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先队重庆市九龙坡区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 年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 二、三星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少先队重庆市九龙坡区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 年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 二、三星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少工委、各学校少工委: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落实《重庆市九龙坡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措施》(九龙坡委办〔2021〕28号)精神,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试行)》(九团发〔2022〕12号)要求,现将《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二、三星章评选方案(试行)》印发给大家,请各镇街少工委、各学校少工委认真抓好落实。
九龙坡区少工委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联系人:李咪哆,联系电话:18623120719,电子邮箱:121323238@qq.com)
九龙坡区少先队“红领巾奖章”二、三星章评选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印发《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和团市委、市教委、市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根据《重庆市九龙坡区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制定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二、三星章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争章章目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集体二星章
(二)“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集体三星章
二、争章条件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1.年满6—14岁的少先队员。
2.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先队员的希望和要求,模范遵守队章,在少先队集体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
3.在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等方面有具体突出表现,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较强的集体主义精神和规则意识,有较强的表率作用。
4.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爱学习”“传承红岩精神·争做时代新人”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活动。
5.在“红领巾奖章”争章等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近一年内获得过区级“红领巾特色章”个人荣誉。
7.近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一星章个人荣誉。
(二)“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1.少先队大队
(1)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措施实、成效好,重视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活动。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
(2)大、中、小队组织健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规范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少先队大中队委按期轮换。规范建立学校少工委,建立党组织定期研究、有效领导少先队工作的体制机制。
(3)持续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拓展校外实践阵地。常态化规范开展每周 1 课时少先队活动,实践性、社会性较强,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较好。
(4)少先队大队应根据各年级少先队员的认知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制定本校“红领巾奖章”实施方案,确定各年级具体争章种类、争章目标、工作流程、评价方式、颁章安排等,实现由浅入深、逐层递进分解争章目标和内容。
(5)辅导员队伍健全,突出政治标准,配齐配强大、中队辅导员。定期开展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辅导员履职能力较强。主动落实辅导员相关政策文件。
(6)参加“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争章活动的少先队集体,应在近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
2.少先队中队
(1)采取多样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教导,主动传承红色基因,增强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情感,积极参加“红领巾心向党”“红领巾爱学习”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
(2)组织健全活跃。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建好中队角等
组织阵地,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少先队阵地建设好,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规范开展每周 1 课时少先队活动。
(3)队员光荣感强。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红领巾奖章”等激励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定期开展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
(4)辅导员素质过硬。中队辅导员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少先队工作,注重发挥少先队员自主性,具有较强的研究思考能力。
(5)参加“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争章活动的少先队集体,应在近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一星章。
(三)“红领巾奖章”个人三星章
1.年满6—14岁的少先队员;
2.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的教导和希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树立远大理想,培养优良品德,勤奋学习知识,锻炼强健体魄,从小学先锋,长大做先锋。
3.热爱少先队组织,在少先队及其他各项活动中具有自主和创造意识,在少先队集体里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主动为集体、为社会、为人民服务,先进事迹在少先队和社会中产生良好影响。
5.积极参加少先队活动。坚持参加“红领巾爱学习”“六一”“十一三”等网上主题队课学习。积极参与“红领巾讲解员”“红领巾小小志愿者” 等少先队实践体验活动。常态化参与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打卡寻访活动。
6.近一年内获得过区级“红领巾特色章”个人荣誉。
7.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
(四)“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
1.少先队大队
(1)注重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要求措施实、成效好,重视传承红色基因,持续开展“红领巾爱学习”“红领巾相约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主题活动。主动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用好“红领巾奖章”等载体,持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2)大、中、小队组织健全,积极开展丰富 多彩的实践活动,规范举行学校少先队代表大会,少先队大中队委按期轮换。规范建立学校少工委,学校党组织书记或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校长担任少工委主任,建立党组织定期研究、有效 领导少先队工作的体制机制。
(3)聚焦主责主业,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做得好,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心向党”“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等主题活动,“红领巾爱学习”“六一”“十一三”等网上主题队课中队参学率100%。
(4)按照每个少先队大队不少于1名的标准聘请校外少先队辅导员,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校外辅导员少先队活动。
(5)持续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利用丰富的社会资源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拓展校外实践阵地。常态化规范开展每周 1 课时少先队活动,实践性、社会性较强,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较好。少先队室、红领巾广播站等建设阵地建设规范、利用率高。
(6)大、中队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大队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队辅导员队伍是党员或团员比例不低于50%。积极组织少先队辅导员学习培训、工作研讨等。辅导员队伍履职能力较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7)重视“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统一制定争章计划,少先队集体、少先队员全面规范开展基础章和一星章争章工作,在近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三星章。
(8)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2.少先队中队
(1)聚焦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组织教育、自主教育、实践教育有实效。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展“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红领巾心向党”“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等主题活动,“红领巾爱学习”“六一”“十一三”等网上主题队课参学率高。
(2)组织健全活跃。中、小队组织规范设置,建好中队角等组织阵地,积极参加“争做新时代好队员”等主题实践活动,主动开展丰富的中、小队实践活动。少先队阵地建设好,少先队文化气息浓厚。
(3)中队辅导员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中队聘请校外少先队辅导员不少于1名。中、小队组织健全,落实分批入队,认真开展每周1课时少先队活动,少先队员自主性发挥好。定期开展少先队小骨干轮换,小骨干带头作用发挥好,少先队中队集体精神面貌积极向上。
(4)积极参加各级少工委组织的少先队活动,坚持创新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实践活动。坚持引导少先队员阅读学习队报队刊,中队角等活动阵地建设好,少先队阵地利用率高。
(5)中队全面规范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基础章争章活动覆盖全体少先队员,星级章争章工作规范高效,少先队员参与争章活动积极性高。
(6)一年内获得过“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三、争章流程
(一)“红领巾奖章”个人二星章、集体二星章
1.基层推荐(9月20日前)
严格遵循《重庆市九龙坡区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试行)》(九团发〔2022〕12号)中关于二、三星章的推荐原则,各镇街、学校少工委结合二、三星章评选结果,按照 1:1.2 的比例推荐“红领巾奖章”二、三星章的候选人和候选集体,并将推荐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于 9月 20 日(星期二)下午 5:00 前上报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个人/集体)二、三星章推荐表和九龙坡“红领巾奖章”二、三星章推荐汇总表(附件 1-4)和各镇街、学校“红领巾奖章”一星章评选方案、通报文件提交至区少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121323238@qq.com。
2.区级评审(9月30前)
由区少工委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各候选人(集体)资格条件和事迹进行复核,并组织有关专家比选,差额研究提出 2022 年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三星章,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三星章的建议名单,团区委、区教委、区少工委将对候选人(集体)进行考察或抽查,并将考察抽查情况作为比选的重要依据,并将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统一制作通报文件和实体奖章。
3.奖章颁发(10 月 13 日前后)
区少工委将根据评选情况,于“十·一三”少先队建队日期间举行颁章仪式,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聚焦主责主业。各级少工委要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严格按照“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通过各级“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开展,引导少先队员在追求一个个小目标的过程中,从小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朴素情感。
(二)注重面向全体。星级章是“红领巾奖章”的荣誉进阶章,以教育引导更多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积极追求进步为主要评选目标。“红领巾奖章”评选要充分考虑城乡发展差异,多元化评价不同区域、不同群体少先队员的成长和进步,推荐候选人和候选集体要有乡镇少先队员和中学少先队员代表,优秀的特殊教育学校少先队员可优先考虑。
(三)加强结果运用。各级少工委要积极推动将少先队员参与争章情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争章结果作为少年儿童入队、少先队员入团激励、岗位激励、实践激励、荣誉激励的重要参考。将少先队员与少先队集体的争章活动开展情况与少先队评选表彰相衔接,各级优秀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少先队辅导员(如十佳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集体等)原则上须从对应的“红领巾奖章”星级章获得者(集体)中推荐。
(四)规范推荐流程。各镇街、学校少工委要按照《重庆市九龙坡区少先队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试行)》要求,认真开展好“红领巾奖章”基础章、一星章评选工作,区少工委将根据各镇街、学校“红领巾奖章”基础章、一星章的实际情况,差额评选、择优评章,评选结果将在团区委、区少工委相关媒体进行公示。
(五)积极宣传典型。各镇街、学校少工委要结合评选推荐活动,认真策划“红领巾奖章”争章、评章、考章、颁章等活动,并做好宣传,注意挖掘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典型,借助各级新媒体平台、电视媒体等做好宣传,积极展示新时代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的风采。
附件1
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个人二、三星章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两寸免冠照片 (佩戴红领巾) | ||||
民族 |
籍贯 |
队内职务 |
|||||
所在学校及中队 |
如:XX小学三(1)中队 | ||||||
申报级别 |
二星/三星 | ||||||
“红领巾奖章”争章情况 |
1. XX年XX月 获XX学校一星章 2. XX年XX月 获九龙坡区二星章…… | ||||||
事迹简介 |
(500字以内含获奖情况,可另附纸) | ||||||
推荐理由 |
(300字以内,由镇街、学校少工委填写) | ||||||
学校少工委意见 |
1.是否获得一星章: 是:¨否:¨ 2.是否推荐: 是:¨否:¨
(盖章) 年月日 |
区少工委 意见 |
1.是否获得二星章: 是:¨否:¨ 2.是否推荐: 是:¨否:¨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2
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集体二、三星章
推荐表
单位名称 |
例:XX小学三(1)中队、XX学校少先队大队 | ||||||||
申报级别 |
二星/三星 |
申报类别 |
大队/中队 |
队员人数 |
|||||
辅导员 姓名 |
政治面貌 |
联系电话 |
|||||||
通讯地址 |
|||||||||
事迹简介 |
(800字以内含获奖情况,可另附纸) | ||||||||
推荐理由 |
(300字以内,由镇街、学校少工委填写) | ||||||||
学校少工委 意见 |
1.是否获得一星章: 是:¨否:¨ 2.是否推荐: 是:¨否:¨ |
区少工委 意见 |
1.是否获得二星章: 是:¨否:¨ 2.是否推荐: 是:¨否:¨ | ||||||
(盖章) 年月日 |
(盖章) 年月日 |
附件3
九龙坡区“红领巾奖章”二、三星章推荐汇总表
______少工委(盖章)
一、个人三星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岁) |
所在学校中队及职务 |
事迹简介 |
推荐理由 |
获奖情况 (3-4项) |
二、集体三星章 |
||||||
序号 |
大队/中队名称 |
队员 人数 |
辅导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
事迹简介 |
推荐理由 |
获奖情况 (3-4项) |
三、个人二星章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岁) |
所在学校中队及职务 |
事迹简介 |
推荐理由 |
获奖情况 (1-2项) |
四、集体二星章 |
||||||
序号 |
大队/中队名称 |
队员 人数 |
辅导员姓名及联系方式 |
事迹简介 |
推荐理由 |
获奖情况 (1-2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