规定,已全面实现车辆营运证档案电子化,并不再收取纸质档案:所有车辆信息已上传至交通部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无需提取纸质档案。考虑到外省实际情况和企业迫切需求,我区交通运输委窗口设身处地,主动联系企业经办人说明情况,同时,致电南昌市交通运输委作了沟通解释,告知其可在交通运输部便民政务服务网实时查询该车辆信息。经过沟通协调,当天下午,该企业完成车辆跨省入籍手续,顺利办理车辆营运证。

积极配合企业办理业务是我区交通运输窗口高效办事、主动作为的一贯宗旨,针对不同省市管理办法差异和企业群众需求,精准对接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主动替企业、群众分忧,让企业、群众少跑路、少操心,真正实现了政务服务惠民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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