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民政局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倡议书
全区各社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央、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区社会组织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担当作为,特向全区社会组织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持党建引领,积极主动参与。各社会组织要强化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把参与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光荣使命,切实发挥好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实现社会组织党建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互促共进。聚焦乡村振兴需求,强化担当,凝心聚力,积极发动会员单位及个人,主动对接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共同汇集社会力量和资源,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
二、发挥自身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各社会组织要主动发挥自身优势,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各自力量。行业协会商会可利用行业优势和商业资源引入产业项目和资金,积极参与捐资捐物和消费帮扶,助推帮扶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产业振兴;农业农村经济类可在种植养殖技术培训、上门服务指导、农副产品推广销售、自然灾害预防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助力人才振兴;公益慈善类可发挥专业、人才优势,链接资金、教育、医疗、文化等资源,助力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文体艺术类可采取文化下乡、艺术培训、艺术进课堂、公益课等形式,助力文化振兴。其他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优势,各尽其长,各显其能,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助力乡村振兴。
三、注重宣传引导,树立先进典型。各社会组织要扩大宣传,通过新闻媒体以及自媒体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推广社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即将参与或已经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组织,请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023—68435115),相关活动情况、典型经验等材料可直接发送邮箱(493091273@qq.com)。
广大社会组织,我们真诚期待您的响应和支持,让我们携起手来,迅速行动,以共同的使命和责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