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93137E/2026-00011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九龙坡区民政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5 |
九龙坡区高龄津贴办理指南
一、办理事项
高龄津贴
二、发放范围及标准
(一)发放范围:对具有重庆市九龙坡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老人从年满80周岁当月开始发放,至老年人死亡次月停止发放;老人户籍迁入本区的从迁入次月开始发放;老人户籍迁出本区的,从迁出次月停止发放。
(二)发放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
三、办理流程
对于首次享受高龄津贴的老人可到户籍地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办理信息确认,出示老人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并在“高龄津贴贴发放告知单”上签字。首次领取津贴的老人,按照“自主申报、一人一卡”的原则申报银行卡账户,工作人员审核后录入财政“一卡通”发放系统。由监护人或代理人办理信息确认的,应当提供老年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或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高龄津贴对象确认信息存在特殊困难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安排人员上门服务。
六、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到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七、办理部门及地点
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八、咨询电话
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老龄工作科 023-68825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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