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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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93137E/2025-00184 [ 发文字号 ] 九龙坡民政〔2025〕150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9-23 [ 发布日期 ] 2025-09-23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关怀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1年11月,我区建立了困难群众重大疾病关怀的实施细则,该细则已不满足现实工作需要,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关怀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关怀对象

患有医疗救助规定的26类重特大疾病(详见附件1)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

二、关怀方式

凡住院的以上关怀对象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200元的“重特大疾病关怀补贴”。

三、办理程序

凡患重特大疾病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住院期间或住院结束后,由本人或亲属到户籍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并填写《重庆市九龙坡区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关怀登记表》(详见附件2)。

四、发放方式

每季度通过重庆市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由各镇街将名单上传至“一卡通”系统,经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发放。

附件:1.26类重特大疾病病种

2.《重庆市九龙坡区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关怀登记表》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

2025820

附件1

26类重特大疾病病种

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地中海贫血、白血病、精神分裂症、躁狂症、焦虑症。


附件2

重庆市九龙坡区低收入人口重特大疾病关怀登记表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人员类型

£特困人员

£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

所患病种


相关证明材料

( 住院诊断书复印件粘贴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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