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备案流程专题培训
为扎实推进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8月12日,区民政局特邀社会组织科施军跃在区政务服务中心301会议室,为全区13个镇街老龄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详细讲解基层老年协会备案流程及相关工作事项。
基层老年协会是由老年人或单位发起组成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根据《促进新时代基层老年协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符合登记条件的乡镇级协会由区县民政部门登记,村(社区)级协会纳入公益慈善或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做到能登尽登。协会名称由“行政区划+村(社区)+老年协会”组成。
在组织建设方面,协会须制定章程,民主选举3至7名负责人,健全会议、财务、走访慰问等制度,负责人例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会员大会每年不少于1次。阵地建设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站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备适合老年人的活动场所。
协会应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服务社会”定位,协同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维护老年人权益,组织低龄老人帮扶特殊困难群体,参与基层治理和“银龄行动”,常态开展文体活动。同时选优配强负责人,定期开展培训,鼓励开发公益性岗位和数字化赋能,提升服务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